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莫歌听了前半句还开心的不行,听完后半句差点气的吐血。狠狠地瞪了沈文麒一眼,一踩油门,车便跑出了大院。
“哎呀。”沈文麒拍拍脑袋。“完了,忘记找她要衬衣钱了。亏大了。”
沈文麒在原地看了一会儿,当车的影子再也看不到的时候,才准备回去再补个回笼觉。晚上还要上班呢。
口袋里的手机滴滴地响了起来。掏出来一看,是一条短信。陌生人的号码。“我们还会再见吗?”
沈文麒想了一会儿,很认真地回道“不知道。”
当两个人都走了后,周朋从大院的一个角落钻出来,满脸激动的表情,握着相机的手直哆嗦。
“沈蔓歌——竟然是沈蔓歌——沈蔓歌来到了明海——还私会情郎——这下儿发财了——”
沈文麒补足睡眠,神抖搂地来到酒吧上班时,里面稀稀落落地坐着几个客人。一群工作人员正聚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讨论着什么话题。一个个眉飞色舞,激动的语无伦次。
“知道吗?她就在明海。天啊,她怎么会来到这儿来了啊?我好想见她。”小玲满脸崇拜地说道。
“你说她在那儿呢?会不会走了?我们请假去找她吧?“
“告诉你们,想找她的话去一些五星级宾馆门口堵着,说不定就能碰到了——嘿嘿,见到了帮我要个签名——”
“切,说不定她在明海有房子呢?看到报道没?人家是私会情郎——唉,真是让我伤心呢,都有情郎了——”
“一定是报纸乱写,怎么可能呢?”
“就是就是。那个明星会在事业高峰期结婚啊?”——
沈文麒听了一会儿,也被他们讨论的话题给吊起好奇心。“你们在讨论什么呢?”
“哈哈,枫哥也感兴趣了。枫哥,你升官了,也得请咱们撮一顿吧?”阿发讨好地说道。阿发是酒吧里面的调酒师,长的英俊帅气,本来可以吸引不少小姑娘的眼球的,可惜来了个沈文麒——
因为沈文麒的特殊,酒吧里面的人无论大小,都叫他枫哥。这算是对他的一种格外的尊敬了。经理于洋都没有这待遇。
“行,找个时间大家聚聚,我请客。”沈文麒满不在乎地答应。他对钱并不太敏感,有些人想得到它很难,有些人却很容易得到。再说他平时和这些同事相处的也非常不错,上个月拿了不少薪水,买了两部手机后,还剩下一些,请他们吃顿饭还是够的。
“哦,枫哥要请客了。大家说去什么地方啊?”阿发转过身向其它不知道的同事吆喝道。然后那边便传来一阵欢呼声。
看着别人的笑脸,沈文麒的心情也好了起来。“你们这些家伙,有吃的了就忘了我问的事,我刚来时听到你们在谈论什么,热火朝天的。”
“哈哈,枫哥,我们在讨论沈蔓歌呢。”
“沈蔓歌?干嘛的?”沈文麒怎么觉得这名字有些熟悉。
其它人都是一幅不可思议地表情。像是看到了都市里突然来了一只猿人。
阿发尖叫道“老大?你不是吧?沈蔓歌你都不知道?情歌女王沈蔓歌啊。”
沈文麒茫然地摇摇头。“确实不知道。我就知道武腾兰,苍井,小泽——她们也很有名啊。”
一些脸皮薄的女生都满脸通红的转过脸,男人们更是以崇拜的眼神看着沈文麒。果然,什么话都敢当面讲。
“咦,他的衣服也和枫哥今天穿的衣服一样哎—”
“就是,还有他笑的样子好熟悉—”——
这份报纸对沈文麒的生活影响不大,虽然有人怀疑,却没有证据。但对另一个当事人的影响却非常的大。
首先,由周朋所在的娱乐小报《明海娱乐》爆出了这一消息,并配上了多张照片,一时间这份《明海娱乐》的小报多次卖断,连续几次加印,国内其它晚报得到此消息,也要求转摘。互联网、电视、广播等媒体积极响应,立即将国内顶级明星沈蔓歌推上了风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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