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他的身体(7)
俩人的点点滴滴都是生死交情啊。
林一白在日记中感叹:只愿这样一生一世,不返城也罢了。这就是他的心声。他的父亲不知去向,母亲远在冰天雪地的东北,又为新妇。他在四川无亲无戚,丢到哪里,也是一碗一箸的孤人。反而在广阔的农村,因为覃,有了一个相依为命的伴。便有了幻觉:以为那就是一生一世。
但最后,覃竟悄悄溜走了。他的家人打点了县上、公社和大队,把他调回到渝都一长江边的军工厂。
覃走之前一点风声也没向林一白泄露。早晨起来还一同做饭吃,完了说要去场上取东西,两三个小时就一个来回,不用林一白陪,说好中午去大湾吃另两个知青捉的泥鳅。林一白扛着锄头上了山坡才听队长老婆说,覃今天回城。专门给她男人打招呼要瞒了林一白的,说怕他伤心。林一白听后犹如五雷轰顶,恰似林黛玉听说贾宝玉要偷娶薛宝钗那般的,欲生欲死。他狂奔回家,自然空无一人,覃什么都没带走,连一条内裤都没携带。留了一张条,写有四字:但愿来生。
仍不肯相信覃真的走了,带着他们养的叫小雄的狗,翻越山崖追过去。
荒蛮的大山,急不择路时,到处都是穷途末路。老林子里的天很快就是黄昏景象。小雄不管不顾地在老林子里往前跑,呜呜乱叫,寻着覃的气味而去。林一白跌跌撞撞赶不上它。小雄消失在大山的老林子里,像覃一样再没回到林一白的身边。
看到这里,奕华转过头,林一白早已泪流满面、楚楚可怜。奕华拥他在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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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爱得兢兢业业。但奕华总觉得这样的爱像浮在空中的云朵,虚无缥渺的,沾不到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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