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纽约地铁中的偷窥者(2)
然而,在纽约地铁中拍摄照片与影片是一种违法行为。因此,他一直对将此计划付诸实施心存犹豫。这时,他的助手、摄影家海伦?莱维特(helen levitt,1913—2009)自告奋勇愿与埃文斯一起行动以掩护他的摄影。美貌的女摄影家莱维特在整个行动中吸引他人的注意力,这样,埃文斯也就便于行动了。1938年的下半年,他们开始着手实施这一计划。
为了避人耳目,埃文斯放弃使用闪光灯,仅靠地铁中的微弱光线来拍摄。他把快门速度放在1/50秒上,并用黑漆将他的35毫米康泰克斯相机机身上的银白部分全部涂黑。在车中,他将相机塞在自己的风衣中,而仅让相机镜头在两个钮扣之间探出一点。他还用一根绕过他右肩的长线与在他手套中的快门线连结起来。为了确保拍摄的成功,莱维特还特地先进行试拍,通过冲印效果来观察具体拍摄数据的可行性。
在地铁中,埃文斯将自己限定在一个座位上,这就使得他无须变动他的拍摄角度。车厢中的乘客变动不居,埃文斯则静坐不动,在他所称的“摇晃的囚笼”中,以若无其事的表情将出现在他的面前,不,出现在他的照相机前的众人一一收入镜头。由于车晃得厉害,因此他有时不得不等车到站停下时才按下快门。由于已经放弃了对画面的一切控制(构图、用光、人物姿态等),他要做的只是决定是否需要与何时按下快门。这便是他所说的听从“直觉与机遇”召唤的摄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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