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情:
韦玉华终于搬了出来。
终于,是因为她自十二岁开始就想离家出走,人家是与母亲夹不来,她则与父母亲都无法交通适应。
玉华形容她的少年期:「如一个人被麻布袋罩着身体遭拳打脚踢,有怨无路诉。」
也许是过份了,这是她身受的感觉,别人很难了解。但是过去的,也就是过去了,尤其不能令玉华释然,那过去的每一天都是她生命中宝贵的一部份,一去不再回头,她为自己不值。
更加逼切地要搬出去,一待大学毕业,找到第一份工作,立刻在中等住宅区找到小小公寓房子,租了下来,并且把历年为小孩子补习的节蓄取出装修小小单位。
现款都花光了,玉华每天晚上吃一只长条法国面包。
但是值得,这是独立生活的第一步。
两年后,她要把这幢小公寓分期付款买下来,她不在乎是否能够找到理想伴侣,她并不希企异性来接手料理她的生活,她决意凭双手去争取她所需要的一切,十块就是十块,廿元就是廿元,不好高,不骛远,脚踏实地。
玉华要做一个真真正正的现代女性,不是单凭嘴巴嚷嚷独立,然后一见到男人,立刻双膝放软的充头货。
这是心态问题,玉华见过一些前辈阿姨姐姐钓金龟的悲剧,连时间精力肉身灵魂都赔贴,沽沾自喜做着毫无希望的蚀本生意而毫不自觉……
生意?是,因为女方有所企图,她拿她所有的去换她所需的,便是原始的生意交易。
感情中渗了这么复杂的因素,怎么能平起平坐。
这也许是玉华做人唯一的原则。
平时,在别人眼中,她也就是个聪明伶俐圆滑得过了头的时髦女性。
唉,且把韦玉华严肃的一面放下,齐来看看她活泼的日常生活。
话说玉华已把公寓装修得七七八八,这个属于她的小天地充份表露了她的爱好与品味。
客厅架子上欠一只钟,她决定到古董店去选只三四十年代的座钟,最好数字有夜光的那种,熄了灯也看得见绿色的萤光字。
玉华很遗憾,父母什么资产都没有留给她,韦老太是那种防子女如防贼般的老人家,一次黄金价格暴升,玉华认为应该出货套现,提醒老母几句,韦老太却说:「金子?我哪儿有金子,今天天气好热,你吃过饭没有?」
五华马上明白老妈的心理.以后都没有再提过一个字。
怎么又说到这种题目上去了,好生无味,人生路上总有荆棘,与这篇故事,一点联系都没有。
这个故事,主要同玉华要买的那只钟有关。
那天下班,她经过一间小小古董店面前,驻足,即时看到她心目中的时钟。
外型精致,钟座用木制,题面上写着阿拉伯字母一二三四,萤光粉清晰完整,是一次与二次大战期间的式样,玉举微笑,她喜欢它。
她推门进去。
这种开在庙街的所谓古董店铺,卖的大都是什么货色,本地人与游客心中也都有数。
玉华预算的极限是一千大元。
掌柜的是一个年轻人.
玉华笑说:「我想看看个窗里的那只钟。」
年轻人剑眉星目,本来一脸笑容,听到玉华这句话,有点尴尬,说道:「对不起,那件货是非卖品。」
玉华一怔。
当然,这是他们做生意的一贯手法。
客人看中什么,什么使即时变成非卖品,好让客人更加希望得到它,以便漫天讨价。
玉华问:「不卖,搁橱窗里干什么?」
年轻人很坦率:「吸引顾客。」
「你还有什么类似的座钟?」
「有,请过这边来。」
一边搁着三五座粗糙的仿制品,售价也不低廉。
玉华摇摇头。
「不喜欢?」
「不喜欢。你们只有这些?」
「对不起。」
「你是店主?」
「正是。」年轻人微笑。
不象。
年轻人解释:「叔公半年前过身,把这家店留给我。」
「生意好吗?」
「托赖,还过得去。」
年轻人斟上一杯香茗。
「我告诉你怎么样,我给你八百块,买你橱窗那座钟。」
年轻人笑了,摇摇头,「非卖品。」
玉华又说:「一千块.我只得一千块。」
「我叫柳志成,贵姓大名?」
「韦玉华。」
「韦小姐,那座钟真是非卖品。」
「世上没有非卖品这事,关键在你想卖多少。」
柳志成一怔,这个女孩子好厉害,个性这么强,说话竟如此直率。
他说:「它是不祥物,叔公说很少人降得住它,不卖出去,也是为着顾客好。」
玉华反正有空,听见这话,好奇心大炽,又见没有其它顾客上门,便坐下来,问他,「怎么样不祥?」
柳志成端的好涵养,笑笑说:「你不会想知道。」
玉华有点不好意思,人人皆有私隐,不一定肯告诉陌生人。
她搭讪的说:「谢谢你招呼。」
「有空再来看看。」
玉华告辞。
柳志成送到门口。
他穿白衬衫及卡其裤,自有一股潇洒之气质,玉华十分欣赏。
她朝他笑笑,截住一部街车,回家去。
买不买到那座钟倒是其次,她不过用它做装饰用,没有它,也可以买别的,现在令她感兴趣的,是钟背后的那段故事。
不祥,怎么样不祥?
玉华很想知道。
第二天中午,玉华又逛到柳家古玩店去。
橱窗中那只钟不见了,啊哈!玉华大乐,可逮到了,昨天还说不卖,今天遇到慷慨的客人,马上易主。
她推开店门,指着柳志成笑问:「你把它卖了多少?」
柳志成抬起头来,见是玉华,心里先有三分欢喜,见她如此活泼烂漫,更添两分好感,他决定作弄她,慢吞吞地说:「卖掉了?没有卖掉,我取下来抹油。」
玉华一听,知道自己太过武断,立刻气馁,怪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柳志成忍不住笑起来,同时轻轻把座钟搬出来。
玉华看到座钟,更加爱不释手。
一次生两次熟,柳志成又对这个女孩子十分存好感,便安慰她:「它真的是非卖品,来,我把它的秘密告诉你如何。」
玉华的精神又来,「真的。」
「我知道你有兴趣。」
玉华坐下来,聚精会神地预备听故事。
柳志成看看她,心想:这双大眼睛好动人,他咳嗽一声,才能集中思维。
「叔公说:这只钟,有奇幻神秘的力量。」
玉华诧异,「是吗,它能够做什么?」
「它使你做梦。」
玉华真正遭到迷惑了,「梦?什么梦?美梦抑或噩梦?」
「两者都有。」
「怎么可能,我不明白,请说得详细一点。」
「你看到钟面的十二个数字吗?家叔公说,每逢时针与分针在午夜十二点正会合的时候,奇怪的事会得发生。」
玉华趋身过去,「什么事?」
「指针不再移动,时间停顿下来,这只钟会把人带到另外一个空间去。」
玉华先是呆呆的听着,忽然之间,她觉得这个故事荒谬得无以复加,忍不住仰起头大笑起来。
然后她站起来,「我要回公司了。」
柳志成看着她,「你不相信这故事是不是?」
玉华很婉转地说:「你讲故事的技巧可能不太好。」
柳志成气结,他摇摇头,「信不信随你。」
「我不是不信,我只是不明白,一只小小座钟如何控制空间。」玉华用手托着腮。
「我也不明白。」
「你试过没有?」
柳志成摇摇头。
「你叔公试过没有?」
柳志成答:「恐怕有吧,他一直说人类渴望未卜先知是最愚昧的行为,一旦知道将来事,目前的生活就没有意义。」
玉华不为所动,她说:「一千块买你这只钟。」
柳志成摇摇头:「但是我今夜可以请你吃饭。」
「好,我下班来找你。」
玉华临走之前用手摸一摸座钟。
那天她做得比较晚,柳氏古玩的店主并没有不耐烦,他在店堂等他。
两人吃了顿很舒服的日本菜,天南地北无所不谈。
柳志成在大学里念的是商科,谈吐幽默,玉华喜欢他那股悠然之态,他并非与世无争,积极中却不强求,与时下一般穷凶极恶争取的年轻才俊是有点分别。
他送她回去。
玉华道别时问:「那只钟,真可以把人带进未来?」
柳志成笑,「你不会相信这种事。」
「不,我的思想很开放,很愿意接受新事物。」
「那只钟已有好几十年的历史了。」
「你会不会把钟借给我放一个晚上?」
柳志成仍是摇头。
玉华抱怨,「你这个人,乱卖弄神秘感。」
他把两只手插在口袋里笑,「明天轮到你请喝下午茶。」
玉华乐意地点点头。
她与柳志成开始约会。
玉华从来没有这样喜欢过一个男生。
但是每次到古玩店去,她的目光总忍不住落在座钟上。
一次她感喟的说:「我们生命受时间控制,千真万确,粉红色婴儿终于也会变成衰翁老妇,每一只钟都是神秘的,是,它们均确有不可告人的力量,因为它们把时间具体地用时针分针表现出来。」
志成笑她,「给你这么一说,我看到钟都怕。」
三月,是玉华生日。
玉华心生一计,问他:「我有一个愿望,只有你可助我达成,柳志成,你肯不肯出一臂之力?」
志成一则不虞有他,二则是女朋友的生日愿望,便爽快的答应:「当然可以,义不容辞。」
玉华慧黠地笑,「喏,是你自己说的,君子一言,快马一鞭,不准食言。」
志成这才觉得不妥,玉华是个鬼灵精,有许多匪夷所思的想法,一下不小心,就会着了她的道,但是他愿意,他不怕。
「很简单,柳志成,把那座钟借给我,让我带回去,明天还你。」
柳志成呆住了。
这女孩子真叫人防不胜防。
玉华见妙计得逞,不禁拍手称好。
志成沉默。
玉华说:「不过是一只钟而已,你怕什么,怕午夜会有一只精灵自钟内钻出把我抓进第五空间去?」
志成很勉强的说:「好吧,借给你。」
「谢谢谢谢,你放心,我会好好代你管理它。」
「我只恐怕你会失望。」
「不要紧,至少可以证实令叔公是太过多疑了。」
柳志成在跟着的时间里变得沉默,玉华知道他不悦,但是好奇心战胜一切,她心内抱着歉意,决定有机会要好好补偿志成,但今天,她不会撤消原意。
志成把握捧出来交给她。
钟颇重,玉华小心翼翼,生怕有什么损害,担当不起,老实说,她也有点后悔,太任性了,影响志成情绪,但骑虎难下,只得过了今晚再说。
座钟放在她家那只柜上,倒是天衣无缝。
玉华看着它,己经十一点多了,午夜十二时,会有什么发生?
她头皮发麻。
若不是天性倔强,玉华真想拨一个电话叫志成来把座钟取回算数。
这只钟滴嗒声十分响亮,产生催眠作用,玉华眼皮沉重。
不,不能睡。
眼皮不听话,缓缓合上,玉华瞄一瞄钟,十一点五十七分,哎呀呀,时针与分针快要交叠在一起,她的精魂可是快要出窍?
来不及了。
玉华倒在长沙发上,伸展双腿,只觉舒畅,要好好睡他一觉。
她耳畔听见清脆的叮叮叮,一连十余响,玉华没想到那是只自鸣钟。
她睡着了,一点事都没有。
只觉得自己一呼一吸,非常痛快。
忽然间,她听到哭泣声。开头,玉华以为是大厦隔邻有人吵架争执,声音传到她这边来。
后来发觉不对,哭声太过清晰,直钻入她耳朵,玉华转了个侧,睁开眼睛,吓一大跳,她看到一个少女,坐在墙角哀哭。
「你是谁?」玉华问。
少女似没有听见,她捂着面孔流泪。
「你怎么会在我家?」
话还没说完,玉华发觉这不是她的家,她不知道躺在什么人的床上,这肯定是贫苦之家,家私杂物既脏且乱,天,怎么会来到这个地方,几时来的?
玉华失措,连忙下床。
她过去拉那个少女,伸手过去,手明明触摸到对方衣角,却一点力道都没有,她想推她,推之不动,玉华发呆,这是否一个梦,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玉华急急同少女说:「你缘何哭泣?来,让我们一起离开这个鬼地方。」
太迟了,有脚步声传来,少女抬起头,泪痕满面。
玉华骤然看到她的五官,顿时一怔,好脸熟!在哪里见过她?
一个面肉横生的妇人进得门来,也不多话,走近少女身边,举起手就打,少女挡也挡不住,头脸上一下子吃了好几记耳光,被打得金星乱冒。
玉华看不过眼,冲上去说:「别打了,再打我去报警。」
中年妇女没有看见玉华。
只是指着少女骂:「王孝慈,你别以为我不敢打死你,今天当着你父亲,我就剥掉你这层皮。」
玉华忽然明白了,王孝慈,这是她母亲的名字,这蹲着挨打的少女是她的母亲!
玉华一直知道母亲是人家的养女,童年与少年时期过得很不愉快,故此脾性古怪,但玉华没想到她过的是这种非人生活。
玉华怔怔的站在一旁观看。
不晓得恁地,玉华原谅了母亲,难怪她多疑多病,难怪她难以相处,难怪她没有安全感。
她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诉过苦,是以玉华对她的苦难一点了解也没有。
这下子统共明白了。
玉华又发觉她如走入一部电影之中,在现场看到一切事情发生,但是剧中人却看不见她。
这种感觉怪异极了,玉华根本不知道如何解释,只见少女满脸血污,她忍不住扑过去,「妈妈,妈妈。」玉华一直叫,但没有人听得见她。
玉华哭了。
那少女瑟缩在墙角犹如一只老鼠。
恶妇离去,锁上门,少女缓缓站起来,摸向门边,想偷走。
玉华同她说:「我们一起逃,来,不要气馁。」
没有这个机会了,玉华耳边传来叮叮响,她惊醒,看到自鸣座钟两条针交叠在一起,正是午夜十二时正。
玉华混身寒毛竖起夹,是它,是它把她带到时光的那一边,看到那幕惨剧。
玉华整个背脊都是冷汗。
玉华明白到她母亲令她生活难过的原因了,她根本不知道世上还有第二种生活,比起她少年时身受的一切,她对玉华,已经够恩慈宽容。
玉华怔怔地如做了一个噩梦,内心激动不已。
电话铃在这个时候响起来。
玉华被吓得跳起来。
这么晚,会是谁?
是柳志成,怪钟的原主。
「志成,我有话跟你说。」
「我先说。」
玉华诧异,「你有什么话要说?」
「我要向你坦白。」
「我不明白。」
「玉华,那只钟——」
「那只钟真可怕,」玉华喘息地说:「请你快来把它取走。」
谁知志成说:「玉华,我决定把它送给你,真对不起你,我瞒了你这么久,我只不过想你回头来找我。」
「什么,」玉华呆住.「你说什么?」
「你还不明白吗,玉华,那只钟是一只最普通不过的座钟,我以三百元向旧货摊买来。」
「我不相信!」
「是真的,那天你进来问价,我要是把钟卖给你,你就不会再回头,我慌忙间用这个诡计,其实我应该老老实实告诉你,我对你一见钟情。」
玉华在电话这一头完全呆住。
猜一千次都猜不到老实的柳志成会出这样的点子。
「钟不是你表叔公的?」
「不是。」
「你倒底有没有表叔公?」
「有,除了钟的故事,什么都是真的,玉华,你会原谅我吗?」
「钟没有神秘力量?」
「当然没有,那是我胡扯。」
玉华由心底嚷出来:「你错了,柳志成。」
「我知道是我错,我良心正责备我,我决意把钟送给你。」志成苦苦哀求。
柳志成误会了。
「我原谅你。」
「真的?」
「真的?」
志成松一口气。
「志成,除了这个办法,别的不管用,要是我一进门你就问我电话地址,我会吓得脚底抹油。」
志成不相信运气有这么好。
「算了,志成,明天见。」
「明天我来接你上班。」
挂了电话,玉华走过去,看着那只钟。
她也弄胡涂了,究竟是幻是真?
该夜她睡得很好,第二天下班,玉华去探望母亲。
王孝慈现在当然已经是个中年妇女,看到女儿回来,也不说什么,反正母女
一直是淡淡的。
玉华坐下一会,也就起身告辞。
母亲问她:「你来有什么事吗。」
「没有事。」
到门口,玉华又回过头来,「你后来如何离开养母的家?」
她冲口而出:「我是逃出来的。」
玉华点点头,昨晚她看见的,全是真的,柳志成错了,那只钟,的确有神秘力量。
她母亲惊疑不定,「你是怎么知道的?」
「呵,一只钟告诉我。」
玉华知道母亲没听懂,但是不要紧,来日方长。
玉华要把这钟还给柳志成。
志成不肯收。
时间越接近十二点,玉华越是害怕。
要老命,这次不晓得要去到什么地方,看见什么情形。
幸亏柳志成在身边,啧,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十二点快到了,志成忽然说:「玉华,我好累。」
钟,是那只钟,真得把它送回古玩店去。
玉华又感觉到昏昏沉沉,啊,这是一只会催眠会作崇的钟,叮叮,又敲起来。
玉华有了经验,拼全力睁开眼睛,咦,这是何处,摆设装修美观素净,一张安乐椅上坐着一个人,是——是——柳志成,他看上去老成得多,已是中年人模样,玉华知道她是次被座钟带到未来世界。
有人叫他:「志成,志成。」
声音好不熟悉。
那人在门外出现,玉华吓一大跳,那竟是她自己。
只见中年韦玉华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神情愉快,过去靠在柳志成身边说:「女儿的男朋友还不错吧?」
玉华吓一跳,女儿,他与柳志成已经有了女儿,呵,原来已经结婚多年了。
只见他俩紧紧握着手,仍然相爱,无限钟情地看对方,中年柳志成说:「没想到晃眼二十年。」
中年韦玉华答:「凡人怎么敌得过时间大神。」
玉华暗暗道:只要快乐,已经足够。
自鸣钟不停的响,象是要唤醒他们。
志成抬起头,用迷茫的神色望了望四周,无限错愕,他嚷出来:「玉华,我做了个梦,看到你,也看到自己。」
玉华也已醒来,赶紧握住志成的手,两人都怔怔地。
过半晌志成问:「是不是那只钟?」
玉华很平静地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同旧货摊上买来的钟有什么关系。」
「梦境太奇怪了。」
玉华知道,他俩刚才那个梦是一模一样的。
「来,走。」王华站起来。志成问:「走到哪里去?」
「把钟搬回古玩店。」
「不是已经属于你吗?」
「还是放店里做生招牌好。」
「一切依你的。」
玉华抬起头问:「真的,志成,真的?」
未来之星:
小郭看到谷家华的时候,只觉得这个少女脸熟。
在什么地方见过她呢?
她坐在小郭面前,开门见山的说:“郭先生,我想你为我调查一件事。”
小郭欠一欠身,“请把事情说一说。”
一个看外表不超过二十一岁的女孩子,有什么需要调查?小郭侦探社的拿手好戏是电话录音,失踪调查,秘密跟踪,外寓姘居,摄影证据……不是不猥琐的。
这位容貌清丽的少女同这些纠葛应该发生不了关系。
少女很犹疑,象是不知如何开口,过一会儿才说:“整件事不能令人入信。”
小郭那不可救药的好奇心来了,“你慢慢说。”
“我住在一间小公寓里。”谷小姐讲出她家的地址。
小郭耐心地聆听。
“每当深夜,睡房隔壁,都有说话声。”
小郭一呆,“你一个人住,屋子里没有其他人等?”
“没有,只得一个钟点女佣,下午是三时至五时来做清洁工作。”
“睡房隔壁是什么,另外一个住宅单位?大厦房子隔音设备差,秋冬两季,关了空气调节,隔壁邻居谈话,真的清晰可闻。”
谷家华非常非常困惑,“不,郭先生,我希望你可以到舍下来亲自看一下。”
“当然可以,现在方便吗,我们马上出发。”
小郭取过外套,经过接待处,忽然听见“嘘”的一声。
他转过来,是琦琦与他打招呼。
“什么事?”
“你可知道谷小姐是谁?”
“我不知道,但是看上去面孔好熟。”
“她是歌坛上一颗新星,前两天才在香江歌唱比赛中得过冠军,是本市传播媒介的新宠儿。”
“呵,原来如此。”是位名人。
谷家华出来了,琦琦籍故走开。
小郭伴着她回家调查。
谷家华住在中等住宅区一个单位里,室内布置得十分素净,家私简单,色调雅致。
一个客厅,一个睡房。
睡房有一扇面海的大窗户,蓝天白云绿海,景色怡人。
小郭研究过地理环境之后,错愕地说:“可是这间房间,有两边墙是临空的。”
“对,另外一面,接着浴室。”
“那么,只剩下这一幢与大厦墙与大厦其他部份有结构上关系。”
小郭伸手敲一敲墙。
他问:“外边是什么?”
“外边是大厦的公用走廊。”
小郭连忙走出公寓去察看,果然一点不差,走廊的对面是电梯位。
他回到谷宅,谷小姐已斟出香茗,他喝一口解渴。
过一会儿他问:“每当午夜,你听到隔壁有人说话?”
“是,就自这幢墙外传来。”
“谁会午夜蹲在走廊谈话?”小郭反问。
“我不知道,”谷家华笑了,“所以请郭先生来调查。”
小郭尴尬地点点头。“你听到什么?”
谷家华涨红了面孔。
小郭直觉上认为她不象跑码头走江湖的艺人,也许出道日子还浅,尚未沾上陋习。
他又有感觉小谷的确会成为一颗明日之星,不是因为她的声色艺,而是那谦和的态度,工夫谁没有,谁敢不尽心尽意的做,讨人喜欢,则事半功倍。
“别怕,你听到什么,大可以告诉我,我保证守口如瓶。”
“声音自上个星期开始,一到午夜,我躺在床上,便听见隔壁传来类似开庆祝晚会般的杂声,有音乐声、有谈话声、也有人引喉高歌。”
什么,小郭开始觉得匪夷所思,走廊上有人开派对?当然不可能。
“一晚接着一晚,晚晚都一样,我起了疑心,便起床拿了一支电筒,打开门去查看。”
“可看到什么?”
“走廊上什么都没有,影子都不见一个。”
“有没有看见录音机之类的东西。”
谷家华摇摇头。
“你听不听得到宴会中人的对白?”
“有。”
“他们说什么?”
“我不知道你会不会相信我。”
“请说。”
“每个晚上都是一样的,一位男客对他的女人说:“‘我打赌谷家华会拿冠军,你看,我赢你一千块。’”
小郭大奇,“但是你的确赢得了冠军。”
“郭先生,我前天才拿那个奖,但是听见那两个人对话,已经有五六天了!”
小郭呆呆的看着谷家华,想半天,才说:“你的意思是,你半夜听到的,是未来之声。”
“对了,”谷家华兴奋地说:“郭先生,你真聪明,我一直不知道怎么形容那个异象。”
小郭咳嗽一声,清清喉咙,把事情详细纪录下来:一月十一日开始,小谷听到墙外之声,一连好几个晚上,都有人说,她反而象做梦一样。
捧了奖回来,才觉得有跷蹊,才找小郭来调查。
整件事太玄了。
小郭看着小谷,“你肯定你不是做梦?”
“怎么会,我是完全清醒的。”
“也许你太渴望得到这个奖,精神压力太大,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谷家华摇头,“郭先生,你一定要相信我。”
“得奖之后,这墙外还有没有声音传来?”
“我睡到客厅去了,我不敢再回房来。”
小郭又沉默了。
“这一层公寓是我刚刚分期付款买下来的,若非必要,我暂时不想搬家。”
“当然,”小郭说:“今天晚上,我想来听,墙外有什么声音传进来。”
“我把门匙给你,”小谷很大方,“我今天有场子,大约要清晨两三点钟才能回来。”
“我等你回来向你报告才走。”
“谢谢你,郭先生。”
“能够获得你的信任是我荣幸。”
小郭告别。
回到侦探社,小郭问琦琦:“什么地方可以听到谷家华的歌?”
“她还没有灌录唱片,不过快了,身为多年老资格观众,哪个艺人会得大红大紫,一目了然。”
“真的,”小郭点点头,“不骄不矜,敬业乐业,已经成功一半。”
“别忘记谷家华,还有一张无法抵抗的漂亮面孔。”
“今夜我要到她家里去。”
琦琦吹一下口哨,“当心那些秘闻周刊的记者误会。”
稍后琦琦捧着小小收音机进来。
小郭知道歌声属于谷家华,她的嗓子清甜温柔,唱到细声的时候,象是要断开了,但没有,缠绵地仍然有联系,歌词明明很普通,韵律亦不觉别致,但由她唱来,忽然一切都不同了,变成一支极之动听的小曲,安抚听众的心情。
小郭深深感动,他说:“这肯定是艺术。”
认同的人越多,艺人越红。
当夜十一点钟,小郭带着录音机抵达谷宅。
他装好仪器,便躺在小谷的床上。
鼻端有一股清香,缈缈然钻入小郭的鼻端,总是不肯离去,象她的歌声一样。
十一点半,有人急急按铃。
谁,那个不速之客?
小郭拉开门,只见门外站着一个年轻人,他双手拉住铁闸乱摇,“开门,快开门,我找家华。”他已经喝得很醉。
“你是谁?”小郭问。
“我是她爱人,你又是谁?”
“朋友。”
邻居纷纷打开来看嘈声何来,小郭只得放他进屋。
年轻人指着小郭说:“你可是谷家华最新的入幕之宾?她疏远我,可是为了你?”
小郭大叫可惜,毁掉谷家华前途的,大有可能,便是她这个男朋友。
小郭不动声色,在冰箱找到冰块,放进洗脸盆,注半满水,把年轻人拉进浴室,不管三七二十一,用力把他的头往盆中按下去。
年轻人挣扎、嚎叫,喝下不少冰水,但是他力气不敌小郭,待小郭放开他的时候,他已经醒了一半。
小郭扔一条子毛巾给他。
他忽然饮泣起来,“谷家华不要我了。”
小郭不出声,给他一杯热茶,“喝下去。”
他看着小郭,“你是谁,你不是我的情敌?”
小朋友,渐渐低下头,一脸凄醉。
小郭叹口气。
他也顾不得小郭是个陌生人,便苦诉:“谷家华贪慕虚荣……”
小郭冷冷说:“人各有志。”
那样的金嗓子,若不贪幕虚荣,任之埋没在厨房,岂不太过可惜。
“我俩青梅竹马……”年轻人泣不成声。
“好来好去,大家留段好回忆,男子汉流血不流泪,打掉牙齿和血吞,千万不要轻举妄动,惹人耻笑,明白吗?”
年轻人不住点头。
可怜的小朋友,他并不是坏人。
经过这一番折腾,他萎靡地靠在沙发上,过一会儿,也就告辞离去,脚步不甚稳,摇摇晃,进了电梯。
小郭一看钟,早已过了十二点,四周一片静寂。
他伸手敲敲墙,哪里有甚么声音。
他十分肯定这是谷家华的幻觉,最近她备受困扰,内外夹攻,一则希望在事业上闯出名堂来,二则上又得分心来应付私事,精神不恍惚才怪。
谷家华回来了。
浓妆的她又是另外一种风情。
她问:“可有什么消息?”
小郭只得把录音带放给他听,适才的吵闹、打架、哭叫声,统统忠实地播放出来。
小谷变色,她默默坐下。
过半晌她说:“谢谢你,郭先生,你救了我。”
“你言重了。”
“他一直不原谅我,他曾劝我放弃往上爬,郭先生,我内心很矛盾,此刻我一心想追求的是名成利就,但也许到了那一天,我会后悔。”
小郭笑了,他拍拍明日之星的肩膀,“到了那一天再说吧,那一天也不是那么容易达到的。”
谷家华听出弦外之音,难为情的低下头。
小郭感叹地说:“我们永远得牺牲一些快乐去换取另一些快乐,得失甚难计算,多数会后悔,但必需要走我们要走的路。”
谷家华有点憔悴。
“你休息吧,我明天再来。”
谷家华送小郭到门口,“下星期,我将参加一个更大的比赛,是全东南亚歌唱冠军的选拔赛。”
“你代表本市?”
小谷点点头。
“预祝你成功。”
小郭离开谷宅。
第二天,他找到光明日报的娱乐版编辑谈了半小时,对谷家华这段感情已有相当了解。。
他们叫那年轻人小伍,小伍则自称是谷家华的未婚夫。
编辑说:“女孩子身边有个人,送送花看看戏权充司机,一进娱乐界,这个人便成为绊脚石,识趣的,自动失踪,不识向的,象小伍,四处招摇,更得不到同情。”
“也许这女孩还不致于这样势利。”小郭说。
“不不不,势利的是这个社会,倘若小伍是某大财阀的公子,再好没有,此刻小医只是小白领,那多窘。”
小郭不出声。
他老友问:“你同情谁?”
“两个都不同情,他们并非认真相爱,否则一定愿意忍让对方。”
“我不赞成无谓牺牲,我认为年轻人应该为自己前途着没.”
“就是你这种人助长了功利主义。”
编辑笑了。
小郭问他:“你不会渲染这件事吧。”
编辑放下笔,“行有行规,等谷家华再红一点,我们也许会给她一个头条,现在?暂无篇幅招待。”
小郭这才知道,一个艺人,没有身分地位,报纸杂志才不要揭他的秘。
小郭苦笑摇头不明少男少女为何对娱乐事业这样响往,刀山油锅都想试一试。
琦琦笑,“因为这是一条名成利就的捷径。”
小郭说:“所谓捷径,统统是凶险的小路。”
琦琦苦涩的说:“我了解谷家华的心情,走康庄大道也要条件,我们出身寒微,又没有资格升学,不犯奇险,很难得到我们想要的东西,我们往往要比人家辛苦干百倍,才能挣扎出来,其中艰辛,说起来吓鬼。”
小郭安慰琦琦,“你现在也大好了。”
“家父昨天才找我问我要一百万。”
“太过份了。”
小郭记得那个问女儿拿钱的男人。
“往上爬有什么错?人望高处,水往低流。”
小郭知道她感触良多,不再去惹她。
当天晚上,他又往谷宅。
谷家华打扮得花枝招展,正要出门,看到小郭,连声拜托。
小郭含蓄地问:“他有没有再来烦你?”
女主角细细声答:“没有。”
小郭松口气。
身为男人,他也不想男人太过窝囊。
小伍可是知难而退了?
谷家华轻轻说:“他不是坏人。”
小郭连忙说:“我肯定他不是,冲动也许,但绝不会故意找你的麻烦。”
“象他那样的男孩子,振作起来,真不怕找不到对象。”她深深叹一口气。
“昨晚有没有异象?”小郭问。
“我心烦意乱,整夜不寝,什么都没听到,今夜拜托你。”
她出门。
小郭带了推理小说,躺在床上,看将起来。
录音机一直在操作。
灯光略暗,看一会儿书,两眼困倦,他伸手揉揉双目,打个哈欠,伸伸懒腰,闭目养神。
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了声音。
谷家华说得对,那是一个宴会,有人打牌,有人招呼亲友,亦有喜乐声,发出嗡嗡杂声,音量不是很高,但也够清晰的。
小郭睁开眼睛,汗毛竖立。
不,他绝对不是做梦,他明明躺在谷小姐床上,贴近墙,这些声音,很明显,就是从墙壁另头传过来,钻入他耳朵。
小郭从床上跃起,把脸贴近墙壁。
他听到搓牌声。
小郭忍不住,奔向大门,拉开它,走廊空空如也,他又关上门,回到卧室,刚好来得听到同一位女客说:“琦琦这番如愿以偿,找到好归宿。”
琦琦?小郭发呆。
这关琦琦什么事?
小郭忽然灵光一现,恍然大悟。
当然,谷家华在这种墙下,会听到有关她的未来之声,现在坐在墙下的是小郭,他听到的,当然是有关他前途的声音。
小郭真正呆住,太诡秘了,这真是无法解释的异象。
声音还在继续,他听到有人说:“哗,你看小郭那副得意相,可谓艳福不浅。”
小郭?
他一惊,整个背脊爬满冷汗,一切杂声,在这个时候,也告停止。
他的艳福不浅?难道他是琦琦的归宿?
不可能,他根本未有打算结婚,小郭这一惊非同小可,他冲进厨房,找冰水敷脸。
肯定他自己已完全清醒的时候,才开动录音机,他想听清楚刚才那几句对白。
录音带往回卷,小郭听到自己喘气的声音,他的脚步声、开门、关门,统统都有,就是没有他所要的证据。
换句话说,他无法证明墙外有声,人家可以说:“小郭,你喝多了”,或是“小郭,你想老婆想疯了”,他也无可奈何,他拿不出实凭实据。
他呆住了,过半晌才斟出酒来,喝数大口压惊。
这时候,谷家华回来了。
一看小郭变色,聪明的她已经心中有数。
她笑问:“你听到的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小郭避而不答:“我不小心盹着做了个怪梦。”
谷家华说:“无论怎么样,你都帮了我一个大忙,小伍要到新加坡去应聘,我自由了。”
“那多好,你们终于可以分头发展。”
“是的,刚才我同星光传播公司签了合同,他们要在三年内捧红我。”
“恭喜你。”
谷家华坐下来,脸上却没有太大的欢容。
“我走了。”小郭说。
她送他到门口,“你说得对,郭先生,我们必需拿我们所有的去换我们更需要的,事后,总会后悔。”
小郭不说什么。
他也心事重重,琦琦要嫁人,从没听她说过,而这件事同他又有什么关系?
小郭不是不喜欢琦琦,但绝对不是一般男女间的感情,他把她当弟兄姐妹,有谁想伤害琦琦,他一定会奋力起来保护她,但他们不会结婚,没可能。
整个经验太象梦了。
第二天,他有点头痛,坐在侦探社里连喝三杯黑咖啡。
他试探地问琦琦:“最近有什么打算?”
“有呀,打算去旅行。”
“一直在九流侦探社蹉跎你的青春可不是办法。”
琦琦是个敏感的女子,笑问:“想叫我这助手卷铺盖?”
“千万别误会我,我的意思是,你没想过成家立室?”
琦琦瞪他一眼,奇怪,光天白日,问起这种问题来。
“你呢,”她反问,“你又可有考虑过安顿下来养儿育女?”
“没有,”小郭跳起来:“绝对没有。”
“
我也没有,”琦琦说:“让我们搞好这间侦探社再谈其他的好不好?”
“好极了。”
正在这时候,谷家华推开玻璃门进来。
小郭连忙迎上去。
谷小姐自手袋中取出一张支票给小郭。
小郭一怔。
谷小姐笑一笑,“调查告一段落了。”
小郭说:“用怪声的来龙去脉还没有搞清楚……”
“啊?”三天前她才说不想轻易搬家。
“公司预支我一笔薪水,我握住舒服一点。”
小郭看着她。
“反正不住那里,屋子有什么怪事,也与我无关,郭先生,你说对不对?”
小郭无言以对。
“我走了。”
谷家华用一只会笑的眼睛同室内每个人打过招呼之后才出去。
琦琦把一张报纸递给小郭看。
那是一版彩色娱乐版,头条说:“歌后接受公子追求。”
琦琦说:“公子名下物业无数。”
这难道这真是她们必经之路。
小郭坐下来,摆脱过去,谷家华好象真的要展翅高飞了。
三天后的傍晚,小郭回侦探社取文件,发觉会客室里摆了一桌麻将,四位女将正在搓牌,都是琦琦的姐妹,见到小郭,笑问:“郭大侦探,你不介意吧。”
琦琦捧出饮料与点心来,“他挺大方,我的朋友就是他的朋友。”一手开了收音机。
房间里牌声乐声一齐来,热闹非凡。
小郭觉得此情此景非常熟悉,咦,奇怪,在什么地方经历过?
忽然他听得一位姐妹取笑说:“琦琦这番如愿以偿,找到好归宿。”
小郭呆住。
他肯定听过这句话,他想起来了,在谷小姐卧室墙下,他听见有人这么说过,今日梦幻成真,只不过当日他以为琦琦的归宿是嫁人。
他在发呆,琦琦却说:“那么,让我们奖励小郭。”
众女放下牌,拥着小郭,在他脸上印了好几个香吻。
琦琦在一边大笑,“你看小郭那副得意相,可谓艳福不浅。”
原来不是谁要结婚,小郭松一口气,咧开嘴说:“打完牌我请客吃饭。”
众女欢呼。
他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坐下沉思。
真怪,难道那幢墙真有预言能向?
谷家华经历过,他也经历过,是因为他去调查这件事,无意中做了中间人,才调解了小伍与谷家华之间的感情纠纷。
琦琦推门进来,“你有信。”
是一只白信封,航空,贴着新加坡的蝴蝶邮票。
小郭把信拆开。
信里只有几行字:“郭先生,谢谢你点醒我,使我不致沦为一个最最讨厌的人,伍彭年。”
小郭立刻知道便是谷家华的小伍,那天那个喝醉酒的年轻人。
小郭点点头,他有日行一善的宽慰。
小伍一点即明,亦是可造之材,将来在事业上闯出局面来,何尝不是触目的未来之星。
小郭好想回到谷宅去继续调查,但是谷家华已经离开她第一块踏脚石,想来也不会回头。
在那里发生的一切事,都已经不重要,都可以当作一个梦看待。
粉红色大衣:
玉林请她阿姨特地抽一个下午出来逛公司买冬装。
阿姨比她大十来岁,对时装当然已经可以采取比较理智的态度,不然也太可悲了,但玉林一看到橱窗内的示范作,心跳加剧,神情激动,握紧拳头,马上发表宣言:「我一定要买到它。」
她阿姨觉得玉林可笑复可爱。
市面的繁荣,就靠这群女孩子支撑。
整个月的薪水用来买一件大衣,或是一只手袋,面不改容。
阿姨的收入比她高十多廿倍,但是阿姨不舍得的,她统统舍得。
玉林全身穿戴全部是最名贵的,学问深了,自然也有点骄傲,批评起人家来,
口不择言,象「几千块想穿套装?穿牛仔布才是正经」,「好的鳄鱼皮手袋要五万块以上,别做梦了」,以及「貂皮我要穿芬狄的,至少狄婀,否则还是穿凯斯咪」……
理论多且无聊。
小朋友总得熬过这个尴尬阶段。
因为尚无能耐扬名立万,想在芸芸众生中鹤立鸡群,还得借助外表装饰。
等到本身的名字已有足够份量之时,自然会放弃这些繁文缛节。
姨甥两人逐间服装店看过去,玉林大包小包买了不少,「痛快痛快」,她嚷,以便编排着圣诞新年该穿哪一件跳什么舞以及同什么人共渡美景良辰。
阿姨见她讲得这么兴高彩烈,不禁沾染了她的快乐,微微笑起来。
玉林说:「不如坐下喝杯茶,我累了。」
阿姨什么都迁就她,便在附近的茶座找了位子。
两人甫坐下就一怔,她们听到在播放的一首老歌,那著名的「当我们年轻的一日」。
不知恁地,玉林十分震动,自小学起她便知道有这么一首歌,旋律优美,歌词动人,但一直要到这个下午,她忽然领略到弦外之音。
——一日当我们年轻的时候一个美丽五月的早晨,你告诉我你爱我当我们还年轻的一日。
唉呀。
玉林抓住阿姨的手,无限感触地问:「听到那首歌没有?」
阿姨点点头。
「阿姨,我的五月早晨也快要过去了。」
阿姨莞尔,「你还有六月与七月呀。」
「我真不愿好日子过去。」
「再玩这么三两年,你就该为将来打算,学学什么叫做未雨绸缪。」
「我不要,我不要长大。」
阿姨笑,「恐怕不由你自作主张。」
「爸妈会照顾我。」
「他们会老会弱会病。」
「还有你,阿姨。」
「我自顾不暇呢。」
「我要穿最漂亮的衣裳住最宽大的屋子过最无忧无虑的日子。」
阿姨笑了。
「你呢,阿姨,多年前五月份有没有人说过他爱你?」
「从来没有。」
「你觉得是一种损失吗?」
阿姨斩钉截铁地说:「不。我事业上的成绩足以弥补前半生中一切损伤有余。」
玉林很佩服阿姨。
「记住得到的才是最好的。」阿姨笑说。
玉林回味她这句话。
「来,你母亲等你吃饭呢。」
玉林与阿姨离开茶座往停车站走过去。
她们经过一间新开的店铺,橱窗内挂着件粉红色短大衣。
玉林驻足。
阿姨说:「今天够了,改天再来。」
玉林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外套,她把大包小包交给阿姨,「你先回去,我转头就来。」
「好好好,我等你。」
玉林着魔似推开时装店玻璃门进去。
不用说话,如有默契,售货员便知道这位饥渴的客人要的是什么,轻轻把大衣除下,往玉林身上套。
阿姨暗暗好笑。
华人一向有天才,衣食住行拿衣字排头。
玉林拉一拉衣襟,往镜子一照,便立意要买。
店员赞曰:「穿上象公主一样。」
玉林轻轻跟阿姨说:「我没有钱了。」
「信用卡呢?」
「负债累累。」
「问父母要呀。」
「已经超过限额。」
阿姨笑:「那只有一个办法。」
「你送给我?」玉林大喜过望。
「不,你留在店里为奴为婢换这件衣服。」
玉林立刻沉下面孔。
「好好好,我先替你垫付。」
店员把售价报上,阿姨吓一大跳,「什么,够普通人家三个月的开销了。」
玉林才不管,「快付钱,母亲等我们吃饭呢。」
阿姨问:「你快乐吗?」
「是,我非常快乐。」玉林把新衣拥在怀里。
那一夜,玉林的母亲诉苦:「其实也不小了,不知恁地,这一代廿三岁只好折十五六岁看待。」
阿姨不语,只是笑。玉林没有听见,听见她也不会理会。
等到天气稍微有一丝凉意,她便把新衣穿在身上。
它没有辜负她,为她赢得无数艳羡的目光。
玉林踌躇志满之余,天良未泯,也还懂得自嘲,「看,」她说:「我是多么容易满足的一个人。」一件好看的大衣就能叫她乐得飞飞的,怎么样自圆其说,都有点幼稚。
他们说,女人太精明能干了会叫男人害怕,玉林只希望有人欣赏她的浅薄。
到了下班时分,新衣的新鲜新奇感已经消失得七七八八,玉林觉得那种过份娇嫩的粉红在办公室内实在有点碍眼。
她有点失落,是否已经要选择深灰或咖啡色的套装呢,像阿姨,她从来不穿花纹圆点格子的衣裳,设计都是最最保守永恒的式样。
阿姨属于九月份,深秋。
玉林吐出一口气,穿上大衣下班。
经过茶水部,办公室助理小明捧着一盘咖啡奶茶出来,玉林刚在奇怪怎么这个时候还有人开会,忽然之间小明不知踩到什么,脚底一滑,连人带茶向玉林扑过来,说时迟那时快,所有奶茶咖啡快乐放肆地全部泼泻,起码有三杯倒在玉林的粉红色新大衣上。
小明结结棍棍摔在地上。
玉林连忙救人,她怕他跌在碎玻璃上,急急过去扶起小明,「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小明喘息半晌才停下神来,「章小姐,对不起,弄脏你的衣服。」
玉林这才拍拍大衣,「人有失手,马有失蹄,快点再去做一批饮料,客人等着要喝,出来再收拾未迟。」
小明见不责怪,感激的去了。
玉林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脱下大衣用手帕试抹渍子,当然不去,一搭一搭浅浅深深咖啡色,似新派图画。
她叹口气,把大衣搭在臂弯,准备拿去干洗。
小明过来说:「章小姐,我赔你。」他充满内疚。
赔?玉林笑,「忘记这件事。」
她拍拍他肩膀。
反正这种衣服顶多穿三两次就腻,还不照样束之高阁。
玉林往大门走去,刚欲拉门,有人说:「让我来。」
如今很少这样礼貌的异性了,玉林向他笑笑,「谢谢你。」
这是谁呢,陌生面孔。
他马上解释,「我是来开会的。」
玉林向她点点头,便离开了办公室。
大衣干洗回来,玉林已经不想再穿。
阿姨那边的债还没有还清呢,她嘟哝,早知买黑色的衣服,脏了哪里都看不见。
晚上同父母去喝喜酒,一进门,看见伴娘身上的短大衣、同她那件一模一样。
玉林一怔。
这么巧,幸亏没穿出来,漂亮的女服闹双胞最尴尬。
她母亲转头说:「玉林你好似也有一件这样的衣服。」
喂了咖啡了。
玉林不敢讲。
她父亲说「玉林什么衣服没有?疯狂搜刮了这些年,衣橱塞得要爆炸。」
玉林正在喝茶,暗叫不妙,她给人的印象仅止于此吗,怕只怕老了之后,除出十来只爆炸的衣柜,什么都没有。
她发呆。
恐怕要开始发奋工作了,做出名堂来,再尽情的穿,才能相得益彰。
伴娘是新娘的妹妹,才得十多岁,活泼地在场内转圈。
章太太说:「好在没有穿同样的衣服,看上去怪轻佻的。」
吸引到注意之后,跟着而来的,往往是批评。
天下没有善意的批评这回事,当事人总会遭到某一程度的伤害。
过两日,阿姨故意趁她最忙的时候来追债。
玉林鬼叫:「讲好下个月还,你怕我逃走还是什么的。」接着又咕咕笑。
「我怕你赖债。」
「阿姨,那大衣才穿了半天就报销了。」
「活该。」
「给我打七折吧。」
「不可以,你投资失败,应负全责,谁让你专买这种无用的东西。」
「说得倒是正确无比,价值五安士黄金呢。」
「下个月一号说什么都要还给我。」
玉林忍不住叫苦。
挂上电话,犹自一脸笑意。
「章玉林?」有人叫她。
玉林抬起头来,她认识这位年轻人,他替她拉过门。
她向他点点头。
他说:「我叫朱志平,代表昆林公司。」
玉林礼貌的说:「你好,是过来开会吧。」
昆林与他们正在商议一个大计划,频频接触开会已超过三个月。
「我在想,」小朱说:「散会后可否请你喝一杯?」
「我?」玉林十分讶异,她同他根本不是同一组的人。
「愿意赏面吗。」小朱态度十分诚恳。
「好的,五点钟我在这里等你。」
他点点头,转身进会议室。
玉林仍觉奇怪,他好象相当注意她。
这时候有女同事过来问:「朱君同你说什么。」
「他要请我喝咖啡。」
女同事马上露出艳羡的目光来,「你真有办法,玉林。」
「我有办法?」玉林不晓得她说什么,「我连他是谁都不知道。」
女同事不相信,笑笑走开。
「喂,说来听听,他倒底是谁,」
「昆林的合伙人朱志平。」
玉林说:「呵,是他。」
「可不就是他,英明神武,年青有为。」
玉林笑笑,「只是喝一杯咖啡罢了。」
「把握机会,可以将一杯咖啡发扬光大。」女同事向玉林挤挤眼。
玉林嗤一声笑出来。
女同事说:「你确是我们这里最漂亮的女职员。」
玉林一怔,「我办事也很用功呀。」
同事打量她,「不及你外型出色。」
「你们会改观的,章玉林的粉红时期快要过去,淡蓝色阶段快要来临,请密切注意。」
「会影响我们的眼福吗?」对方笑,「一向看惯你表演时装发型,可别令我们寂寞。」
她说完走开了。
玉林伸手摸一摸面孔,小朱这样的人,来约会她,就是为着她可观性强的外表?
十多廿年前,女性会为这个满足,但在今天,她们总希望漂亮之外,尚有灵魂。
玉林知道她一直可以使别人眼前一亮,没想到这个优点有时会防碍她发展办事能力。
同事的好意变为讥嘲。
把握机会?
韦玉林到办公室来是做事,不是物色对象,玉林沉下气来,她会叫他们明白的。
玉林有种被冤枉的感觉。
机会当然要把握,但不是这种机会。
男人绝对不是机会。
再没有脑筋的无知少女到如今都应该明白这一点了。
所以,喝咖啡管喝咖啡,切忌节外生技,搞得不汤不水,玉林立定心思,工作归工作,娱乐是娱乐。
他们第一次约会并不顺利,五点正还没有散会,玉林有点尴尬,等他呢,那么多双眼睛看着她,不等呢,又不好意思。
正在进退两难,小明笑嘻嘻带来一张字条。
玉林打开一看,上面写着:「约会改七点半,我来府上接你,朱。」
好久好久没有传纸条了,玉林笑起来。
她挽起手袋离开办公室。
在电梯里,一位女士迎面进来,她也穿着粉红色大衣,同款、短身、大领、窄袖,襟前一粒大纽扣,女士年纪不轻,淡红色的呢料更映得她脖子皮肤黄黄,脸上的妆也太浓艳。
直视太无礼貌,玉林连忙低下头看自己的鞋面。
那间时装店倒底来了几件同样的大衣?简直是不道德行为,那么贵的衣服来那么多,叫人怎么穿,
奸商就是奸商。
以后再也不买同类型不经穿的衣服。
回到家,卸妆淋浴,斟杯饮料看电视新闻,快活似神仙。
门铃骤响,她才想起约了人。
打开门,疲倦的朱志平走进来。
「救命,」他嚷:「有没有冰冻啤酒。」
玉林笑,连忙进厨房给他用了一品脱杯子斟出来。
他伸出手接过,捧着牛饮,一下子尽大半杯。
「那个会议极之冗长。」
他抹一抹嘴,「累死人。」坐进安乐椅里不愿意起身。
「肚子饿?」
他点点头。
「吃不吃肉酱意粉?」
「给我三大碟。」
「二十分钟即来。」
老实说,下了班解除武装,如非必要,谁还高兴往外跑。
玉林在厨房吐吐舌头,不久小朱便会发觉:章玉林只有一出拿手好戏:肉酱意粉。
但今日他吃得心满意足。
他说:「谢谢你,好心的小姐。」
玉林骇笑,「我竟不知你这样惨。」
他长长吁出一口气,「有个家多好。」
玉林不置信,「独身生活也是你自己的选择吧。」
小朱看了玉林一眼,「错,完全是因为没有遇上适合的人。」
「太挑剔的人活该孤苦。」
小朱笑一笑,「打扰了你。」
「为何忽然又客气起来,我还以为大家已是老朋友。」
「对,你上次看电影是多久的事?」
「看电影?」玉林笑出来,「五点半没下班,七点半要应酬,九点半,已经想休息,大概有一年没看电影了。」
「我们现在出去看戏。」
「买得到票子吗?」
「尽管试一试。」
玉林跟着出去,发觉小朱是个热爱生活的人,精力一恢复,他就活跃起来,挤进人龙,抢得两张票子,却不是联号,当中隔着一个座位。
进了场,他礼貌地央求那位观众帮帮忙,让他与女朋友一起坐。
陌生人十分知情识趣,即答应让位。
自中学起还没有偕男生来看过戏呢,玉林觉得温馨。
电影好不好看不重要,它肤浅无聊粗俗重复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九十分钟后散场,玉林与小朱已经十分熟络。
小朱说:「小时候看电影简直带着崇敬的姿态,那是梦的工场:华丽缤纷多采多姿,现实生活中接触不到的美女俊男,豪华布景与外景,电影都可以满足我们,现在电影已经褪色。」
「先生,那是因为你长大了,看到许多不应该看见的纰漏,梦境失色。」
「我想也是,小时候偶像特别多,到今天,发觉他们也都是普通人。」
玉林笑。
「我还欠你一杯咖啡。」小朱依依不舍。
咖啡座挤得不得了,气氛却极佳,人声嘈杂,不方便谈话,玉林却很满足,她也不想那么快回家。
邻桌忽然传来争吵声,玉林转过身去看。
只见一位侍者低头站着,正捱骂呢。
一个女客尖声道:「这件大衣你陪得起?你做一年也买不回来!」
什么大衣这样名贵?玉林停睛一看,差点没笑出声来,要命,又是那件粉红色大衣。
玉林对这件人人都有的大衣已经很厌很腻,实在不明为何还有人为之大惊小怪,当众失态。
待者只不过溅了两滴果汁在它领子上而已。
玉林摇摇头,穿不起不要穿,穿身上就不要紧张。
她听得小朱轻轻说:「你也有件一模一样的衣服。」
玉林睁大双眼,他怎么知道?
小朱温柔的说:「记得吗,有天傍晚昆林与贵公司开会,我到得迟,进门就看见小伙计把所有的茶水往你身上淋去。」
「唉呀,」玉林十分尴尬:「都给你看到了。」
奶茶咖啡淋脏她的新外衣,她一点不介意,一句怨言都没有,立刻伸手扶起同事,小事化无,小朱看在眼里,马上同自己说:这个女孩子豁达、善良、大方、漂亮,实在不可多得。
他趁玉林离去,替她拉门,因觉她值得尊敬。
过两天,他主动开始约会玉休。
这时候,邻座已闹得天翻地覆,部长也出来道歉,女客犹自发脾气顿足。
玉林不想再看这一幕闹剧,建议离去。
小朱担心问:「她会不会杀死那名可怜的侍者?」
玉林答:「我不认为她会,她没有枪,肉搏的话,不够男人力气大。」
小朱笑得弯下腰去。
幸亏他的女朋友只把一件衣服当一件衣服。
从那一天开始,玉林发觉柜子里的衣服在她心中地位显著下降。
月初,阿姨来看她,她忍痛签出现金支票,别过头,递上去。
阿姨讽刺她,「我有没有看错,你的手在颤抖,以往一掷千金,面不改容,今儿是怎么回事?」
「肉刺。」
「你会?」阿姨哈哈大笑。
玉林说:「已经穿掉半层楼了。」
「好了好了,不要还了,」阿姨不忍心,「放你一马。」
「不,我要你收下它。」
「大衣呢,拿出来我看看。」
「在左边柜子里。」
阿姨去把它取出「噫,颜色变了。」
玉林一看,可不是,以前是粉红色,经过干洗,转为虾肉色,渍子反而不明显了。
「这样的颜色我能穿。」
「阿姨,你尽管拿去用。」
阿姨问,「听讲你在约会。」
玉林点点头,嘴角不自觉绽露出笑意,阿姨看在眼内,心中有数,女孩子说到意中人便是这个模样,看情形就是这位小生了。
「几时带出来我看看。」
「有机会再说,我们还是很普通的朋友,还未到见家长的程度。」
呵,这样保护他,可见是珍惜的。
阿姨还来不及说什么,玉林已经摊开报纸,指着一个广告问:「这层公寓怎么样?」
阿姨一看,不禁啧啧称奇,这是加拿大温哥华的跨国售楼广告,以前玉林认为最最最最俗的俗人才会做这种投资,发生什么事,她居然注意这些起来?
答案只有一个,「你几时转的性?」
玉林解嘲说:「我长大了。」
「很好呀,我们等这一天不知等了多久。」
「阿姨,我实在不愿意长大,我情愿永远做小孩子,或是一生怀着童真,为
点点小事雀跃,又为一点点小事哭泣,执着得要死,为所谓原则吵个不休。」
阿姨看看她,「玉林,那样的成年人是很讨厌的。」
「但是人成熟之后乐趣大减。」
「是,」阿姨笑,「你再也不会在时装公司的橱窗前赖着不走了。」
「我乐意作出经济实惠的打算。」
「你放心,要是真的预备组织小家庭,大人会助你一臂之力。」
那天晚上,玉林做了一个梦,看见自己站在一个宽敞的广场里,四边路人如鲫,每一个女人,每一个,都穿着粉红色的大衣。
玉林发呆,低头一看,发觉她自己也穿那件大衣,真吓一跳。
醒来之后,不知道这个梦是什么意思,她若坚持不长大,也没有人能够逼她,
这纯粹是私人选择。
小朱认为她是懂事、正直、理智、聪明的女子,与众不同,使她觉得好笑。
时机太迁就她,他刚刚看到她较好的一面,使他印象深刻。
说起来,还得多谢她那嗜穿的癖好,呵,还有,以及那件粉红色的新大衣。
灯:
美宝姑妈去世了。
独身,未婚,享年五十四岁,他们施家第三代共有堂表兄弟姐妹十一人,美宝姑的遗嘱十分奇突,大屋捐给慈善机关,但侄子外甥们可以到屋内去挑一件纪念品,无论什么,只要是屋内的陈设,不论价值,取了便可以离开。
施丰是美宝姑第三个哥哥的第二个女儿,她奉律师之命,于指定的日子与时间在大宅的门口集合。
小丰在众兄弟姐妹中,只算中人之姿,相貌比她突出的,大有人在,有一两个表妹,看上去简直像电影明星,讲到学问,起码有三位表哥已经获得博士衔头,都轮不到小丰。
她与她父亲都是家中比较普通的人物。最最聪明能干漂亮的,也许是美宝姑。
在创业阶段,她很赚了一点钱,大宅华丽而堂皇,小一辈很乐意到这里来作客。
这是最后一次了。
来之前一夜,施太太问女儿:「你会选什么?」
小丰老实的答:「我不知道,什么都可以。」
「你的姐姐妹妹们可不会这样想。」施太太笑。
「她们聪明得多。」
施太太感喟地说:「她们的母亲也聪明。」
「没有关系,」小丰说:「美宝姑生前对我很好。」
十一位年轻人都到齐了,互相打过招呼。
张律师推开大门,说道,「请随便,不管是什么,都可以拿走,只准一件。」
小丰听见她三表姐笑问:「三角钢琴也可以吗?」
「没问题。」张律师答。
他们好象不大悲戚。小丰却心怀重压。
她缓缓走进大堂,这间大宅有七间睡房三间厅堂一个图画室一个书房,她都走遍了,知道陈设中有不少古董。
只见大表哥一个箭步上前,捧起了客厅中央那只青花的美人耸肩瓶,说声「谢
谢」,便笑着离去。
其余的年轻人纷纷效尤,并不打算逗留太久,匆匆检查有什么特别名贵的东西,犹如参加一个寻宝游戏。
小丰想,美宝姑真体贴,去世后都不忘提供这样好娱乐给他们。
只听得六妹小俭一声欢呼,她在书桌上一只纸盒内找到只翠绿玉镯。
小丰怔怔地在书房坐下。
架子上有不少宋版书,十分名贵,不知道有谁识货,捡了回家。
张律师看见小丰没有行动,诧异地问:「还不动手?当心好东西都被人挑走。」
小丰笑笑,不响。
「想念姑妈?」张律师猜到她的心事。
小丰点点头,姑妈生前最喜欢坐在书房内,点一枝烟,放一只轻音乐唱片,与她聊天。
小丰双眼润湿,「她还正当盛年呢。」
张律师叹口气。
「我有时觉得她其实相当寂寞。」
张律师拍拍她的肩膀。
不到半小时,年轻人都已经找到他们要的纪合品,包括十八世纪法国挂毯,一张齐白石的石榴图,钻石胸针,以及黄金座钟。
他们高高兴兴的离去。
只剩小丰一个人了。
她难以取舍。
七八岁的时候,学习有困难,美宝姑自愿教她英文,每逢周末,她使到这间书房来,坐在桃木大书桌前,跟着姑妈,逐个英文字读,从那个时候开始,她说起英语来,便带标准牛津音。
张律师在她身后温和的说:「小丰,时间到了。」
小丰点点头,伸出手去,轻轻取过书桌上那盏台灯。
张律师再一次讶异,「它?」
这种台灯市面上仍然有得出售,数百元一盏,要多少有多少。
施美宝对它有感情,因为她当会计行学徒的时候,就在这盏灯的光线下挑灯夜战,所以一直把它带在身边。
小笑笑笑,「是,它。」
张律师会意,「你做得很好,它的确是最佳纪念品。」
「它伴了姑妈三十年,也可以伴我三十年。」
「来,小丰,我们一起走吧。」
当天回家,小丰便把台灯安放在书桌上。
施太太说,「我记得这盏灯,你姑妈靠它起家。」
「我也会靠它起家。」
「小丰,你的资质比你姑妈差远了。」
「我可以努力,人一,已百,将勤补拙。」
施太太笑。
在接着的一年中,那天那几个取得纪念品的少年人纷纷将礼物变卖。
当然只除了小丰,那盏台灯不值钱。
她每天在灯下做功课,说也奇怪,小丰有种感觉,姑妈好似就在她身边,七八岁时学英文的情形历历在目。
四年大学生涯一晃眼过去。
小丰毕业后找到工作,时常把文件带回家做到通宵达旦。
她苦笑着对台灯说:「你照过我姑姑不知多少无眠夜,现在又来照我,你最了解我们的苦与乐。」
台灯的铜座已生出氧化斑点,绿色的玻璃罩倒还十分完整,它当然听不懂小丰的话。
为着出入自由一点,小丰稍后决定搬出去住。
施太太并不反对。
小丰说:「我不能一直同父母住到八十岁。」
施太太问:「你不打算结婚?」
「没有理想对象,何必屈就。」
「有人照顾有个伴,总比独身好。」
「你放心,」施丰笑,「我会照顾自己。」
她把台灯小心翼翼带到新居去。
小小公寓里有一间书房,不设顶灯,唯一的照明工具,就是这盏台灯。
小丰渐渐学会喝一杯来松弛神经,有时,她也在公寓内招呼异性朋友。
她没有爱上小林,但喜欢他说话风趣,外貌英俊。
他们因一次公事认识,第二天他便约会她,两人看过戏吃过饭,都有意思作进一步发展。
一天他如常送她回家,到门口,他抱怨:「你从来不让我进屋喝一杯咖啡。」
小丰笑笑,「请进来喝一杯咖啡。」
小林很聪明,他选了书房那张安乐椅坐下,开了音乐,等小丰自厨房做好咖啡出来。
他想了想,伸手熄掉台灯。
只余客厅的灯光隐隐约约透进来,情调不知多么好。
小林洋洋自得。
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轻微的啪的一声,跟着,台灯亮起来。
小林一怔。
怎么一回事。
明明已经关掉,怎么又通了电,小林再度按下开关,熄掉台灯。
他扬声问,「施丰,咖啡做好没有。等了大半天了。」
施丰在厨房回答:「我这是蒸馏咖啡,就好了。」
她还没讲完,台灯又亮起来。
不知是否心理作用,它的灯光,好象比一般灯泡刺目。
小林哼一声,「你不喜欢我?好,我也不喜欢你。」
他蹲下,把台灯插头拉出来。
灯熄灭了。
小林得意地拍拍手。
他再次对台灯说:「告诉你,你可斗不过我。」
谁知就在这一刹那,台灯第三度自动开亮。
小林吓坏了,他退至一角,瞪着台灯,插头明明悬空搁在地板上,与电源离得远远的,这盏灯不可能发光,这间屋子怪不可言,不能久留。
他转身想走,偏偏施丰捧着咖啡进来,两人一撞,咖啡泼翻在地。
「喂,」施丰惊问:「你怎么了?」
「我,我,我忽然想起有件要紧事,我先走一步。」
他满头大汗,匆匆拉开大门离去。
施丰莫名其妙,站在门口好一会儿,才回进屋内。
小林看见什么。
她推开书房的门,看到落在地上的台灯插头,怪不得灯熄了,她把它插上,书房登时大放光明。
施丰叹口气,早知不叫他进来。
没想到他坐到一半会得后悔。
自那天起,小林对她的感情明显降级,仍然非常客气,但已无亲昵表示。
施丰只得听其自然,不是每段邂逅都得有枝有叶,开花结果。
每天,她仍然在台灯下努力工作。
很孤苦的时候,她会对它说,「母亲说得对,我的天分同姑姑比,差了不知多少倍。」
做完工夫,她在灯下看爱情小说,她最喜爱的书有茶花女与咆吼山庄。
她也听音乐,一直到深夜,书房仍然轻轻传出细细碎碎的乐声。
施太太来看过她,说:「不错你这个窝的确很舒服,但还是结婚的好。」
施丰笑得弯下腰去。
半晌她说:「我有这盏灯陪我够了。」
施太太伸手摸一摸灯,「你并没有为施美宝找到伴侣,但是希望你会为我女儿找一位。」
「妈妈,它只是一盏台灯,不是月下老人。」
施太太瞪女儿一眼,「你知道便好。」
「每个人都忍不住对它自言自语。」
「它的历史悠久。」
「可不是,我得到它都差不多十年了。」
「如果你有个女儿,把它传给她,岂不好。」
施丰侧头想一想,「姑姑还有我们这班不成才的小辈,我们什么子嗣,甥侄都没有,我们才真正孤苦。」
施太太惋惜说:「我真不明白你们这一辈,故意回避姻缘,故意不结婚。」
「相信我,母亲,不是故意的。」
「家里多年没有婴儿的欢笑声,我们觉得寂寞。」
可爱温婉的母亲终于抱怨了。
施丰摊摊手,「不止我一人呀,咱们十一人当中,只有大表哥结婚生子,但离婚后,儿子也不跟他,且从母姓。」
「真是胡涂。」
施丰苦笑。
每次送走母亲,她都觉得累。
解释永远使人疲倦。
小林之后,她认识沈世雄。
世雄比小林木讷,施丰不大喜欢他,他不懂得讨女孩子欢心。
他是她的新同事,两个人要合作做一个报告。
这样年纪,到图书馆去做功课,未免可笑,周末,她请他到她家书房工作。
皆因她家电脑储藏的资料比较齐全。
第一个下午,两人为了一个小问题,争执起来,弄得相当不愉快。
「到此为止。」
她请他走,并且喝冰冻啤酒消火。
第二个星期六,沈世雄又来了。
带来许多资料,证明是施丰的错,小丰更加讨厌他。
真笨。
她想用纸镇掷死他。
星期一,她向上司求换走沈世雄。
老板拒绝,「沈世雄很有实力,经过这段适应期,你会喜欢他。」
「永不。」
老板笑,「施丰,真的不能给你别人,请为公司设想,稍作委曲。」
施丰气鼓鼓回到自己座位,同事都不敢打趣她,怕她反面,大家都知道她不喜欢沈世雄。
当天晚上,小沈找上门来。
施丰去开门,见是他,说道:「我不记得约过你。」
他也铁青着脸,「我有话要说。」
施丰不得不接待他,「十分钟后我要出门赴约。」
他瞪着她,「你同老板说要把我换掉?」
「是又怎么样。」
「小姐,你不觉得你的偏见会影响我的声誉?」
施丰下不了台,叉着腰说:「你这个人难以相处。」
「我难以相处?」小沈长长太息,「只因为我没有学那些人那样天天带着花来向你献媚就叫做难以相处?」
施丰十分震惊,「胡说,我人缘好,他们喜欢我,你不得侮辱同事。」
「是吗,那么,为什么全公司的人都知道施丰最受马屁?」
施丰耳畔嗡的一声,她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这样刻毒地批评她。
她定一定神,「沈世雄,请你马上走。」
「没问题,我可以求调,保住你那慈禧太后的位置。」
施丰双手颤抖,用力在沈世雄身后拍上大门。
她回到书房,开亮了台灯。
她呆呆坐在椅子上,不知过了多久,直到双脚发麻,才改变姿势。
她真没想到人看她同她看自己有那么大的差距。
她一直以为自己是好上司好伙伴,虽不致于英明神武,亦做得到公正廉明。
没想到沈世雄把她看得那么幼稚低级。
施丰气苦。
那一夜,一闭上双眼,就听得沈世雄责备她的声音。
她睡不着,在灯下发呆。
不知多久没失眠了,沈丰时常开玩笑地说她从来不怕睡不好,她只怕一眠不起。
台灯温柔的照着她,她诉苦:「他误会了,我并不是那样的人。」
台灯当然没有回答。
施丰又说:「他们对我有偏见,成功本身是最吸引的箭靶,全世界的人都想挑战我。」
说出口,才觉得这话太自大太自怜,忙把灯熄掉,回卧室睡觉。
事情拆穿之后,施丰满以为沈世雄会向上级反映他不满的情绪。
他没有。
那天发完脾气之后,他好象更木讷更沉着了。
施丰找不到把柄,只得继续与他合作。
他们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公事,连「你好吗」、「天气不错」都懒得敷衍。
你别说,也有好处,工作进度迅速。公司可不管他俩是爱人仰或是敌人,公司只看成绩,老板认为施丰与沈世雄是最佳拍挡。
一次,小丰无意中看到小沈戴着只米奇老鼠腕表,她纳罕了,照说,一个有童心的人可能是坏人,但偏偏他又这么怪僻。
一次世雄看到施丰案头有一整迭漫画书,也想,她不应该是个俗人。
计划到最后完成阶段,两人仍然僵着不谈私事。
傍晚,旅丰做了三文治,开一瓶白契安蒂,大嚼大喝,并不招呼小沈。
小沈受不了那香气引诱,掷笔而起,「我出去吃晚饭,半小时即回。」
就在这个时候,台灯忽然熄灭。
小沈一脚踏空,摔一跤,头撞在台角,「哎呀」,他惨叫一声。
旅丰冷笑,「走路都不会走。」
她听得小沈呻吟。
她放下食物,「你怎么了?」
他微弱地回答:「头上开了花。」
「我的天。」
施丰用力把他拖到客厅亮光处,一看,额角有血,她很镇静,扶他在长沙发上躺下,取出救护药品,检查过,发觉只是伤了油皮。
她问:「觉得怎样,撞得可厉害,要不要看医生?」
「我没事,给我喝一口酒。」
施丰连忙斟酒给他,他一口喝尽,叹曰,「可救贱命。」
「你真的没事?」
「躺一会儿就可以了。」
她替他敷药黏膏布。
转头回到书房,看见台灯好端端亮着。
「你怎么了,」小丰轻轻问:「忽明忽灭,怪吓人的。」
恐怕日久失修,插扑什么的有点松,有空要修一修,毕竟四十年历史了。
表兄弟姐妹们的纪念品怕早已换了钱花得光光,只有这一盏灯,仍然伴着她。
古欧洲结婚戒子故意不用贵重金属做,就是怕当掉卖掉,用心良苦。
施丰说:「灯呀灯,我还未成家立室,可不准你退休。」
回去看沈世雄这家伙,老实不客气在沙发上睡着了。
小丰倒是不怪他,真够累的,说起来仿佛老土之极,每一分成果都靠血汗换取,偏偏又是事实。
她看看钟:噫,都十点多了。
施丰和衣倒在床上,不知不觉堕入梦乡。
书房里的台灯,在这个时候,又静静熄灭,公寓内漆黑静寂一片。
天亮。
施丰睁开眼睛,她闻到咖啡香。
得起床准备上班了。
还没来得及记起昨夜的事,施丰便看见一个男人的面孔探进房门,她惊怖,失声尖叫。
「是我,沈世雄。」他也会尴尬。
「你昨天没有走?」
「对不起,」他搔搔头,「我睡着了。」
施丰只得用成年人的手法来处置这件事情,把昨夜统统在记忆里抹除,完全不提。
「你做了早餐?」
「我饿极了。」他赔笑。
这小子把人家的家当自己的家,宾至如归。
「你的头怎么样?」
「没事,血已止住。」
施丰伸一个懒腰,跑进厨房用早点。
感觉怪怪的,原来她未曾试过与父母以外的人在家吃过早餐。
小沈说:「今天可望结束整个报告。」
听了这句话,施丰惆怅起来,一个多月来冤家似朝夕对着,互相憎恨,只希望早日完成工作,可以脱离苦海,现在眼看报告可以面世,心里却生出一股寂寥之意。
人就是这么怪。
她添多一杯咖啡慢慢喝。
沈世雄忽然说:「施丰,我要向你道歉。」
小丰看他一眼,「算了,昨天即使没有我,你也不会失血至死。」
「不,我的态度太鲁莽。」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小丰已经听明白。
「我何尝不是。」她叹口气。
小沈笑了,「我们分头梳洗,下午一点钟见。」
小丰点点头,两个人到现在,总算有点了解。
这次送走沈某的心情不一样,这次她希望他会再来,并且打算予他较佳待遇。
她跑到书房坐下,喃喃自语:「人,真是一时一样。」
就在这个时候,台灯忽然一暗一亮,一明一熄,连续三次。
小丰跳起来。
她瞪着它。
「你是在与我说话?」
灯不再有动静。
不能再拖了,小丰找出工具箱,把台灯插头打开检查。
呵,地线松掉了。
她用熟练手法把松脱部分上紧,试过多次,又开又关,证实台灯完全正常,才去梳洗妆扮。
小丰忽然有一种感觉,这个沈世雄,可能会是她生命中比较重要的一个人。
他准时来了。
小丰比平时沉默,两人如往日般苦苦工作,直到太阳落山,才大功告成。
沈世雄欢呼一声,拍起手来,小丰没想到他那么活泼。
她自冰箱取出一支香槟,开了瓶,斟出酒。
两人碰杯,庆祝成功。
只有他俩知道花了多少心血,不用对其它人说,老板已经付出薪水,视所有成绩为理所当然。
小丰坐下来,「老沈,谢谢你的合作。」
「我也想说同样的话。」
他俩紧紧握手。
「交货之后我想放假。」
沈氏一怔,她从来不跟他说这些,今天是第一次,故此他小心翼翼答:「好主意。」
「在这间小书斋里埋头苦战七个星期,真该散散心。」
「这是我所知道最舒服的书房。」
「是吗?」小丰有三分欢喜。
老沈忽然说:「特别是这盏灯,式样古老,有时亮,有时熄,十分有性格,同它的女主人一样。」
施丰笑笑,她已经修好了它,它不会再耍性格了。
「我们出去庆祝一下如何?」
「我来打电话订台子。」
施丰转进卧室去更衣。
沈世雄轻轻问台灯:「你一直都在这里照看施丰?」
灯不语。
「那一天,你故意为我制造机会,好让我打破僵局吧。」
它没有表示。
「你觉得我们的前途光不光明?」
它忽然熄了,隔三秒钟,又亮起来。
小沈对它说:「谢谢你。」
施丰探头进来问:「你跟谁说话?」
「这件裙子漂亮极了!」他终于赞美她了。
施丰走过去,在他面前转一个圈。
小沈伸出手,按熄台灯。
施丰说:「当心摔跤。」
「放心,我省得。」
台灯并没有自动亮起来。
它喜欢沈世雄。
红手套:
平平同她妹妹元元说:「你知道家里一向不赞成你同他来往。」
元元点点头,「我知道。」
「我唯一的忠告是离开他。」
元元默不作声,姐姐已经不肯多讲,整个情况令她厌倦,说真的也是,拖了有三年了。
平平与元元性格不同,平平坚强独立自爱,而元元优柔懦弱,两姐妹却长得一般标致。
平平当下说:「我不认为他这辈子会同他妻子离婚,他从开始到现在都未打算这么做过,你白等了三年,要是愿意等下去,很快又另外三年。」
平平伸手叫侍者结帐。
元元恳求,她握住姐姐的手,「我需要你支持我。」
「不,」平平凝视妹妹,「你需要的是坚强的意旨力,没有人可以帮到你。」
她付帐后站起来走了。
剩下元元一个人在咖啡室呆坐。
元元的烦恼其实最常见,从她与姐姐的对白听来,我们可以知道:她想得到的男子,是一个有妇之夫,在这种典型的三角关系中,元元被称为第三者。
这类角色不好演。
尤其是元元,她碰到的那位太太非常冷静厉害,坐镇王府,不动声色,天天照样过她那悠闲舒适的生活,并不把元元放在心上,闲时同亲友说起这么一个人,伊怪同情的:「是受过教育的呢,自费,老王艳福不浅」,完全家是说别家的事似,就算是说别家,也还嫌语气凉薄。
僵持下去,谁最吃亏,路人皆知。
元元叹口气,站起来要走,取过台子上的手袋,发觉手套只剩下一只。
她看看台子底,并没有另一只的踪迹,怕是丢了。
她只是惆怅,这阵子心不在焉,老是掉东西:打火机、手套、皮夹子、丝巾,掉了无数,尤其是手套。
元元有戴手套的习惯,到冬天,在室外,她从不脱下手套,熟人都知道她这个脾气,她的手怕冷,指尖老是冰凉冰凉的,男孩子开头去拉她的手,总是吓一跳。
今天不见的,正是她最心爱的手套之一,小羊皮内镶凯斯咪里,鲜红色,非常触目,她曾笑称戴上它召计程车最好,司机看得见。
另一只在哪里?
拣到也没有用。
人生充满不如意。
元元索性撇下另一只红手套,取过手袋便走。
刚到电梯口,便有人叫她:「小姐,你忘了东西。」
元元转过头来,是一个端正的年轻人,手里正拿着她的手套。
她不想解释,勉强笑一笑,接过手套,向年轻人道谢,一低头,「咦,」她忍不住叫出来,「两只手套。」
年轻人被她这句话惹笑了,手套当然都两只,不然还三只不成?
元元得到意外之喜,一边笑一边穿上手套,又伸出双手端详一番,再次向年轻人说,「谢谢你」。
男方被她天真的神情吸引,失而复得,当然值得高兴,但她的反应奇突,像是遇到什么应该庆祝的事以的。
他看住她笑。
她涨红面孔。
奇怪!刚刚怎么看都只剩一只手套,骤然又变出两只来。
也许是她心神恍惚,看错了。
「贵姓?」他问她。
她不想回答。
朋友应该有介绍人士,这样随便在路边结交陌生人,甚不安全。
趁人多,元元走进电梯,到了街上,一挤,就不见了那个年轻人。
她松出一口气。
回到办公室,不禁抱怨自己愚鲁,对王某人这样贞忠干什么,他不过把她当作小玩意。
王的电话来了,很虚伪的温柔:「今天忙吗」,「有没有想我」,「下班打算到什么地方去」,「收到花束没有」,「不要太辛苦……」等等。
三年前动听的句子,三年后有时会碍耳。
人毕竟是会长大的,元元也不例外。
其实是长不大的好,他说什么便信什么,听不出纰漏,使不觉可怕,永远可以自得其乐。
元元有种感觉,她与王之间的关系大约也快告结束了,最近老有种缘份将尽的感觉,所以她忐忑不安。
从前,只要听见他的声音,便高兴雀跃,根本不觉得吃苦。
忙的时候时间过得特别快,一下子到下班时分,秘书前来看有什么最后吩咐。
元元正在穿大衣,取过手套的时候,呆住,只有一只。
秘书搭讪问:「另外一只呢,掉了?」
元元不相信,明明是两只,她戴在手上,回办公室,听电话的时候脱下,搁一边,等到这个时候,再找,已经只得一只。
开什么玩笑。
秘书帮她一轮乱找,「章小姐,恐伯是丢掉了。」
元元脱掉那一只,拉开抽屉,放进去。
秘书见她这么落寞,出于好意,自告奋勇,「章小姐,我陪你去买双新的。」
「不,」元元回过神来,「你去吧,我知道你有约。」
秘书便走了。
元元犹自不服气,四周围翻了翻,鲜红色皮手套,如果在这间房间内,一定看得见。
她又搜过手袋及大衣袋,什么都没有。
终于不见了。
那年轻人救不到她。姐姐平平说得好,她要自救。
犹疑半刻,她握着冰冷的手,离开办公室。
黄昏,街上行人如过江之鲫。
元元走进一间相熟的精品店。
售货员迎上来招呼她,「手套?章小姐,这个月已经是第三双了。」开心地笑着,但愿每个顾客都似章小姐。
元元试穿一双暗紫色的獍皮手套。
付了帐,等店员包好它的时候,身后传来一把声音:「这位小姐,你好。」
元元转过头去,噫,是中午那位年轻人。
元元像碰到老朋友一样笑起来,「这么巧。」
「买手套?」他笑问。
「正是,你拾回给我的手套,又丢了,我的记性没得救,辜负了你的好意。」
年轻人说;「先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再告诉你一件更奇的事。」
这时候元元也不再介意,使取出卡片递给他。
「章元元,」他自口袋中取出一样东西,「请看看这是什么。」
元元睁大眼睛。
手套,是她的红手套。
她顾不得仪态,一把抢过,便检查食指与拇指处是否有一点豆大的油斑。有,一点都不错,这是她的手套,但,为什么象玩魔术,它又变到年轻人的口袋里去?
她明明一直戴着它回办公室。
年轻人也说:「我明明看见你戴着两只红手套走出去,但回到写字楼,我发觉有一只手套在我大衣袋里。」
元元很受震荡,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问女同事可知这样的手套在何处买。」
他的女同事吹一下口哨,把精品店的名字告诉他。
他一下班便赶过来,刚刚,恰恰,碰到元元。
他问:「另外一只呢?」
「在公司的抽屉里。」
「这一只也还给你。」
元元这次小心翼翼把红手套放进手袋里,把新买的紫手套戴上。
年轻人说:「这双不及那双好看。」
元元笑,「我也这样想。」
「我可否请你喝杯咖啡?」
「让我请客吧。」
他俩一直谈这件怪事,手套怎么会得忽隐忽现,从一处走到另外一处。
他姓林,叫思聪,说话很有幽默感,晃眼一小时过去。
「晚饭?」他试探地问。
元元点点头。
也许他俩都记错了,他根本没有把两只手套都还给她,也许有,之后她又脱过一次,掉进他口袋中。
管它呢,元元想,不如尽情享受晚餐。
许久没有玩得这样高兴了。
两人上天入地,无所不谈,他们有许多共同点,喜欢看喜剧电影,爱听幽怨的音乐,不介意下雨天……
回家的时候,已经十二点多
元元把头靠在大门处,松出一口气,呀,时间过真快,这次约会之后,不知还有没有更多。
「再见。」她轻轻说。
林思聪走了。
公寓里的电话不住地响,元元忽然想起来,这难道是王某人?
果然,他的声音焦急不安,「你一整个晚上在哪里?」
元元看看话筒,她可从来没有问过他同样的问题,三年来不止七百次她想知道他回家后一入候门做些什么,但一直忍着。
她也曾在这种时分寂寞孤苦希望他拨一个电话过来说两句,他也从来未试过慷慨,她只是他九至七的伴侣,好,最多到八点,又要回家扮演他另外一个角色。
多年来她义助他生活过得多彩多姿,他也习惯了,以为他拥有她。
元元当下心平气和的说:「明天再说吧,现在晚了。」她挂上电话。
元元不知道这是否水性杨花,抑或是人之常情,她叹口气,她比什么时候都愿意弃旧迎新,卸下妆,她睡了。
第二天天气非常的冷,她呵着白气出门口。
她看见,一辆小小白色房车停在门口。
元元直觉上知道车里坐着的是林思聪,她鼻子一酸,走过去,敲敲车窗,弯下身子问,「顺风吗?」
小林在看报纸,闻声绽开一个笑容,连忙推开车门。
空座位上放着小小的一束毋忘我。
多年元元都不记得有比这更好的早晨。
「你忘记戴手套。」小林说。
「嗳,急着出门,忘了。」她伸出双手看看。
手在晨曦中显得纤细苍白,这可是一双劳动妇女的手,元元感慨,这双手已经做出不少成绩来。
小林说:「把手放进口袋里暖和。」
「不要紧,今天不是那么冷。」
「可是天文台说入冬以来,今日气温最低。」
「有这种事?」
他们约好下班见面。
回到公司元元打开手袋,预备取出红手套,手袋里空空如也,除出一大堆杂物,什么都没有。
元元拉开抽屉,惊得说不出话来,抽屉里端端正正放着两只红手套。
她跌坐在椅子里。
事到如今,再也不能说没有跷蹊了,这双手套简直是活生生的,来去自若,神出鬼没。
有人作弄她。
是平平?不会,平平的时间才不会这样用。
元元糊涂了,是谁,是谁买了十双八双红手套到处放引起这神秘的疑团。
这时候,秘书推门进来,她捧着一只花篮,「王先生派人送来的。」
元元点点头,「就放那边。」
那人的电话接着来了,「还喜欢花吗。」把她当小孩子。
玉元手中拿着红手套,没有仔细听他说些什么。
手套这样纠缠不清地把她与林思聪拉在一起,究竟是什么意思。
「生我的气吗,什么地方得罪你了,是因为生日的缘故吗,我试试拿半天假陪你。」
秘书向元元打手势叫她开会,元元说:「老板叫我,对不起,有空再说吧。」
她都忘了是生日。
中午平平约她吃饭。
她细细打量妹妹,「咦,士别三日,刮目相看,怎么搞的,气色与前些日子相比,有天渊之别。」
「真的?」元元摸摸面孔。
「相由心生,是否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有进展。」
「别打官腔好不好。」平平笑。
「我想离开那人。」
「想是不够的,」平平吁出一口气,「你要做。」
「我真的在做,我认识新朋友,参予新的社交活动,新年新气象,今晚有新约会。」
「可不是,又过年了。」
「什么都没做好。」
「不要紧,」平平说;「还有明年。」
姐妹俩笑了。
元元隔一会儿问:「平平,你迷不迷信?」
平平答,「我不迷信,但我认为世上的确有许多科学不能解释的现象。」
平平永远丁是丁,卯是卯的。
元元又问:「你怕不怕这种现象。」
平平答:「问心无愧,有何可怕。」
元元打开手袋,把红手套取出来,放在桌子。
平平取笑她,「照说本市再冷,都不会冷得要天天戴手套。」
元元说:「这副手套与众不同。」
平平取起检查一番,「你的道具除出贵,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又说:「戴手套不过发泄你的不安,自从同那位王先生在一起,你的精神备受困惑,记得吗,从前你可不带这玩意儿。」
元元笑,「佛洛依德都没你这么多话说。」
「你自己想想去。」
元元不敢再说下去,是她的幻觉吗,手套走来走去,只因为她精神恍惚?
不会吧?
只听得平平说:「你必需要离开那个人,才会知道这三年的生活过得多荒谬。」
「时间到了。」
姐妹握手,互相祝福。
秘书见元元回来,写上说:「章小姐,王先生在你房里。」
元元不愿意见他,但,他居然找上门来了,有什么话要说呢?
他神情非常焦急。
他开口便说:「我今天回去就跟她商议离婚。」
这话元元不知道已经听过多次,每次闹僵了,他便取出这道符咒来安抚她。
万试万灵?今天不行了。
元元笑起来。
王某惊疑地看着她。
「没问题,」她放下手袋坐好,「象你们这样的关系,你虞我诈,分了手也算
了。」
今日说离婚,明日又与子女搂成一堆拍合家欢照片,专拿倒霉的第三者来开玩笑。
自第一天开始便说离婚离婚离婚,之后的一千多个日子,天天有不同的理由,解释为什么不能够离婚,元元听得双耳走油。
「生什么气呢?」他大惑不解。
「我没有生气。」
「我陪你出去走走。」
「不行,我还没有下班,记得吗,我是受薪阶级,职业妇女,我老板会找我,无故失踪当旷工论。」
「但是以以前——」
以前她太服从他。
她微笑,「现在社会要求不一样了。」
「下班我来接你。」
「我已经约了人。」
王某忽然明白,「你要疏远我。」
元元不答,她站得离他远远的,双手抱在胸前。
「抑或是要给我一点颜色看看?」王氏悻悻然。
「我今天早就约了人。」
「我不会爬在你面前求你。」他警告元元。
元元拉开门,「我相信你也不会。」
他不得不走,于是仰起头,踏步出去。
元兀不能想象她以前怎么匀得出时间来敷衍他。
可怕!这样猥琐的一个人这样猥琐的一件事。
她摇摇头,赶这一天的工作。
傍晚,那人的电话又来了,元元因约了林思聪,同秘书说,「说我已经走了。」
他一直同元元玩手段,所以认为元元这次也是同他耍同样的把戏。
元元哪里懂得耍花枪,这是一门很深的学问,要花很多的时间,还得有极大的天份才能有成绩,她遗憾,章元元连皮毛都不会。
思聪不知道这是元元的生日。
他问元元:「所有的手套都丢掉了?」
元元说:「我不觉得冷,奇怪。」
「那就不要戴好了。」
「你不喜欢我戴手套?」
「细节不大重要,我只知道我喜欢你。」
那天她一进来他就注意她,所以才发觉她漏了手套,他有心藉机向她搭讪。
女性身边零件多,掉东西的机会也多,他时常发现车里桌面有零零碎碎的东西,多数顺手拨进字纸箩算数,懒得去追溯物主。
元元与她的红手套是不一样的。
况且,它会自动走进他的口袋里。
恩聪本来怀疑元元故意趁他不觉轻轻把它塞进他口袋制造第二次见面机会,后来越来越觉不象,她不似工心计的人,况且,他也不值得她那么做。
分手时元元问:「明早顺路吗?」
「同样时间在这里等你。」
元元没想到王某人会在楼梯角等她。
她并不害怕,只觉诧异,「喂你还不回家?当心有人不放过你。」
「我已经同她说过了,要离婚。」
元元笑出来,离婚竟成为他的口头禅了。
「回家吧,」元元劝道:「有什么话明天再说,大家都累了。」
「那年轻人是谁?」
「一个朋友。」
「爱人?」
「不不不不不,谁有空谈恋爱,十划还没有一撇,我只想认识一些新朋友。」
「元元,我们结婚吧。」他还想挽回。
元元心平气和的说:「怎么结,单方面申请离婚就需要五年时间,你误会我想同你结婚,所以一直拿这个来做饵,事实不是这样的,我若单想结婚,自然会同没有家室的来往,你辜负了我的时间心血感情。」
「元元,我会补偿你。」
「不用,我没有失去什么,反而赚得智慧经验,」她停一停,「再见。」
元元发觉她的口气像平平,她用锁匙开启大门,迅速关拢。
这样冷的天气,额角都冒出汗来。
太长的日子让他为所欲为,元元曾经做过感情奴隶,脱了身才知道惊险。
她用背压着大门,象是怕有人会闯进来。
搬家,一定要尽快搬家。
电话铃骤响,元元吓一大跳。
她不敢去听,不管是谁,用垫子压住铃声,匆匆逃进房间去。
第二天就找到平平商量找房子搬。
平平说:「还租?买一间公寓吧,又保值又可以住,一举数得。」
姐姐说得再正确没有。
以前老觉得会有人接手来照顾她的生活,故此一切都是暂时性的,薪水全用来妆扮,遇有哪天心情不好,就飞到外地旅行,一掷千金,发泄一番。
现在真的到了好好为自己打算的时间了。
不然的话,小林还真会看不起她,
元元吁出一口气。
姐姐笑说:「你那脑榫,象是忽然生拢了,现在我不必替你担心。」
接着一段日子,老王一直找她,她一直避他,她搬了家,他只知道她办公地点,有头有脸,也不方便上来,再送了几天花,不见回音,十分恼怒,也索性冷下来。
幸亏没有离婚,他想,这年头这些年轻女孩子,哪里有长心。
难得的是,双方都很庆幸。
元元不大戴手套了。
即使下毛毛雨,呵气成雾,她都没有再戴手套,也不觉得很冷,徒手做事灵敏一点,不论抓笔、翻报纸开车门,都比较方便。
周末元元把一只只箱子打开,整理衣物,找出十来廿双手套。
林思聪在一旁帮她,蔚为奇观。
元元数一数,单单不见那双红的。
红手套呢?
「它又到什么地方去了。」
小林答:「是这个样子的,急看要找,永远找不到,找得心慌意乱,找它一千次,都没有用!嘿!等到不要它了,它偏偏就在眼前。」
元元笑,「说那么大篇,你的意思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从不费工夫。」
小林忽尔紧张起来,笑说:「我怕它们走到不知道谁的大衣装里去。」
不过天气也渐渐暖和了。
一日元元走在马路上,看到行人道边有一只孤零零的手套。
她没有把它拾起,她只看了它一眼,随即过马路去办正经事。
元元连自己的红手套都无暇兼顾。
她好象再也没有看见过它们。
不过不要紧,冬天再来的时候,她可以握住小林的手取暖。
她不担心。
启事:
中午。
小郭侦探社。
琦琦在吃三文治,为着保持办公桌清洁,她在桌面铺了一张报纸,边吃边读新闻。
小郭喝一口茶,问:「有什么好新闻?」
「新闻哪里有好有不好,登在报上,一切已经发生,无话可说,只有接受。」
琦琦的触觉一向与她的年龄容貌不调协。
小郭看她一眼不出声。
「有了,父子脱离关系启事:本人与长子于刊报日起,脱离父子关系,今后该子所干任何瓜葛事务,概与本人无涉,爰郑重声明。」
小郭笑,「这就很严重了,他得罪下天,也得罪了父。」
琦琦说:「表面看也许是。」
「还有真相不成?」
「有,可能是遮掩事实的一种手法。」
小郭奇问:「事实如何?」
「也许这是一个孝子,甘愿把所有华洋纠葛包揽上身,做一个代罪羔羊,为整家人顶缸。」
「你的意思是,这家人出了事?」
琦琦笑,「本市这两年风风雨雨,名门望族出纰漏的可真不少,今日李家,明日邱家,郭氏、林氏、萧氏、统统接受调查,株连甚广,法庭外头停泊的豪华座驾车比任何时间为多。」
小郭点点头,「你的连想力很丰富。」
「谢谢赞美。」
小郭有点感触,「琦琦,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看事情,不能只看外表了?」
「自从我们长大成人之后,」琦琦说:「如果只看外表,目光太过肤浅,会遭人愚弄谈笑。」
「琦琦,我是否一个快乐的人?」
琦琦打量他,细细分析道:「照表面看,你无名又无利。人才相貌都很普通,又没有一个温暖的家庭——」
小郭不服气,「好,够了,对不起我打扰你,我收回我的问题。」
「听我说下去好不好?」
小郭拿张报纸遮住面孔。
「表面上看,郭大侦探,你好似没有什么特别值得快乐的事情,但是,」琦琦加重语气,「但是,我却认为你会比很多人快乐。」
小郭放下报纸。
「第一,你有健康的身体;第二,你有稳定的收入;第三,你有许多好朋友。」
小郭比较满意,他甚至露出一丝笑容。
「最重要的是你有一副好心肠,得饶人处永远饶人,无论什么心事,都不拢过夜,无隔宿之仇,性格爽朗豁达,而且并不热衷名利,人到无求品自高,能不快乐吗。」
小郭鼓起掌来,「说得好极了。」
琦琦笑,「所以,不能单看表面。」
「真没想到我是一个那么可爱的人,值得庆祝,琦琦,我请你出去喝下午茶。」
「那是什么?」琦琦忽然欠一欠身。
「什么是什么?」小郎低下头检查。
「那段启事。」琦琦指着报纸。
小郭拾起报纸,「今天读报读出味道来了。」
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
琦琦摊平了报纸,看着,一段六公分乘四公分的广告,她读出来:「征求司机,驾驶宾利房车及费拉里铁斯塔露莎跑车,五年驾驶经验:相貌端正,请亲临落阳路七号应征。」
小郭也被吸引住,「开费拉里用司机?听都没听过。」
琦琦问:「你有无五年驾驶经验?」
「刚刚十周年纪念。」
「你为什么不去应征?」琦琦笑,「回来把真相告诉我们当故事听也好。」
「早十年八年我也许会那么做,好奇嘛。」小郭笑。
「我去,」琦琦说:「启事上又没有说明是男是女。」
「可以想象是聘请男司机。」
「性别歧视。」
「小姐,你不是想寻外快吧。」
琦琦笑笑,不再提这件事。
第二天,小郭一踏进侦探社,琦琦就跟他说:「找有个表弟,去应征司机了。」
「司机,什么司机?」小郭早忘记有这么一件事。
「落阳道开费拉里的司机。」
「呵,那个。」
琦琦叫,「小明,你过来把过程同郭大侦探讲一讲。」
小郭这才看见会客室里坐着一个英俊高大的年经人。他笑道:「来,喝杯茶,告诉我们,是怎么一回事。」
小明笑了。
他坐下来,「我今年廿三岁,在大学工程系念三年级,暑假,无聊,看到这段广告,心想这一辈子不知有没有机会开费拉里铁斯塔露莎,于是到落阳路应征。」
为着一部车应征做司机,妙不可言。
小明一早到了落阳路,发觉同道中人还真的不少。
管家给他一个筹码,上边写着一个七字,让他坐在入口处等。
落阳路七号是近郊区一幢独立小洋房,一进大门是个大理石玄关,管家放了
一排椅子,让应征者排排坐。
轮到他的时候,管家先查看过他的身份证以及驾驶执照,同他谈过几句,才唤他进书房。
站在窗前的是一个年轻女子,容貌颇为秀丽,她一言不发,看了小明一眼,便点点头。
管家便问:「你几时可以来上工?」
小明没想到那么顺利,一怔。
管家说,「星期一早上十点钟,你来报到,晚上八点下班,超时补工资。」
小明连忙说:「我只能做到九月底,我要上学。」
管家答:「没问题。」
听到这里,琦琦说:「居然没问题,这不是变了请临时工?」
奇怪,过三个月又要再请人,多麻烦。
小明摊摊手,「我就是这样得到了一份优差。」
管家带他试开过两部车子。
「无懈可击,」他赞叹,「唉,有钱真好,什么都一流,那部跑车贴在路面,驯滑如丝,疾驰如风,性能超卓,要它往东便东,往西使西。」
小郭有一件事不明白,「跑车只得两个座位。」
「是。」
「小姐坐你身边?」
「大概是吧,」小明笑,「车顶不能坐。」
「那你岂非香车美人,两者兼得,」琦琦说:「还有薪水可拿。」
小郭跌脚,「噫,早知我也去应征。」
「你算了!你不够英俊,」琦琦说,「人家不要你。」
扰攘半晌,小郭问:「女主人贵姓?」
「姓香。」
小郭又问:「多大年纪?」
「不会比我大很多。」
「你可需要穿制服。」
「开宾利时穿黑西装,其余时间便服。」
小郭点点头。
琦琦说:「这位香小姐不会开车。」
小明说:「你怎么知道?管家也这么告诉我;」
「不会开可以学呀。」
小明耸耸肩。
小郭说:「一个不懂驾驶的女子聘请司机是很普通的一件事,小明,有空来坐。」
他来开办公室门进去。
小明问琦琦;「他好象没有兴趣?」
琦琦笑答:「才怪,他已遭迷惑。」
她说得没错。
小郭一坐下,使拨了几个电话。
他喜欢寻根问底,收集证据,找出真相,不为什么,只为满足好奇心。
综合资料,他推门出来,「小明走了?」
琦琦说:「走下有大半个小时了。」
「我找到不少线索。」
「小郭,办公室上有待办的案子。」琦琦提醒他。
「我知道。」
「尤太太催过两次,尤先生一连两夜不归,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小郭顾左右言他,「琦琦,落阳道七号的主人姓区。」
「是吗,证实了?」
「千真万确,是物业处的资料。」
「那么,也许香小姐是区氏的朋友。」
「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指亲密的女朋友。」
「不是不可能的,我有几个姐妹:永远住在豪华别墅。」
「但是,区氏是位老太大,已经过了六十岁。」
琦琦沉吟,这倒奇怪,两个人是什么关系呢
小郭笑,「最最普通的关系,不用钻牛角尖。」
琦琦心一动,「莫非是房东与房客?」
「正是。」
「我还想猜是私生女儿呢。」
「租约两年,」小郭说:「租金不菲。」
琦琦一看数目,吹一下口哨,「租一年可买一层中级公寓了。」
「可不是。」
「上个月才开始租,」小郭说;「所以马上请司机找佣人。」
「香小组到底是什么人?」
「她全名香可人,我还没有查到她的身份。」
琦琦问:「为什么我有种感觉,一切都是临时的?」
「因为一般来说,付得出这样租金的人,都不是这个年纪这个样子。」
「才怪,别小窥女性。」琦琦挤挤眼。
小郭说:「别又是哪个阔客的情妇吧。」
琦琦叹口气,「省省吧,我是她,我就三折收数,用来防身,搭什么空架子,花无百日红。」
「人各有志,琦琦。」
聪明的琦琦马上唯唯诺诺,「我是太过现实了。」
「星期二能不能请小明上来一趟?」
「可以呀。」
小明在上班之前来了,他不大愿意透露东家的生活秘密,只说,香小姐很文静,喜欢兜风,没有架子。
小郭也不好多问,放了他走。
其实小明第一天上班的遭遇还不止这样。
九时正他便抵达落阳路七号。
把车子洗了一遍,便听得管家用电话吩咐,「香小姐十点正用车。」
准十时她出来,很客气的跟小明说;「我想到处逛逛。」
小明便把车子开出来,她坐在他身边,车子飞驰出去,感觉很奇怪,小明像是载女朋友兜风似的。
一路上香小姐非常缄默,没有说话,但看上去神情很愉快,有时她会闭上双眼默默享受速度,这个模样的跑车驶在街上,自然惹人注目,小明有点不惯,香小姐倒似引以为常。
小明早些时候已经注意到车子哩数纪录接近两万,这并不是一部新车,但是保养得极好。
车子驶遍整个岛,她才吩咐小明停下,让她去喝下午茶。
小明在两个小时后驶回去接她,她又准时出来,同行还有两位女友。
小明对她们的印象是文雅、大方。
他何尝没有想过香小姐可能是人家的外室,但直觉上又认为不象。
他把她送回家,她吩咐他载管家去办事。
小明喜欢她。
她准时,她礼貌,看就知道是个有教养的人。
要真正大家小姐才会有这种涵养。
暴发户才忙不迭要支使得人团团转表示权威。
在接着一个星期中,她用车的时间很短,最明显的特色是晚上不大出去。
同时,她的朋友也不多。
这些,小明都不打算说出去。
郭大侦探当然知道小明守口如瓶。
他同琦好说:「你那表弟是个可爱的少年人。」
琦琦笑答:「比喋喋不休的女人更可怕的,是喋喋不休的男人。」
小郭说:「琦琦,十八猜,猜香可人小姐的职业。」
「慢着,你查出来没有?」
「还没有,不过快了。」
「小郭,我们要办的正经事不少。」
「是吗,漂亮女子最吸引我,她们绝对有优先权。」
琦琦摇摇头,拿他没办法。
「她不是表演艺人。」小郭说。
「这点可以肯定,面孔很陌生。」
小郭已经拍下她的照片,「她有股很特别的气质。」
「你认为她是什么人,会不会是东南亚附近大城市来的客人?」
「不会,她是我们自己人,她有大都会居民的冷漠神情。」
「小郭,她吸引你的,还不止这个吧。」
琦琦想问:可是少年时有一位女友,长相似她,以致今日尚念念不忘?得不到的爱往往令人荡气回肠。
小郭知道她想什么,不出声。
电话铃响,他去接听,十分钟后他回来对琦琦说:「奇怪极了。」
「查到什么?」
「两部车子都是租来的。」
「这有什么奇怪,市面上百分之八十车子不是分期付款问银行祖,就是断月向车行租,」琦琦笑,「不然的话市面哪有这么繁荣。」
「只租三个月,琦琦,小明任职期,也只有三个月,他向东家说明,暑假后要回学校。」
「噫,一切都以三个月为限,不,屋子租约为期两年。」
「不,刚才有人告诉我,香小姐把租约转给他人,九月底之前她要搬走。」
这是蛮有趣的,一切为期三个月。
「也许她打算离开本市。」
「离开?离开分两种,一种是身躯离开,另一种是灵魂离开。」
「小郭,」琦琦讶异,「你太多心了,你怀疑她只得三个月寿命?」
谁知门外有人接口,「我也这么怀疑。」
「小明。」
小明过来坐下,「郭先生,她言语间处处透露三个月之后,一切将告结束。」
小郭看着他,「于是你担心忧虑。」
「是。」
「因为你已经爱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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