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起床时已经下午三点多了。揉了揉睡的生痛的腰肢,决定下楼去锻炼锻炼。
周朋是个记者,一家娱乐小报的记者。靠着那点儿微薄的工资养活着老婆孩子,饿不死但想再提高一些生活质量也很困难。
周朋昨天晚上又熬了一夜,般写一篇关于明星被人包养的绯闻稿子。当然,这绯闻并不是他亲眼所见,只是不小心听到了些风声而已。这就够了,他又能靠这个换回几百块钱的稿费。孩子想要那个变型金刚很久了,今天拿了钱就给他买回来吧。
刚下楼,便被大院一处风景吸引。
那是一辆湛蓝色的玛莎拉蒂,优雅的流畅线条,至尊的皇冠标志,豪华的内部装置。高贵的血统,昂贵的造价,这所有的东西都让它卓尔不凡。在其它的几辆本田、丰田、现代车面前,犹如立于鸡群的凤凰。
周朋想了又想,仍然想不到这个小院有那一家人能买的起这种车,甚至拥有这种车的亲戚。要不然,也不会窝在这么陈旧将要被拆迁的筒子楼了。
出于职业习惯,他出门必定会带上相机。即使老婆让下楼买袋盐的时候也是如此。
一个优秀的职业记者都应该明白新闻都有突发性与时效性的特点。就如那美丽的烟花,当它绚丽绽放到最高点时,你没有拍下来,那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周朋先按着快门,对着那辆玛莎拉蒂拍了几张照。然后藏起相机装作锻炼身体在一边守株待兔。
没多长时间,从和他住的那座筒子楼里下来一对男女引起他的注意。不,更确切的说是那个女的引起了他的注意。
男的叫沈文麒,很有意思的一个小伙子,整天笑眯眯的。这个人他认识,打死他也不相信这车是他的。可跟在沈文麒后面遮遮掩掩地女人倒有可能是这车的主人。
穿着时尚的职业套装,领子处经过特别设计,又多了一条洁白的丝巾作点缀,既个性又少了份沉重。一头柔顺的头发披散在肩上,脚下踏着一双高跟皮鞋,走起路来风情万种。带着幅茶色宽边太阳镜,脑袋转来转去的东张西望,像是怕被人发现。
沈文麒看了看赖在她身后躲躲闪闪地沈蔓歌,没好气地说“你干吗呢?要光明正大的走路,知道不?呆会邻居还以为我带了个小姐回去呢。”
“哼,狗嘴吐不出像牙。”沈蔓歌翻了个白眼。
“你能吐出来?”
“去死啦,快点儿走,上车了就好了。”沈蔓歌催促道。
打开车门,沈蔓歌快速地钻了进去。按下车窗,取下墨镜,笑着对沈文麒说“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那正好,我也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啊。”沈文麒无所谓地耸耸肩膀。
佳人再美,却与自己豪不相干。今日一别,今生将不再相见。自己和她是两个世界的人,只不过是一夜露水夫妻——丫的,想起这个沈文麒就很生气,本来他昨晚故意装作睡熟了,想解除这个女人的警惕之心,然后等到她躺上时,一不小心地摸摸她的腿亲亲她的脸蛋什么的,没想到她站了半天,竟然扯了条席子铺在地上,就那样在地上睡了一夜。深受打击的沈文麒起床第一件事就是跑去照镜子,自己明明长的很老实啊。
沈蔓歌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生气地说道“哎,你这男人很没礼貌耶。我明明告诉过你我的名字了,你竟然这么快就忘记了。”
“你告诉过我了?”沈文麒用手摸摸鼻子,苦笑着说道“我还真是想不起来了。”
“哼,我再说一次,我叫沈——蔓——歌——,记住了没?”沈蔓歌把自己的名字一字一字的拉长,再次重复了一次。
“哦,记住了。沈蔓歌是吧。慢歌?你不唱快歌的?”
“去死啦。”沈蔓歌抓起旁边的一个小动物的装饰物去砸沈文麒。“本小姐要走了,快点儿告诉我你叫什么?——你昨天晚上收留了我,以后我会报答你的。“
沈文麒摆摆手。“不用不用。我收留了你,你也给钱了。咱们钱财两清。互不拖欠。”
“喂,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婆婆妈妈的?一个名字而已,有什么不可以说的吗?真是个小气包。”
沈文麒苦笑着看着这个美的不像话,一颦一笑都光艳动人的女人,心里竟然有一丝不舍的情绪蔓延出来。“我叫沈文麒。枫叶的枫。“
沈蔓歌甜甜的笑了起来,像是讨到了甜果的小孩儿“电话号码多少?”
沈文麒报了自己的号码,沈蔓歌从包里一阵乱翻,掏出一款样式小巧时尚的手机输下了沈文麒的号码。
“那——再见了。”沈蔓歌笑着向沈文麒摆摆手,心情却有些沉重。
“嗯。下次你再来明海,没地方住的时候打电话找我——放心,还是这个价钱,我不涨价。”沈文麒笑眯眯地摆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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