亦舒中短篇小说集

首页
字体:
上 章 目 录 下 页
红鞋儿
    她的鞋柜里全是红鞋,永远不脏,

    她的脚,永远踏在地毯上。

    对于红鞋儿来说,

    她好像什么都有,

    真实她什么都没有。

    如果她还没有忘记我,

    如果她肯改变作风,

    我们或许可以有发展,

    现在是言之过早,

    要等她脱下红鞋

    《红鞋儿》、《刹那芳华》、《铃兰》、《做梦的女人》、《访问》、《茶靡记》、《涟漪》

    《红鞋儿》

    很小的时候,在儿童乐园中,看过红舞鞋的故事。

    一个贪慕虚荣的女孩子,千方百计的弄来一双红舞鞋,穿上脚,骄之同杰,旋转跳舞,谁知道竟没法停下脚步,跳跳跳,不停的跳,精疲力倦,还是得跳。

    结果是她哭了,愿意脱下红舞鞋,但已没有可能,一只跳远去,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

    真倒霉。

    这不过是个童话故事。

    凡是童话,都有寓意,这个故事在今日看来,在简单不过:红鞋是代表名与利,一上瘾便难以解脱,身不由己。

    但追求名与利的结局倒并不是次次如那女孩子那么悲惨。只要懂得控制,名与利也可使一个人快乐。

    寓言是寓言,我们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

    我一直不认识穿红鞋的人。

    尤其是单穿红鞋,不穿其它颜色鞋子的人。

    直到尊尼巴她带到派对来。

    她年轻、漂亮、潇洒,穿白的裙子,红的鞋子,喝黑的啤酒。

    短头发,脑后有一绺留得特别长,染红色,punk。

    她没有穿袜子,足踝很白晰,还未来得及去晒太阳。

    她与友人玩双六,把尊尼撇在一边。

    尊尼是个歌星,声线一流,但脑筋转不过来,姿势有点落伍,他很用功,做得太吃力,观众代他辛苦,他则疲态闭露。

    话虽如此,场面始终摆着,走倒哪里都有人叫签名,女孩子也都乐于赴约。

    红鞋儿由他带来。

    肯与尊尼走的,有什么好人。

    我苦笑,包括我在内,我也是尊尼的朋友。

    我问尊尼她是谁,尊尼说:“朋友的妹妹。”

    他对她很好,通常他只带女孩子一次,下次就要换人,但到了星期六,在小毕的游艇上,我看到的还是同一个人,她穿一双红色凉鞋,一朵花遮过脚背,配黄色沙滩衣。

    我没有说什么。

    尊尼很护她,替她拿杯子,帮她递毛巾。

    晚风中我问尊尼:“开始认真?”

    尊尼抬头看着紫色得天空,没有回答。

    她最大的万有引力是年轻,看上去只有十六七岁,高得如一头小长颈鹿,约有一点八米,身段分部均匀,看上去舒服。

    青春是女性魅力最强的一环,别同我说什么风华绝代,系出名门,仪态优雅,才高八斗,活生生的青春仍然站在第一位。

    他宠得她要命。

    而红鞋儿的确幼稚一点,不合我胃口。

    尊尼一直与她在一起。三次四次五次我都见到她,她有许许多多红色的鞋子,每双都很别致很好看。

    后来听说尊尼捧她做歌星。

    我们在电视上看她唱歌,卖相一流,舞跳得非常好,完全是十足金流行曲节目的味道,但是一开口,像个七岁小孩子在念口簧。

    而尊尼还一直问:“好不好好不好?”

    我们轻笑,什么也不敢说。

    “好不好?”尊尼并没有放过朋友的意思。

    我们不知怎样回答才好。

    过半晌,我说:“很性感,服装似麦当娜。”

    这样的溢美之词尊尼还不高兴,“麦当娜太邪了。”

    那么像谁才好?

    尊尼扬言,“她会大红。”

    不会的,要大红大紫,非得有真本事不可,骗得了一两个人,不代表全体观众会得入壳,花钱的爷们目光如炬,怎么会分不清好歹。

    “她的第一张唱片马上会面世。”尊尼说。

    “什么,谁投资?”

    “我。”

    大手笔。尊尼不会成功。这一笔钱是丢到水里了。

    红鞋儿依依呀呀的调调儿断然不会成为金曲。

    我们不幸言中。

    半年后,尊尼蚀了一大注,他的女朋友并没有红,大家一讲起这件事便嘻哈绝倒。

    最惨的便是,那女孩子生气,离开他。

    “怎么,怪你不落力?”我们问。

    尊尼不否认,也不承认。

    这次他伤得很厉害,本来已在走下坡,此刻更是精疲力尽,打算退休。

    红鞋儿害了他。

    她自己却在最短时间内嫁了人,从此衣食不愁。

    她不干自然有人干,什么都会少,漂亮的女孩子却陆渐成长,怎么都少不了,前年穿校服的小妹妹,今年已可以选世界小姐,我们不会寂寞。

    尊尼有时喝多几杯,会报怨我们当时不给他捧喝。

    这种事,怎么动得了,那时他对她入迷,亲友咳嗽一声,已经足够入罪。

    尊尼消沉的问:“但她是美丽的,是不是?”

    谁不美呢,各有各的姿势,不然如何出来走动呢。她自然有过人之处,令尊尼这种见过世面的男人入迷。

    没多久,尊尼刮了最后一笔登台费,到加拿大去定居,消声匿迹。对他来说,这百分之百是明智之举。他不唱,大把人唱,后浪汹涌地抢上,公众一下子就忘记他。也许要到很久之后,人们在怀旧的浪漫情绪下,才会想到尊尼。

    在公共场所再见她,十分意外。

    先是留意到一双玫瑰红的猄皮高跟鞋,接着是黑色鱼网袜,圆润的小腿,修长的大腿,衬着极短的裙子。

    我认得她的面孔,她也认得我。

    是她先过来同我打招呼。

    多个月不见,她脸上的婴儿肥全减掉了,于是眼睛更好,眉毛更浓,人也成熟得多。

    她很熟络的同我说:“我离了婚。”

    噫。

    她取出金烟盒,点起一只长烟,吸一口。

    “你认为我可以做模特吗。”她问。

    我微笑,“这是一门很艰苦的行业,任何一行都是要经过挣扎的,包括为人妻子再内。”

    她略微不悦。

    我说下去:“天赋本钱固然重要,也得用功去做,凡事要持之以恒,断不能每行只做三个月六个月,换来换去,最终的损失是你自己,时间最宝贵。”

    她冷冷的笑:“这么说来,你不肯收录我?”

    “待你定性再说吧。”

    她仰起头,很不高兴的走开。

    我摇摇头。

    我问人:“她到底有几岁?”

    “十八。”他们说。

    什么?大吃一惊,历尽沧桑,才十八岁。真要命,她还有得玩的。

    我不收她,自有别家模特中心趋之若鸿,视她为头牌。

    不到几个星期,便叫苦连天,红鞋儿一点工作观念都没有。

    三点正的约会,摄影师白等到四点,人影子都不见,到处找她,她却还在家中睡觉,好不容易把她请出来,她大小姐头发没洗,衣裳没换,妆也不化,时间已经五点钟,太阳落山,光都没有了。

    气得客户暴跳如雷,发誓永不录用。

    我只会笑,一切在意料中。

    她这种年纪的玩女根本不分轻重,谁托她重任,谁活该倒霉。

    一下子红鞋儿便进入黑名单。

    白天没事,晚上更疯狂,天天跳舞到深夜,不同的男伴,不同的场合,美丽的衣裳,豪华的排场,无论如何,她仍坚持着红鞋子。

    我见过醉酒的她,发脾气的她、服下药丸的她,总是穿着红鞋。

    一次在私人会所的电梯中,我们窄路相逢。

    “嗨。”她说。

    戴一顶有黑色面网的帽子,突出一双大眼睛,水灵灵,一深黑洋装,贴身剪裁,我喝一声采。

    “美得很。”我说。

    “你自己也不太坏。”她说。

    足上仍是红鞋。

    我问:“你有没有其它颜色的鞋子?”

    她一怔,随即笑说:“你注意到了。”

    “这么明显。”

    她答:“没有,我不穿杂色鞋,只有红色。”

    我委实好奇,“为什么?”

    她笑,小女孩神情不复存在,换之得是一个狡黠的表情,“请我吃饭,我告诉你。”

    “我没有胆子。”

    “那么我请你,”她说,“明天晚上八时,在我家。”她给我一张卡片。

    这时电梯门已经打开,再拒绝便小家子气,我只得点点头。

    她见我应允,飘然而去。

    我自问定力尚够。

    并且我想看看她到底有几双红鞋子。

    我没有带花上去,亦没有糖。

    尽管她风情万种的样子,其实只得十八岁,尚未成年。

    她住在一所豪华住宅内,面积起码一千平方米,真是不可思议,且有两个女佣服待她。

    谁在供养她?

    都市里尽是这样的女子,到底背后是些什么财阀支持她们?

    她斟酒给我。

    “来,看我的鞋。”

    拉开鞋柜,全是红鞋,高高低低、深深浅浅,起码有一百双,新净得很,款式比鞋店还齐全。

    她身子斜斜倚在柜门边,娇媚的说:“我的鞋子,永远不脏,我的脚,永远踏在地毯上,它们不是用来走路,而是用来跳舞。”

    红舞鞋。

    我转过头来问她:“你打算一辈子如此?”

    “有什么不好?”

    “一辈子是很长的事,你今年才十八岁,言之过早。”

    “我不怕。”

    “到三十八也不怕?”

    “别扫兴。”

    “很漂亮的鞋子,你还没有说为什么。为什么?”

    “我爱红鞋。”

    “我们知道。”我说。

    她抚摸一双双鞋子,“我小得时候,想要一双新鞋,只八块钱,父亲,母亲,哥哥,嫂嫂,全不理睬我,那甚至不是双红鞋,我太失望了。”

    我温和的说:“生活中避不过失望,你应该知道。”

    “不,”她固执的说:“我不能让一双鞋子使我失望。”

    “所以你买下这么多红鞋?”

    “是的,一共一百十八双。”

    “你真是个小孩,”我说:“人生中除了美丽的鞋子,还有许多其它的东西。”

    她不气,笑说:“你让我一步一步来呀。”

    我问:“有多少双,是尊尼买的?”

    她仍然笑咪咪,“他买的那些,已经旧了,全部扔掉了,我这些鞋,没有一双,是超过一年的。”

    我点点头,“是,他那些早就过时。”

    “可不是。”

    她替我加酒。

    “你喜欢红色?”

    “当然,红色是最美最神气的颜色、艳丽、夺目、耀眼,没有几个人配穿红。”

    “红色是非常不经用的颜色。”

    她忽然仰起头哈哈大笑,“你这个人,真有趣。”她说。

    再说下去也无益,我们平静的吃了饭,便告辞,非常话不投机。

    我不喜欢她,完全没有头脑,完全不知道做人要付出劳力,可是她无需讨好我这种人。

    不久红鞋儿开时装店。

    所聘用的女经理,是一位相当能干的小姐,她为她策划一切,到我这里来找模特儿。

    在开幕的时候,有三位模特儿穿上最新的时装,穿梭在酒会中。

    卖的衣服,是最好的一种牌子,叫标勃拉斯。

    真有办法。

    我笑说:“世面都靠你们撑着,不然还真的不能繁荣安定。”

    女经理也笑。

    我问:“怎么会为一个小孩子工作?”

    “钱。”她说得很简单。

    “她脾气很坏。”

    “不是坏,是嚣张。”

    “你讲的很对。”我点点头。

    “小孩子,哄哄她便可,相信我,有许多老板比她烦得多。”她停一停,“出来做事,赚点钱,学点经验,无所谓。”

    “说的也是,她什么都不懂,反而不会干涉你。”

    女经理微笑,“你猜对了。”

    “后台是谁?”

    “一个很有名气很能干的人。”她微笑。

    “那自然,谁?”

    “没想到你也有好奇心。”她不肯说。

    我点点头,她甚有雇员道德。

    我又问:“赚钱的话,都是她的?”

    “那当然。”

    “蚀本呢?”

    “来,这是帖子,届时来喝一杯。”她换了话题。

    “谢谢。”

    我要是有资本,我也用这种人才。

    不由得再问最后一个问题:“是谁与你接触的?她,还是她的后台?”

    “都不是,是猎头公司。”

    红鞋儿哪懂这些,当然是她的男朋友在照顾她。

    我不由得想起中区的花店、精品店、礼物店、美容院、时装铺子,难道每个店背后,都有一位成功人士?

    那店开幕,我去了。

    冠盖云集,衣香鬓影,女经理打点一切,却又不抢她的镜头,红鞋儿穿了一套血红鸡尾礼服,站在最当眼的地方,踌躇志满。

    我并没有走到她身边去朝圣。

    她似一个年轻的女皇似,等候臣民与她庆贺。

    女经理八面玲珑的走过来,“怎么样?”她说。

    “成功。”

    “你觉得我们的生意会不会好?”

    “不必担心,如果能卖红色的鞋子,赚更多。”

    她会意的笑。

    是日下午有许多标致的女孩子,包括我名下的三位模特儿,但不知怎地,就是不能抢她的光芒,一个人在得意的时候,的确非同凡响。

    用过一两件点心,便告辞了。

    她却在门口叫住我。

    我转头,客气的说声恭喜。

    她说:“开时装店的女人那么多。”仿佛还意犹未足。

    噫,这么贪心。

    “怎么样可以使自己出名?”她半天真半骄横的问。

    我微笑,“出名有什么好?”

    “你有名气,你当然可以说不好。”

    “我才不是名人,你倒说说看,什么叫出名?”

    “每个人都认识我。”她说。

    “谁是每个人?同行、街上,还是亲友?”

    “每一个人。”

    “小姐,使一个人出名的,通常都是那个人的工作成就,而不是那个人本身,真想出名的话,你得好好做出一个局面来。”

    “你真讨厌。”

    连我自已都笑,一开口便似个老学究。

    “我可以找个人来宣传。”她不服气,“替我拍照,为我……”

    宣传什么,她?她做什么吃什么穿什么谁会有兴趣?

    我也不想多说,掉头便离开现场。

    大都会中做什么都评实力,她太年轻,她不懂得。

    况且出名有什么好,走到哪里都不得自由,又不能与生活有真正的接触,在这个人口稠密的城市中出名,说难也并不太难,因此名与利往往不成比例,人人都认得的名人不见得可以躲在古堡中过其神仙般的生活,还不是得一天做八小时,与闲杂人等接触,徒然更辛苦,背着盛名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一回事。

    对于红鞋儿来说,她好像什么都有,所欠的,不过是名气,一旦有名气,她便是一个传奇。其实她什么都没有,连谋生的本事都没学会。

    他们都说我太过担心。

    “担心你自己,开模特儿介绍所并不好做。”

    很多人怀疑我把美丽的女孩子介绍给公子哥儿。

    时装店的生意并不是太好,每次经过,都不见有人在店内试衣服,但据经理说,却还有得赚。

    好些太太们,直接叫她把衣服送上住宅去试,还没挂出来就已经买掉,不是亲眼看见,真不相信有女人会花两百万来买条凯丝咪裙子。

    “老板很激赏你吧。”我同经理说。

    她苦笑,“她说不在乎赚钱,最要紧能令她出风头。”

    我讽刺的说:“有没有建议她脱光衣服站在店门口做生招牌?”

    “我兼任公共关系,联络不少报社杂志,又找熟人为她吹嘘、拍照……”

    “她满足吗?”

    “每隔几天就叫我找人访问她,真累。”

    我真的同情为她工作的雇员,这种工作怎么做的长?开玩笑。

    这女孩并没有成名,因为不劳不得,多劳多得。

    得的定义,不再是生活上的需求,而是指工作上的成就。谁还会没饭吃不成,衣食不忧,却没有精神寄托,也很苦闷。她会不会静极思动?

    一日我回写字楼,刚要开始搏杀,女秘书同我说,有一位小姐在房内等我。

    门一推,见看到一双红鞋,这还会是谁。

    我意外,这是什么风,于是问:“有重要事?”

    她一边抽烟,一边浅笑。毫无疑问,她又长大了,此刻的劲道已叫男人深觉逼力。一件低胸的运动衣,配白色皮裤子,绷得像是随时会弹开来。

    她没有回答我。

    “怎么,又来向我请教,如何可以出名?”

    “我想好好工作。”

    “跟你的经理学习,她所懂得,教你一半,已经受用不尽。”

    “她的成就还不及我,”她扁扁嘴,“她为我工作。”

    “小姐,做人讲时讲命讲运,千万不要看低人,这一刻她屈居你下,不代表一生一世如此,人家有本事,打真军,迟早出头。”

    “喂,你这个人说话,怎么老不忘教训人?”

    我耸耸肩,“那你何必偏偏找上门来听我说话。”

    “我想好好工作,想再你处做个模特儿。”

    “对不起,”我立刻说:“我不敢当,你堂堂大老板,出来做事,谁请得起。”

    “不,我不是为钱。”

    “那是为了名了,我也没有把握使你成名。”

    “有的,你手下有红模特儿。”

    “你不同,人家肯用功做。”

    “我也肯。”

    我摇头。

    “我可以改掉坏习惯。”

    “不,”我摆手,“你不能抱着这种态度来做事,你必需先有工作的热忱,不顾一切的苦干,只问耕耘,不问收获,谋事在人,但记住,成事在天。”

    她已经不耐烦起来,在椅子里转来转去。

    她是一只美丽的牛,我不该对牢她弹琴。我叹口气。

    “用我,”她说:“不然你会后悔。”

    “我会吗,”我说:“这不是一项恐吓吧。”

    “给我一次机会,”她还在恳求。

    我并不是一个心肠硬的人,但是我说:“你不需要这种机会,好好做你的老板娘,去。”

    她踢着腿走了。

    秘书看着她的背影,问我:“她怎么样?”

    “不会怎么样,但是她不会成名,除非她肯苦干。”

    即使有人认识她,也不会尊敬她,说起她这个人,不过轻轻带过,她的名字,没有人会记得。

    不过这并没有关系,这不会影响她的生活。

    我在路上碰见她的经理。

    “怎么,还在做?”我很意外。

    “有什么地方可走?”她笑问。

    “快一周年纪念了吧。”

    “八个月。”

    “真难得,我以为贵店很难做得住。”

    “现在老板娘天天在店里。”

    我一怔,“乌搅?”

    “不,很起劲的学习,”她说:“很意外吧,她下个月还要跟我出去办货,那是十二小时抢货的工作,她说她吃得消,她说十九岁了,老了,要开始工作,免得老大徒伤悲。”

    十九岁,老了,我摇摇头,真夸张。

    经理看着我,“她对你很有意思,时常提着大名。”

    我又一呆,真不知道她心中想些什么。

    “怎么,不考虑她?”

    “待她定下性子来。”

    她吃的一声笑,“等她?才十九岁,怕不要等二十年。有些女人过了四十岁还不肯修身养性,还到处晃,乱出锋头。”

    我说:“那就算了,时间不对,就是没有缘份。”

    “她那么听你的话,你可以教她,把时间缩短。”

    我不是感化官,我没有信心。

    我当然没有说出来,只是胡乱找借口,“她太高了,我比她矮许多。对,祝你们两个都成功。”

    “谢。”她笑得很有深意。店铺很快开了分店。人们开始知道店主是个年轻貌美的女孩子,这个大城市的社会风气很开放,人们并不计较一个人的出身,或是他的过失,只要他也有优点,就能为人所欣赏。

    再等一下吧。

    如果她没有忘记我,如果我可以接受她,如果她肯改变作风,如果这些因素都可以在适当的时间凑合在一起,我们或许可以有发展。

    现在言之过早。

    要等她脱下红舞鞋。

    《刹那芳华》

    天气还是那么糟。

    在这个城市居住,首号敌人是天气。空气的污染已达惊人地步,下了班洗一把脸,水是灰色的,敖多少次面膜都不管用。

    不是激辣辣大太阳,就是下大雨,春夏交接(有春天吗)间又潮湿万分,街道肮脏泥泞,十字路上全是熟食小贩,下计程车挣扎到公司门口,已似打完一场仗,决非女住家可以想象。她们当然说我们夸张。我们也认为她们夸张。每当我听到资色平庸的中年主妇振振有词诉说她们如何劳苦功高,以致她们的丈夫下一辈子也要再娶她们的时候,便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

    今天天气坏。

    粉红色的鞋子上泥渍斑斑。

    为什么还要在这种天气下穿粉红色的鞋子?

    我不知道,也许是为着不想被环境支配我的意愿,我是这么想:世上不如意,身不由己的事太多了,收入不理想,工作沉闷,都无法改善,但是至少我可以再下雨天穿粉红色的鞋子吧。

    一种赌气、任性、挑战、无奈、悲哀。你没想到可以在一双鞋子内看到这么多吧。那日中午我们居然还约齐了人吃饭,都疯了,全身披挂,十分端正,嘻哈谈笑,一点不顾天气。

    真不容易。都这么漂亮,敖了十多年,也没有怎么变样子,都有孩子,有些已经早早在外留学。一天要做都少事,应付多少人,一面不圆便召非议,担子那么重,然而都不埋怨,因为没得空。

    甄说到她在家拆冷气来洗,因为佣人不肯做,所有粗重的功夫落在她头上:漂衣服、抹玻璃、油漆生锈的水管……但凡你想得出的功夫,她都能做。

    换插扑她尤其能手,我去过她家,她有一整套工具箱,什么用具都有,光是螺丝起子就有十来种尺码,了不起。

    说到抽水马桶漏水,她马上教你怎么修理,水喉不通,她又介绍好几种通渠药。十项全能,而且样子长得似电影明星,身穿华伦天奴套装,年薪三十万。

    毫无疑问,女人越来越难做,我们一边做一边怀疑,可是没法子,只得也做下去,心身不忿,但是还是得做下去。

    汪说从前我们在宿舍换电灯泡,只要把男同学召来便可。

    当然,那时是二十岁,现在已是二十九岁。我们也不打算再长年龄,年年二十九岁算了,哈哈哈哈。

    说到灯泡,轮到我发表理论,我有经验。日光灯是不形的,开着似屋屯风味,即使新发明的那种米色光管也不理想,扳键之后要几秒钟才会亮,可笑之至。

    长寿省电灯泡不错,样子可爱,不用灯罩……如果要买水晶灯,不如买拉利克,贵是贵一点,然而设计高雅华贵。

    叶问可不可以改变话题,譬如说:讨论男人。

    我马上说:男人没有什么好讲。

    大家笑,点起饭后烟。

    从前母亲老是恐吓我,说是圣经上引喻,当男人像女人,女人像男人的时候,末日就要到了。是以每当母亲看到妖异的男歌手在电视上出现的时候,总是吓得半死,成为我们的笑话。她所不知道的是,外表打扮如何,并不重要,她没有注意的是,在这些年终,她的女儿已渐渐同男人没有分别:同工同酬、同等责任、同样辛劳。

    下班时雨纷纷,回到家,裙子湿了半截。

    女儿在阅报,看到我的狼狈相,很不满意,七岁的她并不崇拜她母亲,她的偶像全是社会上的名女人,吃得好,穿得好的那一群,星光熠熠,名艳照人。在她那种年纪,很难看到月亮背面的故事,也无必要。

    有一次她问我月入若干。我据实,并带着自豪说给她听,她嫌少,因为人家一部戏赚五十万,人家一个演唱会又三百万等等……我并没有板起面孔教训她,我无法做个一本正经的母亲,我只得唯唯诺诺。

    她外婆怪我不给她一顿板子,但我不是那样的母亲。

    她是个好学生,光是这点便是我的福气,听见其它父母忙着找补习老师,或是痛骂孩子不用功,担心他们前途,便觉奇怪。

    孩子在读书时期光读书都不能把书读好,一脚把他踢出去算了。

    女儿自三岁读幼儿园就没给过我麻烦。

    我们吃西菜,我做了面包白脱布甸。

    吃完饭看电视,她问我,父亲几时回来。

    我说我不知道。

    他仍住在这里,到本市仍会把脏衣服拿回来洗,但这一年内他出差次数之多,使我觉得根本不是已婚之女。

    结婚那么久,也不在乎了。感情仍旧在,看到他瘦也会关心,但真的不需要天天见面。

    女儿不满,她颇有点科学头脑,小小年纪,一直想要个小弟弟,她也懂得夫妻不在一起,生不出婴儿,是以一直问她父亲归期。

    她喜欢小婴儿,已有一段日子,在只有三岁的时候,就已经会得走近去看人家手抱的小宝宝,不嫌其详的问问题,又爱伸手去摸婴孩的小手小足,面孔身体。

    人家的父母感动,我却为她的热情烦恼。

    之后她就希望家里有婴儿。她在四岁的时候,就知道婴儿从什么地方来,多了不起,一早接受性知识。

    她每隔一阵子来听我的肚皮,一直失望,弟弟并没有出现。

    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我们这一群女人提起生养都怕。不是因为辛苦。而是人实在难做。

    那么可爱的婴儿,粉红色的一团肉,将来还是难免生老病死,多么没有意思。

    女儿再小,将来还是要变老太婆,有没有看过养老院中那些婆婆?皱纹都是刀刻过似的深,一条一条坑,都是小女孩变的呀。

    不久将来,我会变那个样子,女儿也会变那个样子。

    我看过一篇小说,题名叫《朝花夕拾》。小说不怎么样,题名却令人惊心,朝晨开的花,黄昏就落在地下,要拾起来。

    生命多么短促。

    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想到这里,心都实了,搂着女儿,没有话说。

    我喜欢瞪着她的脸看,那么美的轮廓,那么光滑的皮肤,透明的唇,明亮的眼睛。世界若没有孩子的话,真会沉伦。

    请看看我脸上的雀斑、细纹、黑点,真不相信自己也年轻过。

    后来我们看一会儿电视,便睡着了。

    午夜梦回,听见雾夜中汽笛长鸣,很有点感慨,起床找杯水喝,看看钟,才十点正,越来越早睡,如乡下人。

    我下床去看女儿,她睡在那里,象一只小动物,呼吸起伏,有些微的音响。

    我爱她,我坐在她床沿很久很久,不明白怎么可以这么爱另外一个人,如果有枪弹射过来,我会毫不考虑的挡再她前面。

    我在深夜里感动了自己,觉得生命真的奇妙,而活着还是好的。

    第二天,天气转得很凉很凉,比早一日低了十度,简直要我的命。

    照照镜子,很是感慨,有些人是不会老的,但我就不是。

    我认识个理智聪明的太太,她的职业是导演,美得不象话,已经够令人羡慕了,满以为她三十,谁知道一日她丈夫告诉我,她已经四十八。

    我张大了嘴,合不拢。近五十岁!

    我简直不相信,近代有很多人都长得比实际年龄年轻,可是得天独厚到那种地步,未免太过。我就不行了。

    有时也不能想太多,于是披上衣服上班。

    以前是潇洒,或是故作潇洒状,现在可随和了,这一套衣裳穿了三天没换过,我也不关心。漂亮有什么用,整洁已得。办事能力才要紧。

    可是在马路上碰见杰的时候,话又不一样了。我后悔没把华伦天奴穿出来。

    他仍是那么英俊,真要命。

    一直听见别人说,在马路上碰到旧情人,如陌路人一般,他们多数已经变得又老又丑又胖,弄不好还秃头,一点味道也没有。

    我这位就不同,他跟以前一模一样,也许只有更好更成熟。

    他先看到我,立刻同我打招呼。

    我抬头看见他,发呆,心酸,失措。

    他把我拉在一角,问我可好。

    我明明没有什么不好,却禁不起他十全十美的一问,顿时低下头。

    他并没有即离去的意思,在我手中接过重叠叠的公式包,坚持要送我一程。

    只有他还有这种风度,替女人穿外套,拉椅子,开车门,只有他。

    他一路上也没有说什么,我却说了很多,假装一个愉快的声音。

    与他分手有多年了,听说他还没有结婚。

    当初是为那位女士才分手的,如今他们大概也分了手。为了什么?我不敢问。

    他送我到写字楼门口才走。

    很多女同事看到他,都来问我,他是谁?

    我没有回答。

    孩子都那么大了,还回答做什么。想起来真是顶温馨的,曾经恋爱过总胜过没有这种感觉。那日很沉默,有什么做什么,心中有种充实的感觉,真是难得的,过后还能做朋友,还能有一声招呼,很多恋人,事后就反目成仇,成为陌路人。

    我很幸运。

    人家不会这么想,人家觉得我神经,前度难友抛弃我,我还不介意,一点血性也没有。

    但我不是激烈的人,曾经有生意长来往的同行再电话上骂我,我可以唯唯诺诺四十五分钟之久,身旁的同事都替我不值,根本我可以摔掉电话不理,但我仍然在那里承认过错,我就是那么没血性。

    我并不觉得委屈,生气的是对方,不是我,不管他为什么生气,我如果能过令他平静下来,一定是好事。看,多成熟多可爱的态度,结果自己胃气痛。

    过几日,丈夫回来了。

    风尘仆仆,一脸劳累,看到他还是好的,我连忙服待他,放了一缸颇为烫热的水,又撒了浴盐。

    他累得话多不想说,吻我一下,跳进浴缸,几乎没在水中睡着,是我叫他起来,他浸得连手指皮都皱了,擦干身子,换上运动衣,也不说什么,立刻倒头大睡。

    这一觉起码十个小时。

    我为他掩上了门。

    他带回来的衣箱需要清理,我把它们打开来,全部都是脏衣服。

    因为他成日出门,渐渐买了好几打衬衫与内衣裤,于是我把脏的取出,交女佣洗烫,把干净的放进去,又检查他牙膏香皂可有短少,还有剃须水这些。袜子放在一只布袋中,方便他找,还有新出的书籍,供他在旅馆消遣。

    他在旅途喜欢怎么样的消遣,我也不甚了了,我莞尔。

    这次回来,也不知他什么时候又要出去,还是把一切准备妥当的好。

    女儿很不高兴,她埋怨父亲每次回来便倒头大睡。

    小孩子不懂得累的可怕。人一疲倦,意旨力完全崩溃,什么都不想,门口有钞票都不要去拾,只想睡。

    人真是无用。

    我知道疲倦的滋味,有一次熬完夜,我痛哭失声,哭完之后喝一杯水,睡倒傍晚,起来再喝一杯水,然后再继续睡。

    女儿寂寞的进房来数次偷窥我醒了没有,好同我说几句,我知道她在我身边,也觉得歉意,但无论如何睁不开眼睛,说不出话,连转身的力气都没有。

    女儿是寂寞的小孩。

    现在的小孩都寂寞,父母实在太忙,不是为钱,而是赚钱不容易,老板一声令下,万里关山也要赶了去,为生活,不做固然不行,不做全套异不行。

    今女儿巡来巡去,想与父亲说话,但她父亲没得空。

    我拉住她,同她讲故事。

    她们现在可不要听玻璃鞋,快乐王子,人鱼公主这种故事,女儿认为无聊,坏的人太坏,好的人太好,她不相信,她爱听的故事是卫斯理的科幻故事。

    又听又怕,特别爱比较简单些的,于太空人结触这些。即使在很不开心的时候,只要我肯读故事给她听,她就高兴起来。

    一杯热牛奶,一碟饼干,一小时的故事,我们母女俩的感情便加深又加深。

    她认识的中文字比较少,还不足以自己读这些故事,但她会努力。

    我叫她坐在我旁边,把《蓝血人》第一章读给她听。

    听完后她有点累,我便叫她去睡。

    丈夫仍然没有醒,但也得准备食物。我都不知道他要吃什么才好。煮了粥,他嫌水汪汪。做小菜,他嫌干。一个人精神不足,脾气便不好。

    我伤透脑筋。

    不过看见他还是好的。

    我在听音乐的时候,他醒了。

    只问要一碗汤。

    幸亏有下火的猪肉萝卜汤,盛一碗给他。

    好在也有饭菜,连忙待候他。这个时候佣人已经睡下,我只得自己动手。

    女人不好做,我没说错吧。

    饭后他抽一只烟,说声谢谢。烦恼的事仿佛很多,他像是不愿多说,我也不去问他。

    我们所做的行业不同,我帮不了他,唯一可做的是精神支持他。

    他问有无水果。

    我立即捧出果盘,他选了只桃子。

    随即叫我到房去把公事包取出了,我交给他,他便拿出一只礼盒,打开来,是一条养珠链条。

    我很诧异,上次他已买过同样的给我,怎么搅的,工作太紧张,忘记了?一时也不知怎么说,先戴上再说。

    然后他说累,又上床。

    只剩我一个人,仍然把唱片放来听。

    丈夫是自己拣的,一切经过刻意安排,故意避开热恋,加入理智的成分,互相尊重,爱护,照顾,是一种非常理想的关系,明澄愉快。

    但每听到缠绵的爱情故事,一些人如何为了虚无飘渺的感情大牺牲大悲痛,我便怅惘,恍然若失,并且有那么一丝羡慕。

    我微笑,有时丈夫的鼻鼾也是很大的安慰。

    我早起,他比我更早起,桌子上放着支票,是这个月的家用,他要回公司报到。

    我也要回公司,女儿则已上学。

    今日黄昏回来,总可以一家欢聚了吧。

    谁知在写字楼接他的电话,叫我去做头发,他们那边的老板要请客。

    我很犹疑。女儿又见不到他,再下去父女见面便如末路人。将来长大成为名人,记者问她幼年最需要什么,她会说:我父亲的爱。

    太糟糕了。

    我不跟去更不行,他会报怨,人家会笑话他妻子是个隐形女。

    我左右为难,在任何危急的情况下,包括战争,儿童总是牺牲品。

    于是女儿被排出局。

    我与她通一个长电话,所谓长,也不过十五分钟,我尽量安慰她,并答应她早些回家,还有,复活节一定与她在一起。

    女儿很懂事,有时环境会逼得一个人成长。

    她的声音有点冷,也不允许她不答应,于是就这样成为一个早熟的孩子。

    我早些下班去做头发,赶回家洗浴,换衣服如同打冲锋,接着化装,一层一层油漆般扫上面孔。两夫妻各忙各的,也不讲话,接着开抽屉找饰物,他找呔针,乱成一片。

    女儿坐在旁注意我们,也不说话。

    我穿戴整齐,去找鞋子,一只脚踏在裙角,拌住,立刻跌一跤,丈夫一手没把我捞住,我结结棍棍跌在地上。

    跌倒自然马上爬起,但暗自觉得脚踝已经扭伤,因为赶时间,也不便说什么。丈夫还埋怨我手足不灵。

    我觉得非常感慨,脾气真是太好了,什么样的暗亏都肯吃。

    我抓起披肩跟丈夫敢出去。

    站在酒会中,脚越来越痛,我笑得身不由主,巴不得回家把脚浸在热水中。

    那夜直如受难一般,散会在车子提起裙子一看脚,连他都失声,哎呀,肿成这样!又青又紫,害得我一夜没睡好,跑到女儿房去坐着,咱们三口子越来越妙,各有睡觉的时间,闲时只能看别人睡相,要说话得留字条。

    这是什么样的关系嘛,唉。

    第二天还是去看了医生,因为穿得比较好,同时又楚楚可怜,很希望再能再路上碰见旧情人。

    但没有。

    碰见旧情人时,我永远蓬头垢面,旧情人永远光鲜英俊。

    丈夫又要出门了。他很怨,很不愿意动身,也同公司交涉过,无奈老板硬是不肯收回成命,只肯加薪水。

    在大门口女儿与他紧紧拥抱,又提到关于弟弟的事。

    弟弟。她认为只有的弟弟可靠的,因不会走路,不会离开她。

    看见女儿就像看见自己的影子。

    我已经有两年没出门旅行,为也是为着陪她。

    下午与她去吃饭,看到临座的小宝宝,她又去研究人家。

    以前听见女人说,多生一个,为了陪大的,甚觉荒谬,现在觉得是对的。

    我一只渴望有个姐姐,当然没有实现的可能,于是又希望有妹妹,后来看到姐妹不和至大打出手,才停止那不实际的想法。

    晚上尽可能推却所有的应酬,夜是罪恶的,一出去便不想回来,所以不去。

    又怕人引诱我:丈夫去那么久,不想、不怨、不气?

    所以太阳一下山,我便匆匆忙忙赶回家。

    女儿在等我,科幻小说也在等我。

    丈夫与这间公司的合同尚有一年,他说合同一满起码要休息六个月,否则真会垮下来。曾经有一个男人,不停的打电话来,叫我出去。

    我拒绝一次又一次,到后来已成习惯,倒不觉困难,人家当然也不再来缠牢我,干么,又不是天字第一号,于是便静下来。

    或者有别人好过我丈夫,但我们是有感情的,经过风和浪,尽在不言中。

    还有女儿。

    有时在灯下,我也觉得自己像小说家笔下的寂寞闺中少妇,永恒地在等丈夫回来。在极小的时候,我看过一套电影,叫做《没有月亮的晚上》,男主角是永不回家陪妻子的年轻大律师,他的妻子耐不住寂寞,与一个拆白党发生关系,结果被坏人抓住证据勒索,她开枪杀死拆白党。

    到这时候,她丈夫反而为她辩护,替她洗脱罪名,女方以为可以有一个新的开始,谁知道丈夫故态复萌,仍然夜夜笙歌,不肯回家,女主角觉得真正的绝望,用同一把枪,朝胸膛自杀。

    这个主题给我的振荡感强烈莫名,难以形容,在极小的心灵中留下烙痕,至今难忘。

    寂寞原来是那么可怕的一件事。一钻进牛角尖便难以自拔。

    现代人幸亏有工作,忙忙忙,做做做,总得与人结触,日久生情,多多少少,有点理解,可以说几句散散心,不比从前,女人有冤无路诉。

    下班跟一大堆女同事出去买春装。衣服是必须品,人靠衣装,不穿是不行的。

    我比较喜欢式样古典的衣服,肩脯是肩脯,袖子是袖子,腰是腰,看不懂的衣服我不买,也不会穿,尤其是几个日本设计师的设计,不适合一般职业妇女。

    我甚至不喜欢衣服有任何款式,我不想有人注意我。

    假如有人要记得我,我希望那是因为我的工作成绩,不是我特别会穿、特别骚,特别耀眼,特别温柔。

    不像香港人吧。

    我喜欢白色,一整个夏天都是白衣白裙白裤,女儿也是,有时小裙子上有蓝色小点点,就是那样。很多人说我们像是市政厅里检查卫生的职员。

    白色,什么都是白色,单纯的白色,丈夫与我的兴致并不见得一样,但轮到室内装修,异口同声:白。

    也许因为白色永不出错。

    于是我挑了三四条白色的衣物。

    有条桃色的裙子,我拧在手中很久,还是不敢买,等丈夫回来之后再说吧。叫他来看看这只颜色可适合我。

    又去帮女儿选裙子,高得快,没办法。我的品味直接影想她,我断不肯给她穿灯笼裤,泡泡袖,花边、蝴蝶结。

    也算是满载而归。

    女儿看到新衣服很高兴,但仍然怅惘没有弟弟。

    这是我下决心的时刻。

    两年来我都没有在丈夫身上加压力,但此刻他的合同要满,我怕他会以为我不在乎,糊里糊涂的又签下一纸合同。

    我写信给他。式微式微胡不归。

    我从来没有写过那么长的信,许多中文字已经忘记,一个个字去查出来。

    然后把它电报传真送出去。

    信不信由你,有时候夫妻也不方便说话,不得不下此策。

    三天之后,丈夫的电话来了。

    他的声音很清晰,他说:“我已经向公司表态,决不续约,这次回来,不再出门,你同女儿说一声。”

    我并不见得很兴奋,但有一丝高兴,这个晚上,不会没有月亮吧。

    看样子我的信感动了他,原来我是一个写信的好手。我微笑起来。

    《铃兰》

    过几个节,茱迪带了晚服到公司来,全挂在我房内。

    她是个很乖娇的女孩子,高挑身裁,白皮肤,商科毕业第一份工作便找到我们公司,一做两年,熟稔之后,会得自动替我做许多额外的工作,是以我也准她用我的房间来做更衣室。

    我一抬头便看到那几件衣裳,真的是廉价货,宝蓝的粉红的艳黄的,钉著亮片,镶着羽毛,披披搭搭,但你别说,穿在茱迪身上,衬看她圆润的手臂及背脊,并不难看,反而有一两份原始性的诱惑。

    事实上她人也不漂亮,苍白的面孔,略黄的头发,但不知怎地,把眼睛一描、粉一上,衬着玫瑰红的唇,把头发腊一腊,也就是亮晶晶的艳女一名。

    是不是年轻?抑或是有信心?我不知道。

    所知道的是,廿六岁的我,只比她大五岁,已经没有朝气。

    那样的衣裳,我也穿不出来,我所有的,只是一件圣罗朗黑色皱纱的长裙,我坦白同你说,女人穿得优雅,不过是给女人看的,男人才不管女人穿什么,男人最好女人不要穿。

    茱迪白天做工,下班便换上晚装,化上浓妆出门,天天去跳舞。

    夜夜如此,第二天九时正,又得坐在办公室里,她总也不累,呵欠也没一个,亦不见有黑眼圈,是什么支撑她?

    我没敢问。

    我没有地方去。

    回到家,多数往床上躺着,看电视,不是酸葡萄,别来叫我,我要追长篇剧,一次推不过,跑去吃一顿饭,结果忘了看《花债》之大结局。

    我没有录映机!故此打电话打锣般找黄筑筠,片子是她买回来的,她一定知道结局。

    “菲比凯斯到底是谁生的?”

    “你猜。”

    “三个女人都不是她母亲。”

    “去你的,是那美国女人,《缧丝》杂志的创办人。”

    我心头放下了一块大石,原来是她。难为我看不到大结局一直睡不着。

    我的节目不过如此。

    我的唇膏一直是豆沙色,我的眉笔棕色,我从来不敢把眼皮搽成一半金一半紫,我看过太多的妇女杂志,都向时代女性谆谆善诱,叫她们努力工作,千万勿突出性感,或是女性的本钱。

    于是我成为一个孤清的淑女,时时在小处着迹:底裙,永远不露出来。内衣,以肉色为主。袜子从来不勾丝。连粉扑都定期洗涤。每隔两天便洗头。清洁、整齐、理性。

    没到年纪已像个老站婆。

    我看茱迪像是完全不注意这些条款,无端端黑色绢花丝袜去配粉红高跟鞋,但是男人看到她,全部眼前一亮,我很佩服她。

    不管好女邪女,能吸引男人的便是有办法之女。

    她那些男友也很不错,管接管送,买票子订台子,都不用她费心,看着她每天高高兴兴出去,为女性争气。

    我竟羡慕她。

    有人送来一盆铃兰,搁我桌上。

    铃兰这种花,俗称谷中之百合,花白色而细小,只只像铃,也像小钟,很香,沁人心脾,法国秋奥有种香水,叫狄奥莉丝幕,便纯用铃兰制成,非常茫然及幽美的香,若有若无,但是太高贵,不容易接近。

    原本要待五月才开花,法国乡下的少女,人手一串,买回插在瓶中。

    谁买给我一盆铃兰?

    小小的花钟,一串串,仿佛可以摘下吸其中的花蜜。

    不似茱迪送我的,她会得送非洲紫萝兰,但不是铃兰。

    是谁?

    还有一只白信壳,拆开来,上面用紫色墨水写:“与我跳华尔滋。”

    没有署名。唔,紫色墨水,可惜我不认识简而清,否则准是他,还有谁那么了解女人的心意?

    华尔滋。

    不知谁同我开玩笑。我不会跳华尔滋。

    我不会游泳,不会跳舞,不会打球,亦不懂玩乐器,什么都不会。

    这是谁?

    我把花盆转了转。

    茱迪跑进来,“可不可以放早一小时,莉莉及奥莉花她们都四点钟走。”

    “可以。”我简单的说。

    “你真好,甄小姐,你真好。”她笑得似一朵花,即使是浓艳的花,也还是花一朵。

    “今天又到那里?”

    “一家新开的酒廊,叫卡萨诺娃。”

    我微笑,又通宵达旦。

    吃完夜饭九点,还嫌早,先去看场电影,十一点散场才到酒廊去喝一杯,到一两点钟回家。

    怎么可能,每日我到下班都已经相当疲倦,如果吃顿饭还可以应付,其余就恕不能奉陪。

    或许茱迪会得说:“年纪不一样。”

    我还是不要自取其辱的好。

    她把颜料厚厚涂上面孔,一层一层,我亲眼看着她似变戏法似的把五官变出来,红是红,白是白,略嫌粗糙?不要紧,她有一罐矿泉水,对牢面孔一喷,雾水珠使粉沉淀,用化妆纸印一印,使全部被皮肤吸收。

    哗,滑得如剥壳鸡蛋。

    她妖妖娆娆的去了。

    真好。

    我把注意力放在工作上。

    张太太过来查视我,“对了,那个报告在假期之前是一定要赶出来的。”

    我还想同她打趣几句,“新历年还是农历年假期之前?”

    谁知张太太板着面孔,假装没听见,“记住。”

    转头就走。

    我索然无味。下属是下属,没情讲。她要说笑,大家便得陪笑,她没心情,便不听笑话。也许人人那么向往升级,便是为获得这种权利。

    我又把铃兰的盆子转一转,闻到一阵幽香。

    是谁开我的玩笑?

    既然那么赶,我想把部分稿子先拿出来打字。

    打字员全部下了班。

    我看看钟,四点四十分。

    他说的,五点前会得给我电话。

    大抵不会了,说过算数,我也没怀什么希望,有种做债主的感觉:“你几时回覆我?”“你几时走?”“五点。”“我五点前给你电话。”两人一齐挂上电话。

    我也不想做到这样。

    一半是被逼的,一半是不甘心。

    太讲风度,也不行,那么不计较,以后还怎么混。

    改天问起,又说一时走不开,不好意思,现在不一样见,哈哈哈,呵呵呵,拿他没办法。

    铃兰,当然不会是他送的。

    以前他送过台湾玫瑰花,瘀黑的紫红搁冰箱运来,都开不出,花瓣死命包紧着,一下子茎就软下来,还含苞与盛放呢,见过那种玫瑰,把女人比玫瑰简直侮辱。可是一星期后我还是会拨电话给他,闲闲问一句:“怎么样,几时出来。”

    如果是真的钱债案,倒好办,找个律师付数百元叫他代为追讨,什么事都没有。

    但这不是钱。

    也许我应当放弃这一笔债项,当烂帐一笔勾销,连利息都牺牲掉。

    现在这样念念不忘简直不是生意经,磨得我壮志消沉。

    明天是假期。

    花摆在办公室里,抑或带回家?

    也不是没有收过花。转职、生日、或是为朋友做了事,多数会得收到花。

    送滥了,写张支票给花店,随便送什么:玫瑰、丁香,当事人也许是挂帐的,花也没见过。

    这盆铃兰是不同的。

    不过也不需要小题大做,使它在办公室搁一天吧。

    如果给同事看到我捧着那样的小意思走进走出,真会笑大了嘴。

    同样的一件事,十八岁做,是天真纯清,廿六岁做,是老十三点。

    我性格略为狷介,不能视旁人为无物,我颇介意别人对我的看法如何,所以不能胆大妄为。

    我终于在下午六点下班。

    街上人潮如涌,都赶着回家过节。

    店铺还没有休息,几万枝火的灯光照向各式名贵礼品,尤其是首饰店,都在大减价。

    有些女孩子以艳羡的眼光盯牢各种颜色的宝石,心向往之,也有一个印度籍的女性嗤之以鼻,“讨厌!展览财富最令人厌恶。”她说。

    我并没有逗留。

    头一两年赚钱的时候,特别爱把薪水用来装扮自己,首饰、衣物、能买的全买下来,手袋都几十只,鞋子数不清那么多。

    到现在反而不计较。

    有两个早结婚的女同学问我,“你周身名牌,到底为什么?”

    我倒是愕然。

    我都不觉得。多年来都在那两家店买东西,因为招呼好,货色齐,而且经济,万一褪了色,还可以拿回去投诉。

    我不觉得自己周身名牌。我现在穿衣服纯为护体,早不讲究花式,况且做我们这种公司,也不必花姿招展,同事们都很朴素。

    但在家庭主妇眼中,我还是名牌崇拜者。

    我耸耸肩。

    在路上逛也不是办法,我坐下喝一个龙虾汤,吃一块面包。

    到八点多才踱回家,开了电视机,躺到床上,鼻中还似有铃兰的香气,此刻又后悔没把花带回家来。

    他的电话始终没有来。

    第二天是新年,我伸一个懒腰,深觉这一天跟另一天没有什么分别。

    离婚后,只觉清静的日子便是好日子。

    我并不想说谁是谁非,真的要开起研讨会来,自然百分之一百我是人非。

    对象是家人所认可的,我并不是叛逆的少女,故意走一条错路来得标新立异。只是我的对象在婚后与他在婚前的包装是完全两码子的事。而且不要怪我不在事前看清楚,这种事在事前是永远没法子看得通的,等于买彩一样,六个号码在没开奖前怎么会知道,所以不必严肃地教训结错婚的不幸人士。

    于是离婚了。

    分手后似陌路人一样,完全没见过面。

    真庆幸自己有份工作,在事后可以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真的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可以这么说,但怪自己多此一举,结什么婚,别以为社会开放,一般人士仍然振振有词,离婚妇人长,离婚妇人短,旧闻当新闻,老是咬着不放。

    去年农历年,跑去作客,一个老头正在派红封包,走到我面前,托一托眼镜,上下打量我,忽然说:“你结过婚,不给你。”

    我又没向他拿!

    无端受许多这样的气,很觉无味。

    为免招致更大的侮辱,便索性守在家中不出去,更似心中有愧,我几乎要怨起吃人的礼教来。

    每个人走的路都是他自选的,既然认定要这样走,也没有什么好怨。

    我也不似在等谁的电话。

    电话铃很少响,也不找人—人也不找我,公平交易。

    从前刚同配偶分手,也有男人醉醺醺在晚上十一点半左右打电话来:“我们在黑天鹅,你来不来?”

    我还想给他一个落台的机会,正支吾,谁知他喝我:“不用找藉口多噜嗦,你到底来不来?”

    我只得说:“不来。”

    他立刻摔了电话。

    你瞧,还怪我。

    这种电话,不听也罢,并不是酸葡萄。

    空的时候顶多同女友去吃杯茶,也不能常去,因没有太多的消息要交换,大部分的时间还得靠自己打发。

    幸亏我是电视迷,而本市的电视节目那么精采,百看不厌。

    大概是要这样终老的,我老笑自己。

    但一则乐得清静,二则我还有时间,即使十年后再出动,也不过三十六岁。

    三十多岁的漂亮女人不知有几许,现在的趋向是:什么,你未够三十五?那你不配做有味道的女人。

    而二十六真是尴尬年纪,不三不四,我决定坐在家中修炼一段时间,同时致力事业。

    每个成熟而标致的女人都有独当一面的工作。

    我心一直牵记那盆铃兰。

    哪位男士那么好品味?

    会不会是同事们开我的玩笑。

    大抵不会、男同事不是结婚三十年,就是夜夜笙歌,怎么会有空同我开玩笑。

    女同事忙谈恋爱,忙打毛衣,自然亦无暇兼顾。

    这么说来,竟真有人想请我跳华尔滋?

    我想来想去想不出这个人是谁。

    一月一日就是这么胡里胡涂过去的。

    上班第一件事便是去注意那盆铃兰。

    真神秘,一个钟都没有掉,看上去似假的一样,香气馥郁。

    电话铃响,茱迪的声音,“甄小姐,我不舒服,想去半天假,上午我已叫莉莉过来替我,她老板出去开会。”

    “好,”我说:“下午见。”

    张太太进来找我,我立刻说:“我已经找人在打笔记,下午可以交给你。”

    “你的茱迪呢。”她横一横眼睛。

    “病。”

    “你老让她病,宠坏她,你看我那彼莲,我可不给她病。”她有点自得,转身出去,扬起一阵风。

    我很服她。

    也许茱迪是真病,也许假病,有什么相干?广东人说的,吊颈也给人透透气,何必逼人太甚。

    也许我不及规格,也许做老板一定要有那个样子,让下属听见他名字都吓得膝头撞膝头。

    下午茱迪回来。小姑娘是真的病了,一直吸鼻子,面色苍白。

    她一手扯看外套,另一手把信件递进来。

    今晨我没有出去取信。

    同样一只小小白信封落入我眼中。

    我忙不迭拆开来看。

    里面亦没有上下款,只写着:“我正在想法子提起勇气约会你。”

    全句十余个字,没有错字没有别字,文法亦不错。

    别以为写中文容易,写得通还真不简单。

    仍是紫墨水。

    我想说:如果你约我,我一口答应。

    但一整天都没有私人电话。

    都是公事公事公事。

    他当然已经忘记我,不在话下。新年新作风,老实说,我也想忘记他。

    最好有新的发展。

    茱迪在吃药,看上去很辛苦。

    “要不要放多一日?”我问。

    她说,“听说张太对我不满意?我有医生写的信。”

    “别理她。”

    茱迪笑笑。

    “着凉?”

    “我们在沙滩上散步至天明。”

    哗,真有精力。

    原来无论做什么,先决条件便是健康,连浪漫都要精力。

    “这么冷。”我说。

    “我不觉得,”她一边擤鼻涕一边陶醉的说:“有什么冷?我的手一直被他握着,我并不觉得冷。”

    “你们会结婚吗?”

    “结婚?”她膛目结舌,仿佛不是与我在说同一语言。

    “怎么,不打算结婚?”

    “我们想都没想过要这么做。”

    呵,纯享乐。

    “甄小姐,白天做工那么辛苦,下班之后,总要找些有趣的事来做,否则会疯掉。”

    她说得对。

    我就快要疯了。

    总得做些事来调剂精神。有些人喝酒,有些人吃烟,有些人泡的士可。只有我,除了偶然幻想太阳会得终久照进我的生命,简直一点不良嗜好都没有,生活苦闷,日积月累,真怕自己会崩溃。

    茱迪说得对,我要向她学习。

    从何学起?真是难题,我还可以出来去疯吗,还会有人请我去跳舞玩耍吗。

    报告打好拿进来,我查一查错字,便交上去,用不用就随她了。张太很有一点怪脾气,她看不得有人闲着,有用应用,她爱叫人写长篇大论的报告,写好之后改十次,经过三个月,那篇完美的报告使束之高阁,没了这件事,永不见天日。

    开头的时候大家都很困惑,久而久之,养成习惯,也不当是一回事,不过士气差得不得了,因大家都分不清哪件工作是真正重要,哪件是张太叫我们做来寻开心的。

    这是另外一件事。

    我替那盆铃兰加了几滴水。

    不知它可以摆多久。

    那个人会不会鼓起勇气来约我?

    那个人是谁?会不会是我一向倾慕的那种成熟,有一份好工作,对女人负责的男人?

    每次我看到那样的男人,心中都会想!我小时候也是一个标致的女郎,为什么从来没遇到一个这么好的男人?

    后来不大想了。

    因为泰半嫁得好男人的女人,隔了几年也都不开心,也都离了婚,正如我说,看包装怎么可以真正认清楚一个人。

    铃兰的香使我着迷。

    五月,五月要到巴黎,搭火车去到近郊,者漫山遍野的花,一搭搭紫色、米白、淡黄、深深浅浅的红,一层层,每一处都像印象派的风景画。

    爱煞了这样的情景。

    我坐在书桌前胡思乱想。

    茱迪说:“这些信都过期,要即时答覆,还有,有两个电话必需要覆,你看看。”

    我完全不想做事。默默头,呆坐。

    逢人都会有心不在焉的时候。女人当然喜欢遐思,而男同事,在赌马、炒金子,买卖股票上费的精神,恐怕比任何女同事都多。

    我终于问:“茱迪,这盆花,是谁送来的?”

    “花店吧。”

    “你肯定?”

    “是小明拿进来的。”小明是公司里的后生。

    “你去问小明,由怎么样的人送上来。”

    “肯定是男人,这是什么花?挺有趣。”

    “去,去问小明。”

    她出去一会儿,回来。

    “小明说由一位很斯文的男士递上来,不过那位男士是花店的伙计。”茱迪含笑说。

    这丫头在笑我。

    “哪家花店?”

    “没有看清楚。”

    早几年收到神秘花束,不过是由它摆在书桌上,直至憔悴丢掉,无声无息,谁去查究。

    女人越老越贬值,到三十多岁的时候,再收到花,大概要感激流涕痛哭起来。

    我再问:“真的没有留意是哪家花店?”

    “没有。”茱迪不经意。

    我捧着一杯热可可,一边暖手,一边啜喝。

    今天是不打算做什么的了。

    我在等下班。

    有一位女友说上班好比坐牢,说得很对,每天八小时,而且还要穿戴整齐去坐。有成就时可以坐得很兴奋,工作不满意,当然坐得委曲。

    我并不喜欢这份工作,也许是鼓起勇气,找新职的时候,会不会?

    有人在暗中注意我,我不可以令他失望,下班我要去剪个新发型,订数套新衣服。

    越想越高兴!忽然茱迪进来对我说:“电话。”她向我挤挤眼。

    我立刻明白,取过听筒:“喂。”

    “好吗?”是他。

    我声音从来没有这么愉快过,因为他对我已经不重要,“好得很,假期开心吗,有什么新计划?”

    他却意外,“你呢,有没有去什么地方?”

    “累都累坏,足足睡了一天。”

    他不置信,他不相信这是我。他问:“下班有事?”

    “有,”我爽快的拒绝他的施舍,“我要去购物装扮自己。”

    “那么,再见。”

    “再见。”我很乐意地挂上电话。

    下班我寻找节目,逛遍名店,收获甚丰,我忽然改变人生观,别人不注意我,我也得看住我自己,为什么?是为那盆铃兰?

    说句笑,说不定哪位理想男士会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叫我去赴约,我不能一副倦相。

    可惜梦醒得很快,正当我穿着新衣,换了新发型跑进写字楼,有一位后生模样的男人已在等我。

    茱迪同我说:“他说送错了东西。”

    “什么东西?”我问。

    那位来者问:“这位是不是大安洋行的贾小姐?”

    “不是,”我说:“我们这里是太安洋行,我是甄小姐。”

    “送错。果然是送错,这位小姐有没有见过一盆铃兰?”

    “有,”我说:“在这里。”

    “对不起,我想取回去,我代表芬芳花店。”

    我呆呆地,送错了?原来一切都是场误会。

    “是这一盆吗?”茱迪问。

    “是的小姐,”他说:“还有两封信,能否还给我?”他很焦急。

    “我们买下它可以吗,你另送一盆到那边去。”茱迪说。

    “小姐,只有这一盆。”他很为难。

    “你取走吧。”我说,一并连信也还给他。

    茶迪脸上露出很惋惜的样子,旁观者清,她看得出我是多么喜欢这一盆铃兰,它给我带来多少希望及鼓励。

    花店职员千恩万谢的捧走那盆花。

    茱迪与我都不再说什么。

    我耸耸肩,信我拆阅过,花我欣赏过,原来只是弄错了,是送给另外一位小姐的。

    有些人幸运,有些人不。

    但我不会因此萎靡。我不会辜负新装新发型。我同茱迪说:“中午我们一起出去吃饭。”

    谁知道,或许有新发现。

    《做梦的女人》

    她自然不叫美嫣、佩芳、月秋、艳琴、丽娟、麦芬、富珍、美蓉、蓓蕾、紫玉、君文。

    虽然有一半中国血统,褐色眼珠黑色头发,她却没有中文名字,她叫贞节,姓麦士美伦。

    她说得一口好粤语,朋友在她姓与名中各取一字,叫她麦贞。

    麦贞长得很漂亮,骤眼看似日本化桩品的月历女郎,大眼睛、浓眉毛,雪白的面孔,融合东西方美女的精华。

    男人曾然喜欢美丽的女人,虽然我是一个穷小子!只在大机构中做一份卑微的工作,但我爱美的心态,同一般公子哥儿没有什么不同。

    不过公子哥昆可以立刻约会美女、开出名贵的房车,接她俩到游艇上跳舞,我不能,我只有看的份儿。

    不错,她有车子,一部很大的开蓬跑车。

    她邀我上车。

    她把车子倒退,一不小心,撞到墙角,喀啦一声、尾灯一定全部碎掉。

    我吓一跳,这种车修理起来,非同小可,但转头看看她,她却一点不在乎,非常悠然,将车子掉头而去。

    她是千金小姐吗,气质上似乎还差一点点,不过排场很接近,也许,也许她父亲是暴发户。

    我老板说的,一个人在积聚到三五七百万的时候,特别喜欢炫耀财富,到真的富甲一市,把一亿几千万随手捐出作慈善用途时,又不肯认有钱了。

    许多许多富翁,穿着普通,排场亦平凡,真人不露相,好不深沉。

    但对于这样的年轻女孩子,又能要求些什么?

    她把车子驶得飞快,在山上兜风。

    初夏的风尚有凉意,拍面而来,轻快舒畅,身边又有美女,我多希望我的敌人可以在此刻看到我。

    最后她向我要电话号码,我写给她。

    “我们或许可以做一个朋友。”她侧着头说。

    我点点头。

    “当然,你穷,你没有钱,”她略为夸张的扬着手,“不过不要紧,父亲很开通,他不会介意。”

    我莞尔,向她道别。

    她说话无异是鲁莽一点,但不失可爱。

    没想过会接到她的电话.

    “我是贞节,记得吗。”

    当然记得。

    “要不要出来跳舞?我请客,别担心钱。”

    她特别重视钱。

    “我不喜欢跳舞,咱们聊天吃茶,好吗。”

    “聊天,谈什么?”

    “什么都可以,只要你喜欢。”

    “也好。”她有点迟疑,仿佛已经很久没有同人谈天。

    “我来接你。”

    “不不,我自己开车出来。”

    这次,她的车子是蛋黄色的意大利牌子,时速可以在廿秒钟内增至一百二十公里。

    她喜欢开车,开得快,开得好。

    她打扮得极之考究,那种时髦的裙子动辄要三五千一件。

    在咖啡室,她告诉我,她父亲有贵族血统,德国某大公爵,正是她父亲的表伯公,所以算起来,她亦是蓝血人。

    她自幼在伦敦长大,家里面有十五间房间,位置在丽晶公园,“时常看见皇族进进出出,好几次他们也朝我看,大抵是觉得我长得漂亮吧。”

    她父亲很富有,在马来亚有橡胶园、在瑞士有药厂、在南非有钻石矿,在印度有茶庄什么生意都做,三藩市与巴黎都有别墅。

    “他很生我气哪,”麦贞说:“我不肯好好读书、本来想我读医,我考取牛津大学,管家褓姆园丁都说我了不起,但是我嫌牛津大学太闷气,于是叫他们保留学位,迟些再入学,说不定明年我会考虑读史丹福,现在华裔美国人从政的前途很好,或许我会读政治,在三十五岁前入主白官,你说好不好?”

    她一直问我好不好。

    说到得意之处,她神情很野,双目闪闪生光,我看得入迷。

    “你呢,”她问:“你有什么打算?”

    我答:“我打算做你的听众。”

    她笑了:“我有没有条件拍电影?有许多导演找我,我在第五街的冰淇淋店就遇到过史匹堡,你听过他的名字?他叫我打电话给他。”

    我再叫一壶咖啡。

    麦贞伸一个懒腰,娇慵的说:“上帝真恩宠我,我前面有的是康庄大道,爱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父亲拨了一个基金给我,随我花钱,你说,到埃及去住半年好不好?”

    好好好。

    “抑或是巴黎?上次我到狄奥屋去订晚装,他们说要轮半年才替我做,气得我!我听说嘉洛琳公主十天内就可以拿到衣裳,同他们抗议,说出父亲的名字,他们才知道厉害。我又改变主意,转到圣罗籣屋去了,我一年穿衣服,起码一百万。”

    这一连串名字,对牛弹琴说了也是白说,我一默概念都没有。

    “是不是太花费,你说呀。”

    “年轻人,不要太奢靡。”

    麦贞吐吐舌头,“我不会节省,也无必要节省,我有购物狂,跟着爹爹到世界各国去开会,买东西买惯了。”

    我问:“你可是在本市念中学?”

    “当然不是,”她似宝石般的眼珠转了转,“谁耐烦在这里读书?我在瑞士念小学,我会说英语德语法语及西班牙语,我有五个补习老师,不然怎么进牛津。现在想起来,麻省理工也不错……不过我对文学有特别兴趣,你知不知道有本书叫红楼梦,唉呀,我最爱啃那本书,我告诉你,原来薛宝钗是大坏蛋哪。父亲说我学贯中西,他也弄不懂,为什么我对文学这么容易上手!”

    她用手撑着头,秀发如云般散下。

    “我想写一本书!叫‘麦士美伦家族’,它会畅销,跟‘教父’及‘大将军’一样,我看中英国的湖区,过些时候,到该处去住一年,完成我的著作。父亲已替我联络好经理人,他打电话来催我呢,一说便个多小时,长途电话单子时常一万几千,你没有类此经验吧。”

    已经叫到第三壶咖啡,看看时间,不早了,建议回去。

    麦贞很惬意的说:“同你聊天,很开心,改天我们再出来。”

    我早说过,我愿意做她的听众。

    我们竟成为朋友,每隔一两个星期,她便约会我,同我倾诉她心中事。

    她父亲很久没回来了,在加拿大谈生意,在多伦多,他家有大幅地皮,不知用来盖什么好,如果造住宅大厦,就以她命名:贞节大厦。

    她咕咕的笑,“住在该处的女子都得规规矩矩。”

    说到市内有才气的女子!她又评头品足一番,“什么,”很诧异,“做那种位置,一年才六十万,年薪低于一百二十万,我是不做的。你的收入如何?”

    “我月入一百二十万的——利息。”我幽自己一默。

    她笑得前仰后合。

    忽然之间,她用手按住我的手,“我同你是朋友,贫富悬殊不要紧?”

    我亦没有自卑。

    我凭劳力换取金钱,我尽我的力,发我的光。

    “你羡慕我?”

    我默默头。

    “你有没有我快乐?”

    我缓缓说:“麦贞,快乐与美貌,金钱、权势都没有太大的关系。”

    她一怔,忽然之间堕入深思。

    她本来一直活泼泼,手舞足蹈,得意非凡,一但静下来,却另有一番样貌。

    她说:“今日不谈了。”

    她纳闷的上车,又是一辆新车。

    “改天再见。”

    这次她着实冷我一冷,有一个月不来电召。

    终于还是请我吃法国菜。

    她肩上搭着黑色长貂皮大衣,嘴唇搽玫瑰紫,用银叉挑起薄片的三文鱼吃。

    谁说她不似千金小姐。

    “好吗?”我问。

    “我去了东京及夏威夷。”她懒懒的说。

    中午她都要吃龙虾、喝香槟、蜗牛、还有鱼子酱、三文鱼一齐来,最贵的便是最好的,不管日同日对不对,时间配不配。

    “陪我买鞋子。”她说。

    我并不介意替她捧盒子。

    她坐在法国皮鞋店内,一双一双的试,同我说:“某女士平日夸生活豪华,还是要到减价时节方在巴黎买这只牌子的皮鞋。”言下之意,她当然胜过多多。

    她几乎把脚踏下去就说好,打算把整片店买空。

    一共廿七双。

    有几双七公分高的鞋子,美得似仙德瑞拉的玻璃鞋,由她穿上,更加没话说。是的,她确是有购物狂。

    麦贞着店员替她把东西送到酒店去。

    她对我解释:“家里一年一度大装修。”

    我看看表,“时间已过,我要上班了。”

    “嗤,你那份工作!”她不屑。

    我正颜说:“麦贞,每个人都有工作美,我的职业是正当为社会服务的行业,不要说这种话。”

    她气馁,“你总是与我争论,不怕我不理你?”

    我摇摇头,“你知道我有诚意。”

    “诚意,是。”她喃哺的说:“诚意。”

    “明天,我们出来吃饭。”

    “明天不行,我父亲回来,有事。”

    “那么后天,我做一顿晚饭给你吃。”

    “你会烹饪?”

    “会。”

    “好,”她说:“一言为定,后天。”

    她没有来。

    我一早买好作料,做了四川风味的三菜一汤,等她。自六点等到九点都不见人

    我有点闷,有默失望。

    明知靠不住,还要约她,简直白讨苦吃。、

    “整桌的菜,放在台子,任由冷却,也无以收拾,更无心独食!”

    我开一罐啤酒,看电视上的歌唱节目。

    门铃却急促的响起来。

    麦贞站在门外。

    她穿着睡袍,外罩长狐狸皮,头发蓬松,双眼肿如核桃。

    哭过了。

    “我能进来吗。”她沙哑看喉咙。

    “欢迎。”我说。

    她一进屋,抽抽嗒嗒的又哭起来。

    “喂,陪我跳舞去。”

    “小姐,你穿著睡衣呢。”

    “反正这年头的舞衣与睡衣也差不多。”她朝我挤挤眼。

    呵,今朝有酒今朝醉。

    “你不是要同我说话吗。”

    “咦,你这个傻瓜,同你有什么好说,你都不懂。”她的声音忽然温柔起来,用手捏捏我的面颊,“你懂什么,嗯?”

    这个小动作好不,我的心一荡。

    “来,陪我去吧。”

    舍命陪君子的人是很少的,舍命陪美人的人前仆后继。

    我换了衣服陪她出去。

    去疯狂的士可内遇见一大堆熟人。

    小甲是从前的同事,阿乙在公事上有来往,老丙是出名的玩家。三人都穷,所以都肯与我打招呼。

    甲问我伴侣在河方。

    我但笑不语。

    “同谁来?你一向最乖,这么夜还不去见周公?”

    他们大概逐间舞厅孵,不到清晨不归。

    麦贞自化妆间出来,精光四射的双目朝他们身上一溜,甲乙丙三人实时噤声。

    他们搭讪几句就走开,麦贞问我,“你也认识这些人?”

    “这个城市能有多大,自然认识。”

    “小瘪三。”她蔑视的下评语。

    “你也知道他们?”

    她不言语。

    “别为他们不悦。”我说:“我会跳四步,来。”

    那夜颇为尽欢。

    第二天几个好事之徒就来找我,硬把我拉出去吃午饭。

    “你同莉莉走?”

    “你怎么认识莉莉的?”

    “莉莉身价很高,好小子,你很有办法哇。”

    我看着他们,冷静的问:“谁是莉莉?”

    “你昨夜的伴。”

    “你们喊错人了,她不叫莉莉。”

    “错?”甲大笑,“我怎么会错,这么大的红牌阿姑,我怎么会走眼。”

    我以很沉着的语气同他们说:“我的朋友姓麦,我们不必再谈下去。”

    他们面面相觑,作不得声。

    过很久,丙说:“那是莉莉,你要当心,她不是好人。”

    我仍然微笑,不出声。

    “她是本市天字第一号掘金娘子,别怪我们不警告你。”

    我并没有钱。

    “这个女人怎么会看上你这个穷小子?”

    我说:“吃饱就可以走了。”

    由我付账。这班人真是,侮辱我的朋友还要我结账。

    麦贞是怎么样的女人,我怎么会不知道,怎么会猜不到。谁也不用提醒我。

    其实她没有骗我。

    她编的故事是粗糙的,不切实际、飘渺的,一点可信的价值都没有。

    是我自己愿意做她的听众。

    在那些不真实的故事片断中,她得到发泄,而我,我当听精彩广播剧。

    什么是真,什么是假。同自己说谎的又不止她一个人,多少聪明人都过不了这一关,日日对牢镜子自言自语:我多么美多么能干多么聪明多么富有。

    有什么不对呢,人总得活下去,哄哄自己,日子容易过一点。

    我这个人交朋友,只看人家对我好不好,从来不计较人家是什么身份。

    我与麦贞——无论她叫什么名字——做朋友是做定了。

    她对我说:“父亲要我嫁人呢,他看不得我吊儿郎当的,但有什么男人令我倾心?我自己什么都有:房子、游艇、钻石、皮裘、现钞、股票……我还差一座岛,一间堡垒,以及一队兵,我要做女皇,在岛上扯我自己设计的旗徽。”

    她哈哈笑起来。这么富幻想,这么享受她自己创作的故事,她已把这件事视为乐趣。

    她是一个说故事的人,与报上以第一人称日日絮絮地与读老细语的写作人没有什么分别。

    只不过我是她唯一的倾诉对象。

    “父亲说我的婚礼要最豪华、最盛大、最热闹,在所不计,必定要把它搅起来。”

    “会不会邀请我?”我问。

    “当然,当然。”

    “谢谢你看得起我。”

    “我们是朋友,不是吗。”她神气活现的说。

    “是。”

    “怕只怕官客名单上漏掉一个半个名字,就得罪人。”

    “已经决定要结婚?”

    “还没有,我不肯结婚,我想做事业,玩也玩够,也该做点事。”

    “要向哪一行进军?”

    “有两方面值得动脑筋,开精品店我是不干的,无聊。我想办一家女子仪态大学,专门让中学女生学法文、时事、以及生活讲究的一面。还有,在离岛办健美营,专帮爱美女士减肥做运动,同时好好休息及享受阳光空气。你说好不好?”

    我点点头。

    “钱不是问题,父亲会资助我。”

    我仍然津津有味的听着,这两个主意实在不错,都是外国极流行的生意经,如果我有铜钿,我也会支持她。

    “所以暂时还是不结婚的好。”她拍拍手。

    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孩子,又这么年轻,她所说的一切呓语,很可能在明天,就可以变为真人真事。

    谁敢讥笑她,谁敢看不起她?

    “父亲说,他总共就生我一个孩子,要什么给什么,天上月亮也搞给我,我根本不知道什么叫缺乏安全感。”她摆摆头,“我身边从来没断过男孩子,他们也对我千依百顺。像你,你不见得对别人这么好,是不是?”

    这话倒是真的,我暗暗舒日气。

    在一个下大雨的周末晚上,贞节麦士美伦的气球爆了。

    她提着两只衣箱站在我门口,浑身酒味。

    “怎么了?”

    她一手推开我,把衣箱踢进我屋子里,箱盖的开关弹开,抖出绫罗绸缎纱绢,金光闪闪七彩缤纷,软洋洋地伸展在地板上。

    她打一个酒噎,“我什么都没有,只得两箱衣裳。”

    我问:“你的车子呢。”

    “都被他们要回去了。”颓然坐在衣堆中。

    我拉她起来,她醉了,不愿动。

    “有话漫漫说。”

    “傻小子,你懂什么。”她瞇着眼睛说:“我骗你,你知道吗。”

    我冷静的说:“我不觉得。”

    “我没有父亲,没有母亲,我是个一无所有的人,我骗你。”

    “那岂非同我一样。”

    “我一直做梦,编了故事乱讲,我神经有毛病,你看不出来?”她抓着我手臂逼切的问。

    “我们都有不妥的地方。”

    “我靠男人的施舍渡日,各式各样的男人,有些大肚腩,有些镶金牙,有些变态、有些自乡下来,我……”她哭了。

    我把她紧紧拥入怀中。

    她号淘大哭。

    一边大声地喊出来:“我什么都没有,一无所有,我是只可怜虫,渣滓。”声嘶力竭。

    我拍打着她的背部!喃喃的说:“不打紧,没有关系,我们有办法活下去,一定有。”

    “我回不去了,他把我赶出来,不要再看见我,对我腻了,就那样子叫我走。”

    我把她抱到床上去,替她盖上被褥。

    她还在哭。

    不要紧,许多不开心的小孩也都这样,一边哭一边睡,明天又是另外一日。

    怕什么。生命是很顽强的,倒下来一下子就爬起身,拍拍双手,什么事都没有。

    我并不替麦贞担心。

    只是如今她的秘密已经“折穿”,她为着面子,可能结束我们之间的一段友谊。

    我叹息一声,我愿意永永远远聆听她所说的一切。

    第二天她比我更早起来,在喝咖啡。

    我打着呵欠,作若无其事状。“好吗?”

    “好。”她很沉着。

    晨曦照在她没有化糙的脸上,到底还年轻仙只显得清爽。不过这样的好日子不会长了,她要早作打算。

    过半晌她问我:“为什么容忍我?”

    “因为我不觉得我在忍你。”

    “你喜欢我?”

    “自然。”

    “谢谢你。”她很满足。

    “如果你不介意,你可以住在这里,直至……你伤痕痊愈。”

    “我有受伤吗,”她向我眨眨眼睛,“谁说的?”

    “你嫌这里狭窄?”

    “不,不是地方,而是我自己。我不适合过你这种生活。”

    她这么坦白,使我震惊。

    “我有我的不如意,有时我的情绪非常低落,这我承认,但我还是不愿意过粗茶淡饭的生活。”

    这就无话好说了,我哑口无言。

    “对不起。”

    我耸耸肩。“你有你的选择。”

    她吸进一口气,“你知道吗,巴哈马珊瑚群岛的首都叫那骚,其余几个岛叫自由港、亚巴可斯、比密尼,爱苏马斯、安德罗斯及意路赛拉。这是我旅游的下一站,那里的风光如天堂一般,我会整天躺在白色的细沙滩上,观望紫色的天堂,听贝壳中的歌声。”

    我默默头。

    “回来再与你联络。”

    她挽起衣箱,走到大门口。

    “祝我幸运。”她说。

    我没开口。

    她叹口气,“你懂什么,嗯?”然后转身离去。

    每个人都有权做梦,麦贞紧抓着这个权利不放。

    我不是不懂,我只是没有能力帮她。

    我心痛。

    她高跟鞋的声音在走廊敲响,引起回音。

    《访问》

    三天内拨了七十个电话给李观仪。

    她一个都没有听。

    都叫女秘书档掉:“李小姐开会”、“李小姐告假”、“李小姐没有到”、“李小姐已早退”、“李小姐在赶功夫。”

    李观仪的秘书及两名助手早已把我的名字记熟——“是,我们知道你是天下杂志的记者于如明先生。”

    她的手下非常聪明敏捷客气有礼,但我就是找不到李观仪。

    终于我说:“麻烦你同她说,我只要求一小时的访问时间,闲谈而已,访问稿可以事先给她过目,任她修改。天下是一本高级的时事杂志,我们绝不揭人私隐,无中生有,以及歪曲事实,有实例可以证明我所说皆是事实,请你同李小姐说一声。”

    助手甲见我说到声泪俱下,沉默一分钟,“好,我同李小姐说一声。”

    “我明天再打来,无论如何,请李小姐给我一个答覆,可与否都好。”

    “好的。”

    我吁出一口气。

    同事小虞问我:“找到了没有?”

    我摇摇头。

    “奇货可居,”小虞说:“她从来不接受访问。”

    “从来不?”

    “从不。”

    “我不相信,我于如明一定要访问她。”

    小虞看我一眼,“没有那么严重吧,又不是非她不可。这些日子来,无论是文坛、政界、广告、金融、影视、教育、纪律部队,时装、美术、舞蹈、商界,都有杰出女性接受我们访问,老实说,很多时人们认为被天下杂志访问是一种荣幸,我们绝不滥竽充数,绝不人云亦云,我们永远在同类型中挑选最好的人才,眼光独到,我们不担心没有嘉宾。”

    我拍手,“老板要加你薪水。”

    “我不赞成你这种苦苦哀求的态度。”

    “我有点蜡烛脾气,越是得不到的越想做到。”

    “你在今日也有点名气了,”小虞不以为然,“别做得太卑下。”

    “为工作,不要紧。”

    “一个人太没架子,人家就瞧不起你。”

    我不出声。

    “老于,你就是这吃亏,你还去访问人?等人来访问你是正经。”

    我笑了。

    “况且李观仪父荫大如天,这种宠坏的千金小姐,没什么好写。”

    我说:“午饭时候到了。”

    第二天,李氏航业公司找我。

    李小姐的助手说:“于先生,她说不。”

    在我预料中!但我这个人一向有个坏习惯,就是喜欢死缠烂打。“小姐,给我一个理由。”

    那位小姐笑,“她不喜欢接受访问。”

    “为什么?”

    “她不爱出锋头。”

    “不,这不是出锋头”

    “于先生,我手头上正忙,改天吧,改天再约,再见。”电话已经挂上。

    这次连一向温和的小楚都嘲笑我。

    “老于,尊重她的选择吧,有些人天生不喜发表言论,我曾要求访问一名写小说的女士达七年之久,她与我天南地北什么都谈,就是免访问,做封面都不肯,她说她是地下铁路拥护者,不想被其他乘客盯看看,所以,人各有志!再说,她的名气由她自己辛苦赚得,她不高兴将之用来点缀我们的杂志,她绝对有权。”

    仍然闷闷不乐。

    “李观仪不爱亮相,我们就忘记她,好不好?”

    我说:“都看得这么开,都成为和尚寺,不是出版社了。”

    “老于说得也是,隔壁一家杂志社就是这么关的门,找谁都嫌烦,一句‘人家怎肯赚我们’。就把责任卸得一干二净,于是图片、内容、编排,全部三流,读老的眼睛是雪亮的,谁肯买蹩脚刊物?也许老于这么认真求独家新闻是对的。”

    “你瞧。”我精神来了。

    小虞说:“我不赞成老于这股疯劲。”

    “好啦好啦,开工,今日我要写五千字。”

    我说:“爬格子真是天底下最痛苦的营生。”

    小楚说:“做人才是最痛苦的营生。”

    “来,让我们齐齐闭门造车。”

    三个星期后,我们在报上看到李船王病逝的消息。

    我抓紧这段新闻!决定去探一探,一睹李观仪的庐山真面目。

    我的牛脾气不肯改。

    殡仪馆内气氛肃穆,全部奠仪捐作慈善用,大厅内没有杂七杂八的花牌。

    李氏本人没有兄弟姐妹,他只有李观仪一个女儿,灵堂内只得她一人穿着素服。

    我十分震惊于这种情形,一方面来讲,她几乎拥有全世界,另一方面来说,她又至孤至苦。

    来宾中达官贵人不胜枚数。

    我略为贴近一点,才看清楚她的样子。

    五官很精致,有股清秀的味道,皮肤白哲,神态哀肃,然相当镇静。

    与一般廿多岁的女子没有什么两样,但她是李观仪,她父亲去世后,她手中掌握一百多万公吨的船队。

    这是我一定要访问她的道理。

    她脸上长得最好看的是一双眼睛,倘若诗人的话是对的,那么她的灵魂是深不可测的。

    可惜见到她不等于可以访问她。

    我致敬后离开。

    李氏航运是间老牌公司,一向以高贵而低调的形象出现,几个主脑人物完全不在公众场合露睑,李观仪本人出掌大权,但对社交界一点兴趣也没有。

    这样困难的一宗任务,渐渐我也淡忘。

    冬去春来,又是著名的黄梅天,一时风、一时雨、变幻莫测,穿雨衣嫌闷,脱雨衣嫌凉,同事中十个倒有八个伤风,用纸巾捂着鼻子写稿。

    我在做一个专题,专门研究本市著名的别墅建筑,逐层介绍,虽有展览财富之嫌,仍不失为一个有趣的题材。

    那日拍完照沿香岛道出来,雾浓、路滑、露重,小心翼翼,否则真会撞上前面的车子。

    一辆黑色的大车抛锚在路中,司机正在换胎。

    我下车问:“要帮忙吗。”

    司机如获救星,“请问这位先生有没有雾灯,挂在车尾。”

    “为什么不叫人拖车?”

    司机有苦难言,“我们家小姐赶时间。”

    “我来送她一程。”我说。

    “小姐不喜欢。”他双手乱摆。

    我看不过眼,司机都五十多了。

    我卷起袖子,帮忙他,三下五除二,立刻做妥。

    他忙着打躬作揖。

    我问:“你们小姐呢,稳坐车中?”

    “不,她在水塘那边。”

    嗯,看风景。

    我在雾中看到一个穿黑衣的女子,她向远处悠然眺望。

    有钱就是这点好,下层工人做到抽筋,她却把扇来摇。

    我走过去,很讽刺的说:“小姐,车子修好,请摆驾。”

    她蓦然回首,抬起一双眼睛,看看我。

    我认得她。

    竟是李观仪!

    我顿时懊出血来,不该对她不客气,现在自己断了一条路。

    司机上来,为她解释因由。

    她淡淡向我说:“谢谢你。”却是不动气。

    我回到自己那辆老爷车去,轮到我的车子出毛病,引擎不动。

    那位司机看我挣扎得满头大汗,很同情的说:“小姐说,载你一程。”

    “不用。”我倔强的说。

    “先生,不要客气。”司机警告我!“这条路十分偏僻。”

    于是再由他帮我,把老爷车推至一旁,我上他们李家的车。

    我坐在李观仪旁边,眼观鼻、鼻观心。

    小虞说得对,我这个人有头巾气,只晓得埋头苦做,不识时务,虽不踩下人,却不懂见高者拜,所以历年来始终没打好人际关系。

    这个社会讲是讲打真军的,但当人人都有实力的时候,那些肯到处吃饭喝茶的人就占很大的便宜。

    我是很佩服这些既肯做又肯拍的人的。

    此刻我坐在李小姐身旁,竟不知如何开口。

    雨急起来,窗外一片白茫茫,我心中也有一股特殊的感觉,如触电一般。

    如果我有机会访问李小姐,头一个问题是:你有受过气吗。第二个问题是:你有否故意令人受气?

    我想知道。

    初初做事,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受气,开头是怒火中烧,渐渐看开了,愤怒化作深深的悲哀,一切不算一回事,能够一笑置之,但我还是想问她:“你可知,我找你七十多次,只为了想做一篇访问。”

    然而她为什么要方便我呢,全无必要。

    我禁不住叹口气。

    她看我一眼,我没有回观。

    我是个胆小如鼠的家伙。

    司机在公司附近放下我,我郑重道谢,他也有礼的与我话别。

    落车,发觉腿有点发麻,原来是过分紧张,维持同一个姿势太久了。

    我并没有与同事说起这段偶遇,他们会取笑我,毫无疑问,尤其是小虞,与美同车二十分钟,他已经有足够的时间向她求婚。

    不知怎地,今日我自卑感特别重,心事特别多,动作特别迟钝。

    我问小楚,“有钱是不是很好?”

    “那还用说,三岁孩童都晓得,你今日怎么,雨天出去一趟,淋出毛病来了?”

    “一个妙龄女郎,如果有一百亿,一千亿,她会怎么做?”

    “你指谁,李观仪?”他真是聪明人。

    我不出声。

    “照说,钱,应该是头数十亿最有味道,可以买下堡垒,布置得美奂美仑,私人飞机,婢仆如云,不必再为生活琐事操心,之后,也就没多大意思了。”

    “她会不会寂寞呢。”

    小楚没好气,你为什么不替自己担心呢,穷人难道不寂寞?

    我不说什么。

    太阳藏在雾中,只有一个隐约的光环,空气中仍然要滴出水来,对我的摄影机有非常不良的影响。我仍然在做那个别墅专题,一做便大半个月,他们都说我会饿饭,因我不肯动脑筋走捷径,人家一个下午赚的稿费比我多去云云。

    我自著名的李氏别墅出来,看到她的司机正替她开门。

    老司机如他乡遇故知,忘形地与我打招呼。

    李观仪自车上踏下来,她仍然穿着素色的服装,见到我,惊异于巧合,犹疑一刻,向我颔首。

    我站在该处,三十秒钟不动,如电影中之凝镜。

    心中想问:喂,你把头三十亿财产,拿来作什么了?可有买下一幅莫纳的荷花池,挂在书房里?

    她也没有动,两人在潮湿的南风中站半晌,她问:“车子修好没有?”

    我没想到她会与我说话!我清清喉咙,唔嗯唔嗯,老司机在一旁笑,我终于说:“不能再修了。”

    她默默头。李家的女佣早打开大门恭候,她似乎没有进去的意思。

    她又问:“你是怎么来的?”

    “用公司的机器脚踏车。”

    “啊。”语气似非常羡慕。

    “我有头盔可借给你。”我忽然没头没脑的说。

    她竟然向前踏一步。

    司机动容了。

    她脸上露出楚楚动人矛盾的神情来。

    这已是第二次偶然见面。谁能担保还有第三次?这一次不下个决心向前迈一步,以后再见一百次也是枉然,顶多不过是再点一百次头。

    这次没有表示,以后障碍重重,当中隔着也许一百亿的钞票,再也脱不了身。

    她说:“在这种天气兜风,一定很好玩。”

    我心狂跳,努力吞口涎沫,把它压下喉咙,“下大雨就可怕了。”

    她摊摊手,“没有冒险,何来乐趣?”

    我向她一招手,“那还等什么?”

    老司机膛目结舌,说不出话来,只得目送我们。

    我取出玻璃雨衣替李观仪穿上,把头盔递给她。

    踏下油门,机车呼地发动,我用的速度很安全,可以沿路欣赏初放的洋紫荆及紫藤,新铲过的草地发出芬芳的清香,使我心旷神怡。

    我一生人廿馀岁从来未曾有过这么奇妙的感觉,我忘记一切不如意的琐事,只感激上主恩宠,给我如此欢愉的一刹那。

    我把机车自山顶这一边兜到另一边,一阵急风,吹下半树桃花,拂了一身还满。

    我把车靠路旁停下来。

    身后的女郎说:“在巴黎,有一种树,三个人高,一人合抱,开黄色的小花,不住的开,不住的落,人站在树下,花瓣如泪下,落光了就算数,要等明年,我始终没有问当地人,那是什么花,什么树。”

    我立刻答:“那是金急雨。”

    “噫,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晓得会遇上你,而你会问我这个问题。”

    还有什么其他原因?

    她没有再出声。

    机车往回开的时候,潇潇毛毛雨急急落下,我怕淋湿她,把车子开得略快。

    谁知她却说:“咖啡馆,你看见吗。”

    “露天咖啡馆,怎么坐?”

    “有太阳伞。”

    我笑,“下雨天在太阳伞下喝咖啡?”

    她忽然哈哈哈的笑起来,笑声清脆而温柔,快乐似云雀。

    我把车停路边,与她踏入咖啡馆。

    侍应不相信有人这么好兴致,持餐牌过来。

    我俩除下头盔坐下。

    “我要啤酒,你呢。”

    “我想吃热狗。”

    “两只热狗,一杯牛奶,一杯啤酒。”

    侍应懒洋洋地走开。

    我悄悄说:“打断了他的闲情。”

    桌子上的漆剥落,凳子是湿的,台布上不是污迹子就是穿一个个孔。

    她的脸上有水珠,我用手帕替她揩干。

    她迷惑的问我:“你是谁?”

    “陪你吃咖啡的人。”我说。

    “我们并没有叫咖啡。”

    牛奶先上来!是用奶粉冲的,且一块一块,没冲散,她看着笑了。

    啤酒跟着上,没有冰过,微温,真过瘾。

    两只热狗硬且干,肉肠瘦瘦的缩一角。

    我说:“芥茉相当香。”

    她又笑,这么简单的事都叫她快乐自内心发出,如金光一般,照耀了我。

    我忽然灵光一闪。

    我们是否恋爱了?传说中的一见钟情便是这样的。我呆住。

    我在明,她在暗。我知道她是谁,她不知我是谁,所以她比我更快乐。

    而我,我一直是个悲观的人,我没有苛求,快乐是快乐,一分一秒都应紧抓不放,每个细胞都要享受,所以我贸然伸手过去,握住她的手。

    她过一会才把手缩回去拔拔头发。

    我陶醉在这情调中,战争饥饿与疾病都距离十万八千里,与我俩无关。

    我浑身湿漉漉,头发绞得出水来,喝着热啤酒,硬面包,却自觉快活似神仙……

    该死,这不是爱情嘛。

    我根本不认识这个女郎,怎么会得凭两面之缘就产生这种强烈的感情?

    没头没脑,没有根据,攻人不备,也全是爱情的特徵。

    美?一点也不,又破又旧,但她的眼睛同我的眼睛一样,在此时此刻,再也看不到丑恶的一面。

    我问:“你冷吗。”

    “不。”

    我也不觉得冷,喝完啤酒,我是否应当建议散散步,她会不会笑我老土。

    她取过头盔,我替她轻轻罩上。

    我知道我们应当回去了。

    “司机尚在等你。”

    她无奈的点点头。

    我们沿着原路回去,把她送到李宅门口。

    老司机松口气。

    我们在一起,一共消磨了美丽的一小时。

    “慢着,我到什么地方去找你?”她问。

    “你还想见我?”

    “自然。”

    “那么让我们约好下星期下午三时在这里等。”

    “我总得知道你的名字呀。”她微笑说。

    “不,你一知道,你就不会再见我。”

    “怎么会,别傻。”

    我问:“你叫什么名字?”

    “李观仪。”

    “我叫于如明。”

    这名字仿佛提醒她什么,一时还没想转来。

    我知道无论如何躲不过,于是说:“天下杂志的于如明。”

    她呆住,抬起头来看住我。

    我知道她心中在想:怎么可能?怎么会是同一人?天下那么大,为什么这人竟是那个讨厌的记者?

    她张大嘴,模样天真且可爱,完全不似有亿万家产的富女。

    我也怨呀,她为什么不是普通的小女职员,收入与我差不多,但足够享受一般生活情趣。

    我们俩凝视良久。

    我终于苦涩的说:“你放心,我不会写这段访问。我不会因那小小的稿费做你所不悦的事情。”

    她什么都没说,仍然非常震惊。

    这个傻女孩,一点全活经验都没有,我恐怕是她所遇见的第一个坏人。

    我黯然。

    当然她不会再见我,她甚至不会相信我得到资料会不写出来。

    我心如刀割,掉转头离开。

    心痛的感觉持续很久很久。

    在办公室中,我变得呆若木鸡。

    小虞说:“又一家杂志惹麻烦,当事人读了访问顿时炸起来。没有什么比不忠实的记者更讨厌,无中生有,断章取义,乌搅。例如被访者说:张小姐也认为女性应该独立,否则好像浪费社会之栽培。”他立刻歪曲事实,写成:张小姐认为独立女性浪费社会栽培。还有,唯恐天下不乱,人家一时不察,漏了口风,他又抓住小辫子,大做文章,语不惊人死不休,利用人家的名字来出名,败类太多。”

    我问:“我们这行算不算厌恶性行业?”

    没有人回答我。

    我百般无聊。

    为什么我不是教员、律师、医生、文具、清道夫、售货员、大班、经理、运动员、间谍、军人、警察、模特儿、摄影师、演员、画家、作曲人?

    为什么我偏偏是个撰稿人?

    一千个行业,偏偏选中这一行。

    又偏偏李观仪最怕这一行业的人。

    整件事像一个圈套:她不肯接受我访问!于是我假冒友善,想法子与她碰头,等她与我产生感情……

    但愿我这么工心计。

    小楚问我:“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养成咬铅笔的习惯?当心中铅毒。”

    铅笔一枝枝被我咬得疤痕累累,像麻皮。

    小楚继续取笑我,“只有怀春的少女才有此类烦恼的小动作。”

    我转过面孔,不与他分辩。

    他懂什么,他知道什么叫做苦恼。

    李观仪一直没有与我联络,无望了,她的感觉一定如被蛇咬一般,怕得要死。

    小虞问我:“老于,你有心事,来来来,一人嫌短!二人计长,三个臭皮匠,抵得一个诸葛亮,说来听听,到底是什么事。”

    这是做记者的人的通病。

    我守口如瓶。

    没有什么人会把千古忧心事挂在嘴边津津乐道。

    一直呆了大半个月,对于自己还能吃饭穿衣工作,我也感到非常诧异,内心像被针刺,但坚忍着。我瘦许多,衬衫领子都松了。半夜梦回,时常感怀身世。

    我再也不是从前的于如明了。

    一日上班,照例沉默寡言,垂头丧气,长嗟短叹,不能自已。

    有一邮差大人,手持中型牛皮信封一个,声言要找于加明本人签收。

    是一封双挂号邮件。

    我没精打彩的把它搁在一边。

    小楚问:“是什么?”

    “不知道。”

    “您老别万念俱灰好不好?拆来看看,信封像是很考究。”

    我将信封拆开,有一叠照片跌出来,小楚一手拣去看,另一封信被我抢在手中。

    上面只有两行字,没有上款,亦没有署名,只写着:“没有照片,访问失真,附上近照十帧,或可选用。”

    我的心跳忽然像是停止一样,一边脸的耳朵烧起来,我如一只猛虎般扑向小楚,扭住他的手,把照片夺回来,他差些被我推倒在地,吓得大叫起来。

    是李观仪的照片。

    她不但原谅我并且接受了我。

    我把信与相片齐齐按在胸前,但觉一个个细胞全部复活萌芽,一刹间且开出花朵来。

    我欲跳跃,奔到街上狂呼。

    但我终于镇静下来,拨通电话,接到李氏航运,清清喉咙,说道:“我是天下杂志的于如明,找李观仪小姐。”

    接线生立刻说:“请稍等,李小姐正等你电话。”

    《茶靡记》

    见到他我也不再引以为奇。

    他每星期都在这里,叫侍者开了他的杯莫停,斟出两杯,一杯放在对面的空位上,一杯自饮。领班老莫说:“恐怖不恐怖?他到底与谁共饮?”我微笑:“不知是谁的英魂?大概是一位佳人。”老莫打一个冷颤。

    客人姓茹。

    他们叫他茹先生。

    他实在英俊潇洒,每星期六晚八时便来吃晚饭,订着近窗的位子,对着宝光灿烂的香港夜景。

    每次他都穿着礼服,但面无欢容。

    他自己会吃一个简单的晚餐,吃完之后,呆坐一会儿,便结账离开。

    付很多小费。

    这事跟我,于如明,有什么关系?

    我是一个寡妇,这间著名的饭店,是我的亡夫的产业,我守着它,也有三年。

    饭店不是很赚钱,毛利可观,净利甚少,维持着几个老伙计的生活,使我每日下午有个去处。

    先夫去世也有三年了。

    廿十多岁的人,甘于寂寞,大家人都说难得。

    而我事实并不寂寞,我与丈夫渡过极丰富的感情生活,我并不会作他想。

    他离开我之后,我守着饭店,视为每日工作的一部分,又有一班好友,时时吃茶聊天。

    我处于半退休状态,不大问及世,没有威胁性,又知情识趣,这样的人物,在社交上是很受欢迎的。

    我并富贵,又不穷,我不是失婚,又不在恋爱,情绪稳定,手头充足,我请人不要紧,人请我也欢迎。淡淡的做个最佳陪衬,你看,这样的人,会没有朋友?

    晚上我习惯早睡,到饭店巡一巡,吃些简单的东西,便回家休息。

    开头我不接受单身生活这个事实,渐渐也只好习惯下来。

    现在我通常穿素色的旗袍与梳一个髻,然而看上去也不过是廿十多岁的人。梳髻并不会使人更老,大家看十多岁的芭蕾舞娘梳髻也青春便知道。

    老莫时常倚老卖老。

    他说:“守着干什么,少爷也不想看到你古佛青灯的。”

    我瞪他一眼。

    老莫笑:“少奶奶,不怕你使眼色,同你说,我同老爷打工时,少爷才三岁大,看着他上小中大学,结婚,得病……”声音渐渐沉下去。

    我说:“我早知他有这个病。”

    老莫双眼露出欣赏的神情来。

    “我们有个三年神仙似的日子,”我微笑,“记得吗?开这家饭店,就是因为他要吃好的菜。”

    老莫又笑:“少爷真有一手。”

    所以饭店面积不大,只放得下六张桌子。

    不过这六张桌子,最低限度,要在一个星期前预定。

    “少爷无论做什么都成功。”

    我点点头。

    我说:“今天星期日,茹先生吃什么?”

    “海鲜沙律,例牌。”

    “也不腻,”我皱眉,“次次吃这个”

    “我们的海鲜沙律,怎么一样?”老莫即时卖花赞花香。

    “别太肉麻,”我笑说:“客人的眼光是雪亮的,你吹牛有什么用?”

    “宣传呀!”老莫凸胸膛。

    “你看过大笪地江湖卖艺的没有?”我说:“叫兄弟慢打锣演武的时候大把人围着看热闹,但是一取出铜锣乞钱时,大家一哄而散,宣传有个啥子用?”

    老莫笑:“真不够你说的。”

    “劝茹先生多吃个龙虾汤吧。”

    侍者小张说:“姚太太自己日日喝龙虾汤不厌,还最好客人也天天喝。”

    “咱们的龙虾汤用的是真……”

    老莫朝我眨眨眼笑。

    我只好停止吹嘘。

    我约了裱画师傅在店里商谈上些事,取起手袋便走。

    自画店出来,便到载缝处,再去同高太太,马太太,杨小姐,金小姐她们吃茶。

    七嘴八舌,说到前一日看过的电视节目如何似一团泥之类。

    突然金小姐说:“瞧,茹东生。”

    大家转过头去。

    “哦。”我说:“是他。”

    “怎么。”杨小姐兴奋问:“你认识他。”

    “不,他是我店里常客。”

    “啊。”

    “怎么,是个名人吗?”我诧异问。

    回到家,点着一支烟,坐在诺大的客厅中央,深思一会儿,便开始看书。

    我比较喜欢看那种看后可以一笑置之的小说,不伤脾胃。

    心静的时候也读红楼梦。

    但今夜,客厅特别空,小说特别闷,我只好转看电视。

    这么能干的科学家发明了一流的七彩电视,可是出色的科技不代表出色的节目。节目闷死人。

    我熄了电视,上床睡觉。

    半夜醒来,无所事事,我把以前的照片部子取出细看,伏在桌上,心酸非凡。

    失去的人又不会回来。

    我落下泪来。

    第二日。

    不知什么地方来了一班法国人,饭后一定要见主人。

    老莫说:“鲜得眼眉毛都掉下来,要同老板诉衷情。”

    我只好出去运用久已生疏的法文,客套一番。

    我叫他们有空再来。

    这班人走后,我才发觉,茹先生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坐在他惯坐的桌子上。

    老莫说:“茹先生也请你过去。”

    我啼笑皆非地说:“怎么,我竞坐起台来了。”

    但也很诧异他竞会这么做。

    我很大方的问:“是茹先生吧?”

    “是。于小姐请坐。”他站起来替我拉椅子。

    “喝什么?”他问。

    老莫早已取来我喝的龙井茶。

    我看着他面前的酒杯。

    他察觉到,嘲弄地说:“于小姐一定觉得我怪。”

    我什么置评也没有。

    “我也是这里的熟客人了,”他说:“相信你们也见怪不怪。”

    我微笑。“今日的沙律还好吗?”

    “可口。尤其是是青菜部分,鲜美绝伦,难怪法国人也说好。”

    “多谢。”

    “于小姐的法文竞这样好。”他说。

    “我在魁北克住过三年,有空在大学修过一阵子。”

    “我的女友,法语说得也很流利。”他黯然说。

    我不响。

    他抬起头:“生离死别,无力挽救,然而有缘份在一起的人却不知珍惜。”

    我深深诧异,面部露出有同感的神色来。

    他说:“这番话象文艺小说中的对白吧?”

    “小说也是受生活影响的。”

    他心事更重了,不知从何开口。我当然也不去催他。

    后来他一直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把酒一干而尽,向人们道别。

    老莫问:“说了些什么?”

    “没什么,咱只怕一开口,他就不来了。”

    “不会的。”老莫具信心。

    “为什么?”我看他一眼。

    “咱们的厨房不会失去他。”

    我笑一笑。

    人所料不差,茹先生果然不来了。

    一连半个月没看见他。

    老莫说:“咱们把那瓶酒喝了它。”

    我笑:“也许到外地做生意去了。”

    “不是说因触起他的伤心处,他才不来了?”

    我瞪眼:“谁这样说过?”

    “你说的。”

    “我才没这样说过,你快好做小报记者了,听得不相干的三两个字,立刻炸起来,好写成一篇文章。”

    “大家都有点想念茹先生。”

    “还有白家三口也许没来了,谷氏老夫妇减了次数,郝少爷最近亦不见人,我们这里最近竞成了外国人天地,快变成了卖野人头圣地,厨房再不加把力,我会考虑结束营业。”

    这才把老莫说得一句话也没有。

    过几日老莫给我看报上财经版上登出的消息。

    “这不是茹先生的照片?原来他叫茹东生。”

    我取过看。

    原来他到西德开会去了。回来之后接受访问,说了一大堆关于未来经济上的事。

    “是个大人物呢。”老莫说。

    那当然。有些男人的名字老在娱乐版上出现,也自以为是名人了。

    我放下报纸。

    那天晚上他就来了,精神奕奕。

    适我也在吃饭,他便问:“可不可以坐这里?”

    我笑说:“请。”

    他坐下,仍叫海鲜沙律,也不试别的。

    “与你说话,于小姐,真是舒适。”

    我笑:“很多人都这么觉得。”

    “你知道为什么?”他问。

    “自然知道,那是因为我早已退休了,我没有侵犯性,人们就觉得舒服。”

    “退休?”

    “是,在任何方面来说,我都已经退休。”我说:“工作方面,感情方面……一个人到无所求的时候,态度自然就会清高一点,所以大家都喜欢我。”

    “你分析得很好。”他笑说。

    我微笑。

    我叫的是意大利粉。

    我们两人相对吃起来。

    他说:“吃这个容易胖。”

    “不必太紧张,胖些无所谓。”

    “真的退休了?”他幽默的说:“身为女性而居然不怕胖。”

    我很久没有开怀,竞哈哈的笑起来。

    远远看见老莫瞪我一眼,我马上正襟危坐。

    “我喜欢你们的饭店。”

    “象间饭堂是不是?”

    “是,气氛和洽愉快。”

    我笑:“先夫一开这家饭店,本来就是为了自己来吃饭。”

    茹先生诧异。

    “信不信由你,虽是西餐馆,但是熟客可以在这里吃到大闸蟹。”

    “好吃吗?”他骇笑。

    “怎么,你没吃过?”

    “没有。”

    “唉呀,天下第一美味,怎么不好吃?”我说:“你从来没有尝过?”

    “没有。”

    “可惜可惜,快上市了,一定要来试试,老莫会服侍你。”

    “一定要试。”他也笑说。

    他轻轻喝完杯中之酒。

    过了一会他问我:“于小姐,恕我无礼。”

    “什么事。”

    他欲语还休。

    我早知他想些什么。

    “是不是想问我做快乐寡妇之秘诀?”

    他面孔涨红。

    “我的想法是这样的:上天待我不薄,我曾经有过十全十美的生活伴侣,过了一段非常快乐的感情生活,他此刻离开了我,我仍然比许多人充实,我并不贪心,只有曾经得到过的人才有资格失去,我很乐观。”

    他细细咀嚼这番话。

    随后他说:“我很佩服你。”

    “佩服我看得开?”

    “只有最聪明才做得到。”

    “或是最迟钝的人。”

    他说:“大智若愚。”

    “我也想过,他也一定希望我好好的过,若果我真的做不到,还不如随了他去,否则总得自力更生。唉,许多寡妇活是活着,面孔象是被判了死刑似的,看着总令人难过。”我说:“也许我生性太豁达了。”

    “你是说我吧。”他苦笑:“我面孔很难看,我知道。”

    “不,”我冲口而出:“我认为你很坚强,你应付得很好,只有我们知道你的哀伤。”

    “是的,这里是我的避难所,真没想到这里的主人与我有相似的遭遇。”

    “可不是,”我说:“也许是这里的特有的气氛感染了你。”

    他说:“她是车祸去世的。”

    这样没头没脑的一句,我却完全明白。

    他轻轻说:“当时我不在车里。”

    我静静听他倾诉。

    “我到另外一外城市公干,回来就见不到她了。”

    我忍不住问:“你后来一直没有结婚了?”

    “没有。”

    “为什么?”我很惋惜。

    “没有比她更好的。”

    “我相信好与不限是很主动观的事。”我微笑。

    “在我眼中,没有比她更好的。”

    “这就对了。”我说。

    “你的情况怎么样?”

    “我一直知我先生有病,咱们是青梅竹马守长的,他父亲也是这个病,我们还是结婚了,一边看医生一边渡蜜月,这是我的选择。”

    “多么动人的故事。”

    “是吗?在旁人眼中看来,一切都是动人的好运气,身历其境才知不是那回事。”我说:“我们有我们的悲哀。”

    “那自然,但这种悲哀是很凄艳的。”

    “对这件事我并不后悔,不过有时很希望我与他是一对平凡的夫妻,可以白头偕老。”

    “有些夫妻同床三十载,不停为油盐柴米争执。”

    “是。”

    我向他举杯。

    他告辞了。

    老莫说:“他今天说了很多。”

    “寂寞。我也说了很多。”

    “真的,一个月的话加在一起,也没有今天的多。”老莫看我一眼。

    我抱着双臂笑。

    这之后,我同茹先生真的成为熟朋友。

    我们的交往完全是中性式的,说几句话,关心一下对方。

    很纯洁的友谊,虽然这年头也计较这些了,但我们的确是客气礼貌的交往。

    不过旁人却不这么想。

    一位老太太很打趣的说:“如明,听说你的第二春呢。”

    我啼笑皆非,一方面也往好处想,人家也是关心我呢。

    丁太太也说:“人家男朋友是鼎鼎大名的王牌单身汉茹东生。”

    我涨红了面孔:“这话是怎么传出来的,我们是很普通的朋友,根本没有单独相处过。”

    贺小姐讶异:“我弟弟亲眼看见你们在烛光下喁喁细语,一边喝酒一边谈心,他可以发誓不是造谣。”

    我说:“那我的饭店,他是客人,我招呼他一下而已。”

    她们笑。

    我也并不再分辨。

    我都懒于解释,对不相干的人分辨那么多干什么,是否第二春又何必同他们交待。

    现在干什么?开公审大会?把一举一动都向别人交心?没有这种必要。

    如果要这样才可以交到朋友,那还不如不要朋友。

    以前因为我这个人一点新闻都没有,所以朋友特别多特别好,但现在突然有这么一段新闻,无法控制人们的咀巴,我觉得要失去他们了。

    些微的的利害关系就使人际关系产生变化。

    《涟漪》

    周涟漪今年廿七岁,有一个孩子。说得明确一点,她是个寡妇。

    廿七岁还很年轻,但是从涟漪的心情来看,她仿佛已经有好几十岁了,她不问世事,凡事总是淡然处之,最多笑一下算数,衣着颜色极素,不是灰便是白,像是代表了她的心境。

    幸亏她在教书,而且官立学校薪水相当丰富,养她自己与儿子是绰绰有余的。涟漪的心事很少有人看得出来,她并没有额外显露出她的悲伤,自然也极少展露笑容,在同事来讲,她成了一个谜。

    也许是因为她长得好看,所以引人注意,好看的女人不管藏在那儿,老是有人注意得到,涟漪也不是例外。她的皮肤很白,眼睛漂亮,脸型好,要不是那么瘦削,可以算是美女了,大家猜想她小时候,定是个极明媚的少女。

    涟漪除了上学放学,不从事任何活动,她的家住得很近,走几步就到了,但是从来不请同事到她家去坐,她的儿子长成怎么样,也没人晓得。

    涟漪当然不是故作神秘,但是她实实在在成了个神秘人物。

    同事之中有一个廿七八岁的青年,叫做简大全的,对她特别有好感,常藉故问暖喧寒的,搞得涟漪很不好意思,但他既然尚未有明确表示,涟漪也不便训他一顿,叫他死了这条心。

    周涟漪根本不想再结婚了。

    简大全倒是越来越殷勤,中午甚至要陪涟漪回去吃饭,涟漪为了不想多费唇舌,最后一堂课往往不回教师室,一溜了之。

    简大全本来是有一个女朋友的,年纪稍轻一点,只是皮肤又粗又黑,脾气也暴躁,在同一间学校任教,看到这种情形,心里不快乐,时常闲言闲语,暂时也不管是不是为人师表了。

    涟漪对这些一概不理,况且她对简大全一点特别感情都没有。

    这一天涟漪正在教员室里改作业本子,简大全本来是有课的,他兼教体育,回教员室来取一点东西,瞧见涟漪坐在那儿,不禁大喜过望。

    “周小姐。”他说。

    涟漪淡淡的看他一眼,“什么事?”她问。

    简大全涨红了脸,有点说不出口,“你一个人在这儿改簿子?”他问得极没意思。

    涟漪说:“不,陈小姐也在那边。”陈小姐正是简大全的那位女朋友。

    简大全显得非常尴尬,他降低了声音问涟漪,“周小姐,你,你今天放学让我送你回去好不好?”

    涟漪答:“路很近,我一个人可以走得回去。”

    简大全极其恳切的说:“让我与你走一程吧,好不好?”

    涟漪让他看表,“三十五分钟一堂课,现在已过了一半,你再不去,学生就要造反了。”

    简大全没有办法,只好拿起毛巾,临走前他说:“一会儿再讲。”

    那个陈小姐脸黑如漆,呶起着嘴,非常气,又发作不起来,使劲用一枝笔在纸上画。

    涟漪叹了一口气,轻得只有她自己听见。

    待下课,她一早收拾好东西,便离开学校。

    没想到才走到一半,简大全竟在后面追了过来,“周小姐!”他奔得上气不接下气。

    涟漪顿时有点不高兴,她没有止步,只是看了他一眼,简大全连运动装也没换过,满身是汗,脸上带着焦急的表情,涟漪有点不忍,他显得是这样诚恳。

    “你不是等我一等?”他傻气地涨红着睑,“怎么一个人就跑了?”

    涟漪很客气的说:“我见放了学,就收拾好走了,我记不起那么答应过。”

    简大全颓然说:“是,你是没有答应过。”

    涟漪再看他一眼,便说:“那我走了。”

    “慢着,涟漪,现在答应我好不好?”简大全又说。

    “答应什么?”她问,皱着眉头,她并不喜欢简大全叫她的名字。

    “让我陪你走回去。”简大全看着她。

    “这条路并不是我的呵。”

    “这……”简大全也不管了,他一直跟在涟漪身后走。

    涟漪住得很近,那是一间旧房子,“我到了。”

    “不请我进去坐坐吗?”简大全强笑的问。

    “我要改簿子,简先生,我想你一定也会很忙,再见。”

    涟漪根本不多说,用锁匙开了门,很快的掩上了,将简大全关在外面。

    简大全在门外呆着,脸上一阵子红一阵子白,只好走了。

    涟漪回到屋子里,老佣人阿伍出来问:“怎么了,外头有人吗?”

    “没什么,一个同事。”她走到自己房间去,脱下了鞋子。

    “男的,还是女的?”阿伍小心的问,看着涟漪的睑,一面递上了杯热茶。

    “男的,而且很讨厌。”涟漪苦笑着。

    “怎么了?”阿伍笑着。

    “没有什么。”涟漪问:“儿子呢?”

    “睡午觉。”阿伍答:“才睡了没多久。”

    涟漪捧着热茶杯,微笑起来,“他是越来越顽皮了。”

    阿伍说:“有时候真像他父亲,今早不肯喝牛奶,一鼓嘴,眼睛一溜的样子,就像透了。”

    涟漪叹口气,“不肯喝牛奶,根本也是像父亲。”

    “他说牛奶有怪味道,不知道怪在哪儿。”阿伍说。

    “不要讲了。”涟漪喝一口茶。

    “太太,我弄饭去了。”

    “不急吧?”

    “早一点预备也好。”

    “那你去好了。”涟漪放下了杯子。

    她将案头上的簿子移过来,拿起笔,便开始改簿子,一直到阿伍叫她吃饭。

    她的日子便是这样过的。她只希望就此平静的过了一生,便算了。简大全令她觉得有点麻烦,她觉得心理上受着很严重的威胁。她不想对简大全多讲,但是不作明确表示,又无法令他知难而退。涟漪烦恼了。

    “妈妈。”涟漪一回头,看见阿伍抱着她儿子进来。

    涟漪笑,“这么大还要人抱,快点放他下来。”

    阿伍把他放下了,一边说:“才三岁,也不算是很大。”

    “够大了。”涟漪说:“君儿,过来。”

    君儿走到她面前,涟漪叫他张嘴,“你今天刷了牙没有?有没有听伍婆的话?”

    君儿点着头,“有。”

    阿伍说:“太太,吃饭了。”

    涟漪尽量不使自己纵坏儿子,又尽力使君儿的生活正常,但是屋子里的寂寞感觉,连那只小狗也觉察到了。

    君儿很文静,名字与性格很相像,涟漪将大部分精神放在他身上,小部分放在学校里,活得很宁静,如果永远可以这样,她也心满意足了。

    吃完饭,君儿与阿伍看电视,她回了房。涟漪喜欢茶,暖着双手,有种很好的安全感。

    她想到了许多年以后的事,当君儿长大了,娶妻生子。她想她是会寂寞了。君儿将会有他自己的生活,她无意介入,凭她的节蓄,她可以生活得很好。

    涟漪不想像其他寡妇那样,把儿子当命根子,紧抓不放。事实上即使是生命,她也觉得没有值得抓住的地方。

    涟漪发觉自己想得太多,也许她根本不会活得那么久,看到儿子娶妻生子。

    她又叹了一口气,坐在椅子上,不知怎地,竟然觉得有点累,睡又太早,不睡又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书她是看得腻透了。

    想了半天,她决定还是休息。

    第二天清早,涟漪便起来了。回到学校,才进教师室,便有好几道目光朝她射来。涟漪心里知道,一定是陈小姐将事情大加渲染,告知众同事了。

    简大全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有点懊恼的样子。他虽然不是面目可憎的那种人,但是涟漪讨厌他,因为这个人添增给她不必要的麻烦。

    她照常地坐下,拿出笔记本子,不到一会上课铃响了,便到课室去。她始终未与简大全交谈过一句话,一眼也不看他。一个星期很平安过去了,没有什么事。同事好像渐渐不再注意这件事了。

    但是一天涟漪正想替君儿换衣服出外到公园走走,简大全居然登门造访了。

    阿伍去开门,回来的时候,一脸诧异,“太太,有客找你。”

    “找我?谁?”涟漪不以为意。

    “他说姓简。”

    涟漪马上锁上了眉头,“人呢?”

    “在门外。”阿伍答。

    她嘘出一口气,“说我不在吧。”

    阿伍应了一声,将门从新拉开了一条缝,告诉简大全,“太太不在。”

    这样答覆,一定不会是真的,简大全像冰水浇头,但又死心不息,“请你转告周小姐,我是诚意来访的。”

    阿伍是涟漪夫家跟过来的,听见“小姐”两字先觉刺耳,“我们这里只有潘太太,没有什么小姐。”她狠狠的把门关上了。

    涟漪出来问:“怎么样?”

    “那个人是谁?真可恶!十足十像个登徒子!”

    “登徒子倒未必,讨厌却实在讨厌。”涟漪笑了起来。

    “真是你同事吗?太太。”阿伍问。

    “是。”

    “他想怎么样?”阿伍瞪起了双眼。

    “谁晓得?”

    “太太,对这种人,你可要小心……”

    “我知道了。”涟漪抬起头来,“去看看君儿的衣服穿好了没有,一会儿阳光不见了,散步也是没味道。”

    “是是。”阿伍去了,一会儿便把君儿抱了出来。

    涟漪披上外套,拖著君儿的手,到公园去了。

    一路上缓缓走去,涟漪觉得心旷神怡,正在享受阳光间,冷不防简大全奔了过来。

    “涟漪!”他叫道。

    涟漪本来愉快的心情,被他这一叫,消失无踪,她冷冷的看着简大全。

    简大全笑着,“我刚才去看你,老佣人说你出去了,原来你真的在外边。我一时没离开,在附近兜圈子,果然碰见了你!”他搓着两只手,神情很满足。

    “呵。”涟漪答了一声,奇怪自己怎么老避不开这个人。

    “你与孩子出来散步吧?”简大全蹲下端详君儿,“第一次见你的孩子,很好看。”

    涟漪看着君儿,孩子有点好奇,但是露出了笑容。

    “你叫什么名字?”简大全问他。

    孩子笑,没有答他。

    简大全已经很满足了,“笑起来很漂亮,这孩子真好看。”他再三的说着。

    涟漪没去理他。

    “你们往哪儿去?要不要坐下来喝一杯茶?”他问。

    涟漪停下步来,“简先生,”她忍不住了,“你这样是什么意思?”

    “没有什么,没有什么,”简大全掏出手绢擦汗,“我不过是要、是要请你们喝茶。”

    “我们不想喝。”涟漪不客气的说:“我们今天是要出去到公园坐一会儿,请你不要打扰我们。”

    “那么,我陪你们到公园去。”

    “不必了,简先生,你请便。”涟漪有赶他走的意思。

    简大全显得有点委屈,“为什么对我这么讨厌?”他问。

    涟漪有点啼笑皆非,心头很气,但是不得不告诉他,“简先生,我没有讨厌任何一个同事。”

    “是不是我,自作多情?”简大全哭丧着脸问。

    涟漪不耐烦了,“百份之一百是。简先生,你要是再这样下去,我只好要求校长替我转校。”

    简大全脸色灰白,“你对我,难道一点好感也没有?”

    “一点也没有——简先生,我想我已经太浪费时间了,再见。”

    涟漪一把抱起君儿,随手拦了一部街车,便跳上去走了,又留下简大全一个人怔怔的站着。

    阿伍开门的时候,问:“太太,怎么这样快就回来了?”

    君儿也有点不高兴,他喜欢到外边多走走,被母亲一手抱了回来,心里不快活,一个人跑回房间去了。

    涟漪说:“碰到了那个姓简的。”

    “他怎么了?”阿伍吃一惊。

    “没有怎么样。”涟漪说:“给我一杯茶。”

    阿伍替她倒了茶来,“太太,要不要吃点心?”

    “不用了,你去照顾君儿吧。”

    涟漪过了一个安静的星期天。她觉得对简大全所讲的话,有点过火,但当时又气又急,不得不那样讲。

    星期一,有点出乎意料之外,涟漪一到教师室,简大全就与她打招呼,笑容很好,他倒没生气。

    她才坐下,简大全就低声的对她说:“周小姐,你有空吧?我想解释一下。”

    涟漪本想不睬他,但是简大全忽然又称她为“周小姐”了,于是她说:“不用解释了。”

    简大全说:“要的。”他苦笑,“不然你会以为我是登徒子,做人家师表的,可不很好听吧。”他嘲笑自己。

    涟漪看了他一眼,同事好几年,倒觉简大全这份幽默感。

    “周小姐,不瞒你说,我们同事,已经有三、四年了。我一向……很敬佩你。从敬佩转为爱慕,故此有些行为,显得过分了……请你原谅。我希望我们以后还可以做同事,做朋友。”

    简大全说得是那么诚恳,一双眼睛流露出他的真感情,涟漪马上原谅了他。

    “简先生,你要明白,我这一生,不愿意再起什么波澜了。我们依旧可以做朋友。”她说。

    简大全的浓眉动了一动,“谢谢你。”他感激的道。

    “不是我多事,简先生,我觉得陈小姐倒是你的好对象。”涟漪提示他。

    “呵!”简大全搔着头皮,“是吗?”

    涟漪不出声了,她微笑着。

    “星期日我想了一整天,我的举止太轻浮了,没想到你这样便原谅了我,真使我喜出望外。”

    “不要这样讲。”涟漪说:“过去的算了。”

    简大全忧促的看她一眼,然后叹了一口气,夹着书到课室去了。

    涟漪看着他的背影,对他印象完全改观。觉得简大全不过是冲动一点,傻气一点,人倒不是坏人。

    经过这么一说,涟漪的心完全放下来了,反而对他和气了起来。

    放了学,涟漪正在收拾课本,那个陈小姐过来,涟漪还以为她也是走来道歉的,谁知道她向涟漪白了一眼,咕哝了两句很难听的话走了。

    涟漪很生气,但是想这种误会迟早都会冰释的,于是也不与她计较什么。

    走到校门,简大全也在,看到涟漪,脸忽然之间涨红了,正欲藉故避开,涟漪不想他太难堪,于是叫住了他。

    “简先生,一块走吧。”她说得很诚恳。

    简大全看着她,“你不会取笑我吧?”

    “怎么会呢?”涟漪反问。

    “谢谢你。”简大全再三地道。

    “为什么要谢我?”涟漪问着,想了起来,“呵,对了,如果你肯为我做一件事,我倒是要谢你的。”

    “什么事?”简大全显得很热心,他巴不得是可以为涟漪服务的。

    谁知道涟漪却说:“简先生,陈小姐对我有一点误会,希望你向她解释一下,我就很感激了。”

    简大全又偷偷的看了她一眼,有点懊恼,“我会向她说的,她这个人!”

    “年轻人总是这样的。”涟漪轻说:“感情冲动。”

    “你并不算老呵!”简大全抗议地说。

    涟漪但笑不语,“我到家了。”她按铃。

    阿伍出来开门,看见简大全,朝他瞪了两眼,简大全说声再见,便走了。

    阿伍问:“又是他……今天有没有麻烦?”

    “没有。”涟漪说:“他向我道歉了。”

    “那样还算知书识礼。”阿伍点着头。

    “君儿呢?”

    “他真是有趣,与隔壁的那位老太玩了起来,引得那个太太抱着他不肯放手,结果到他们家玩去了。”

    “去了多久?”涟漪不放心。

    “才一会儿。”阿伍说:“我看君儿顶高兴的,便让他玩一会儿吧。那家人很可靠……”

    “我不是说他们不可靠。”

    涟漪笑了起来,“隔壁是姓沈的对不对?做邻居起码有五六年了,怎么会不相信他们呢?”

    阿伍说:“就是呀,大家都没来往就是了。”

    “就是他们老夫妻俩?”涟漪问:“以前不是还有个孩子吗?”

    “唉,今天沈老太对我讲,有那个儿子跟没有一样,往外国一跑,就不肯回来,在外头花天酒地的,信都不多来一封。”

    “结了婚没有?”涟漪问。

    “没有!沈老太想孙子都快想得疯了。”阿伍笑了起来,一脸的皱纹。

    涟漪怔怔的,希望君儿大了,不会是那个样子。

    阿伍看看她,想开口,但是终于又忍住了。

    涟漪又说:“沈老太总有五十多岁了,儿子才十多廿岁,两代有距离,自然谈不拢来了。”

    阿伍问她:“太太,我跟你倒茶去?”

    “好,浓一点吧。”涟漪说。

    涟漪抽出本小说,看了起来。没一会儿阿伍拿来了茶跟点心。

    她问:“太太,要不要去把君儿叫回来?”

    涟漪翻过一页书,抬头说,“不必了,他们会把孩子送回来的。”

    阿伍微笑点点头,弄菜去了。

    屋子很大,阿伍的拖鞋在木板地上发出的声音,带来了回音。

    她才到厨房,涟漪便听见门铃响了。于是涟漪只好为阿伍去开们。果然是沈老太把君儿送回来了。

    沈老太其实并不怎么太老,精神奕奕,头发漆黑,看上去不过是一个中年妇人而已。

    “还你的儿子,”她满脸笑容,“潘太太,你儿子实在太乖了。”

    “过奖了,”涟漪抱过儿子,“你请进来坐一会儿吧。”

    沈老太随后跟进来,“你们只有两母子住呀?”她问。

    涟漪点点头,发觉君儿笑得很高兴。

    “婆婆让我吃雪糕。”他告诉母亲。

    沈老太忙说:“只有一点,不会吃坏的,请放心!”

    “没有关系,你坐呀。”涟漪招呼她。

    阿伍这时候倒来了茶,把君儿带走了。

    “唉,”沈老太喝一口茶,“我们那边也只有两老,每天面对面,一句话也没有。”

    涟漪微笑,她没想到沈老太有这么健谈。

    “儿子又不争气,让学校轰了出来,说转到另一家去了,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叫他回来呢,也不肯!气死人。”沈老太一见人便发牢骚。

    “他在哪儿?”涟漪笑问。

    “在美国加州。听说那个地方希僻士最多,唉呀,要是他做了那个,我可就惨了。”沈老太苦笑道。

    涟漪被她引得笑起来,“他有多大了?”

    “廿一岁了。”沈老太说:“还是这么不争气,我听人家说,希僻士除了戴花晒太阳,什么都不干,他不去追求女孩子,我哪儿会有孙子抱?”

    涟漪拍拍沈老太的手,“你放心,廿一岁不过是孩子而已,现在男孩子结婚比较迟了。”

    沈老太沮丧地说:“都是像他爹,那个死老头子,三十六岁才跟我结婚的!”说着她又笑起来,“算了,听天由命也罢。”

    涟漪看着这位既风趣又爽气的老太太,不禁有点呆呆的,做人应该学她那样,涟漪想。

    “你那个孩子,既秀气,又聪明,真可爱!”沈老太那副样子,像要把君儿吞下去了。

    涟漪毕竟是个母亲,凡是母亲,总爱听人家赞美她的孩子。

    “你们到我那边去吃饭吧,别弄菜了。”她又说。

    涟漪抬起头来,“不要客气了,沈老太,阿伍已经在弄饭了呢。”

    “这样呀?”她有点失望。

    涟漪微笑,“下次再打扰好了。”

    沈老太也笑,“也好,那我先过去了。”

    涟漪陪她到门口:“不送你,沈老太。”

    “你回去好了,我改天再来。”她笑着说。

    涟漪也笑说:“再见。”她关上了门。

    阿伍出奇的说:“这位老太,也真奇怪。”她收去了茶杯。

    “年纪大了,总是这样,有什么办法?”

    “太太,”阿伍放下了茶杯,“有一句话我想说很久了,只是没有胆子。”

    涟漪正在踏进房间,听阿伍这么讲,连忙转头,“什么话?”她看着这个老佣人。

    阿伍有点不好意思,终于她吞吞吐吐的说:“太太,你的……年纪还轻,真的打算这样……算了?”她看着涟漪的脸色。

    涟漪的心一紧,但随即装出轻描淡写的表情来,“阿伍,我还当你要讲什么,原来是这个。”她停了一停,“我就是打算这样了。”

    “太太,我跟了潘家已经卅多年,现在服侍你,别怪我多嘴。”阿伍有点懊恼,竟提出这种问题来。

    “不会的,你去弄菜吧,我肚子有点饿了。”涟漪强笑着吩咐她。

    涟漪看着阿伍走了,忽然觉得非常疲倦,她跌坐在椅子里,呆了半天,阿伍问的话反覆在她心里重述着:就打算这样了?就打算这样了?

    涟漪一直逃避著这一个问题,但心中决定暗暗打了主意,准备一生都这样算数了,为了她自已,为了君儿,她觉得这才是最好的方法。

    涟漪想着想着,眼泪自眼角流了下来。她自己也不觉得,直到发觉耳珠濡湿,才知道刚才哭了。

    涟漪用手绢擦干了眼泪,叹一口气,感到头有点重,而且又有点冷,连忙抓过一件外套披上,往床上躺著。

    没一会,阿伍站在门外问:“太太?”

    “唔?”涟漪一惊起来。

    “饭菜好了。”阿伍说。

    “你们吃吧,我不饿。”涟漪低低的说。

    阿伍适才明明听见她说饿了,现在又说不饿,知道是她心境不好,更加懊悔出言不当。

    “太太,出来吃两口吧。”阿伍轻道:“饿一餐不好。”

    “我头有点痛。”涟漪说:“不想吃了,你与君儿吃吧。”

    “我与你去拿两片药片来。”阿伍问:“要不要开灯?太太?”

    “不用了,你去吧,我躺一会儿就好的。”涟漪说。

    阿伍默默的退出去了。

    第二天清晨,涟漪想爬起床来,谁知才一抬头,便已经天旋地转,加上昨夜未睡好,有点虚弱,差点没摔下睡床来。涟漪连忙定了定神。

    “阿伍!”她提高声音叫。

    阿伍慌忙的走进来,“太太,什么事?”她一见涟漪脸青唇白,一手抓着床头,一手撑着身子,不禁吓呆了。

    “阿伍,扶我一扶。”涟漪说。

    “太太,你怎么了?我去叫医生!”阿伍连忙托着她。

    “不用,我一定是昨天冷了一冷。”涟漪喘一口气。

    “那也得看医生。”阿伍放下了一大半的心。

    “君儿呢?”涟漪问。

    “还没起床呢,你别挂着他了!我会照顾他的。”阿伍问:“去请个医生来吧?”

    “也好。”

    阿伍将涟漪扶好,将枕头填得高一点,“太太,你等着,我去打电话。”

    “阿伍,”涟漪的声音也虚弱起来,“去告诉学校一声吧,随便通知哪个教师都可以,请他们替我代一下课。”

    阿伍一叠声的应着,去了。

    涟漪托著头,叹了口气,她觉得头昏昏沉沉的,眼皮不住的跌下来。

    没一会儿阿伍便回来了,捧来了热水毛巾、热茶。

    “两个电话都打过了。医生说马上来,叫我让你喝杯冷水,我想冷水不好,还是喝热茶吧,”她担心的说:“你觉得怎样?太太?”

    涟漪摇摇头,“好像发烧了。”

    “唉。”阿伍给她毛巾,“学校里说没问题,听电话的人姓简……不知道是不是那个姓简的……他问得很详细,我说不是什么大毛病,不过是着了寒……”

    涟漪点著头,喝了两口热茶。

    “太太,你还是把身体养好一点吧,看你是那么的瘦削,风一吹就会倒的样子。”阿伍实在有点为涟漪担忧,一张脸显得更老了。

    “阿伍,你别担心,每个人都会伤风头痛的,医生来给我打一针,便没事了,别吓着君儿。”

    “唉。”阿伍看她一眼,“你多喝两口茶!有事马上叫我,我去看看君儿醒了没有。”

    “你去好了。”涟漪摆一摆手。

    她一个人呆呆的看着天花板,没隔多久,她听见门铃响,阿伍把医生引了进来。

    医生是中年人,面目很慈祥,涟漪看见他,心神安定了不少。医生说她是受了风寒,打了一针!说明如果明日不好,当再来一次。

    他留下药走了。

    阿伍为了要让涟漪休息,故此带了君儿出去散步了。

    涟漪一旦空下来,躺在床上,只觉得寂寞慢慢的侵了上来,平日忙著上课下课,改簿子考试,倒还一日一日熬得过去,如今病了一天,孤零零的躺着,不禁百感交集,真的伤心起来了。

    涟漪心灰意冷,如果不是为了小儿子,她倒巴不得就此一病不起,死了算数。

    如此想着,涟漪不觉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睡醒正是中饭时候,阿伍替她端来了一碗白粥,一碟子黄肉松。

    “吃点吧。”阿伍恳切的说:“太太,当药一样好了。”

    涟漪于是支撑起来,拨了几口。

    “有好一点没有?”阿伍问她,一面递上药水。

    涟漪喝下了药水,“哪儿就好得这么快了?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你没听过?”

    阿伍瞪她一眼,“你这就算是病了?不过是点头重脚轻而已。”她是不想涟漪担忧。

    涟漪知道她的意思,于是微笑说:“根本就是这样,是你在紧张罢了。”

    阿伍的心头一松,也笑了起来。

    “君儿呢?”涟漪又想了起来。

    “你老挂着君儿,被沈老太接去玩了。”阿伍说。

    涟漪皱皱眉头,“常到人家那儿去,不怕人讨厌?”

    “太太,你可别这么想,他们是真的喜欢君儿。”

    “唔。”涟漪应了一声。

    “太太,你最好再睡一觉。”阿伍叮嘱道。

    “晓得了。”涟漪嘴里应着,手中却拿起了一本书。

    “太太,别用力看书了。”阿伍又补了一句。

    涟漪虽然嫌阿伍多事,但是这些年来,也只有阿伍一个人照顾她,关心她,除她之外,再也没第二个人了。涟漪一直没把她当作下人。

    涟漪就这么的过了一天,等傍晚时,她的热度反而又高了起来,晚上阿伍只好在床边陪她。

    沈老太把君儿送了回来,见到涟漪倒在床上,不禁呆了。她是又爽快又热心的人,看到这种情形,自然义不容辞,她说要留下照顾涟漪。

    “阿伍,你们太太病了,怎么不告诉我?”

    阿伍涨红了脸,“我……”她看涟漪。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
上 章 目 录 下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