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误国仁君,是谁动了我的奶酪?(2)
朱元璋“动物凶猛”的另外一个体现,主要表现在他杀人时的不动声色和深谋远虑。两次惊天大案有两大目的,终极目的当然是我们前面所说的,为子孙后代消除危险。其实除了这个终极目的以外,还有一个现实目的,那就是要进行“制度创新”。
从秦始皇时代开始,中国历朝历代,都有辅佐“董事长”的“总经理”或“总经理团队”,不管这个“总经理”或“总经理团队”是叫“丞相”还是叫“相国”,抑或是其他什么名称,总而言之,他们作为一股平衡力量,往往都能起到某种意义上的限制皇帝权力无限膨胀的作用。有些朝代的“总经理”甚至可以驳回“董事长”不正确的指令。但在整个大明王朝几百年间,这个一直被历朝历代所沿袭的“总经理团队”却被朱元璋说取消就取消了,而且作为一项制度一直沿袭到明朝灭亡。
在消灭了胡惟庸集团之后,朱元璋索性取消了由胡惟庸所担任的丞相一职,并且废除了中书省。他老兄治理国家也不再采取以往的委托“首席执行官”也就是丞相进行治理的方式,而是由皇帝自己以“董事长”的身份兼任“总经理”,同时设一些“董事长特别助理”,也就是历史上通常所说的“大学士”来帮助“董事长”治理国家。
这个制度设计确实与以往不同,它的利弊得失至今仍争论不休。不过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游戏规则”,这个制度设计实在是违背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必须适度分离的原则,它造成的弊病是,大明帝国的任何一个“董事长”,任何一个皇帝都必须是懂经营会管理,而且还要像他们的老祖宗朱元璋那样有非常强壮的体魄。事实上,这是完全做不到的!于是,“大明帝国股份有限公司”注定了只能是一个纯家族式企业,永远不可能做大做强。
上面我们讲了朱元璋“动物凶猛”的一面,下面我们不妨再看一看他的另外一面。这另外一面可以用“舔犊情深”四个字来加以概括。所谓“舔犊情深”,是指他对自己的儿孙子女们表现出了非常深厚的爱,但这种爱恰恰也为他去世后不久的全国内战埋下了深刻的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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