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名相徐阶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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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回 得寸进尺退田须退过半 心灰意冷崇佛行善积德(1)(2/2)

    四年前自己奏请退田,而今轮到海瑞令自己退田了,哈哈!

    甭说松江府的乡官,连应天十府的乡官都按兵不动,天塌下来有大个子顶的,都拭目以待徐阁老的动静。海瑞也拭目以待,如果徐阶顶住不退,事儿就更加棘手了。

    徐阶明白,海瑞的退田令于法无据,但他令乡官“自行清退”的是“占夺”之田,倒也说得过去。但“自行清退”不就反过来证实自己子女果真“占夺”了民田?真是进退两难。眼下这点家业是儿子们二十多年经营才创下的,其中或许有“占夺”,但绝大多数都是劳动所得。徐阶对海瑞“为富不仁,为仁不富”的高论尤为反感。据此说法,普天之下,“为仁”就只能挨穷,“为富”就必然坑害百姓,那么富户乡官就都应烙上“不仁”的标签,勤劳致富也都成了恶人了?海瑞的《治安疏》,徐阶认为过激;海瑞的《退田令》,徐阶依然认为不合时宜。《治安疏》并未解决朝廷的任何实际问题,《退田令》必然引起江南的轩然大波。何况退田并无法律依据,凭什么要退,退多少才不算“占夺”?

    海瑞可以任意而为,徐阶却还应按法行事。大明律条规定,凡田产买卖五年以上,就不得追诉。徐阶决定清点五年之内买过的田产,“占夺”也罢,不“占夺”也罢,统统清退,算是对海巡抚的交代,算是对“本意为民”的巡抚大人的支持。

    徐阶脸色凝重地把三个儿子召来,让他们各自找出这五年来所买田地的契约,检点了一下,确定五年内所买田地六千余亩,连同诉状诉及的四千余亩,命儿子们造册退田。徐璠、徐琨、徐瑛虽满肚子不愿意,但父命难违,就整理成册,连同地契一同上交。徐阶修书一封,说明退田原委,送往苏州巡抚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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