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名相徐阶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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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回 得寸进尺退田须退过半 心灰意冷崇佛行善积德(2)
    第三十一回 得寸进尺退田须退过半 心灰意冷崇佛行善积德(2)

    阁老退田,坚冰融化,松江的富户乡官也稳不住了,开始陆续退田。

    苏州抚院府中,坐在案前埋头于案海中的海瑞正在拆一封书信,抽笺细看,微露笑容。这位致仕的首辅终于退田了,应天十府的乡官,恐怕也会随之而退,坚冰融化,焉能不喜?可是双眉刚舒展,忽又紧锁,退田仅万余亩,不多啊!据乡民指控,徐府有田二十余万亩、四五十万亩,最少的指控也有六万亩。取其中也得二十余万,二十余万而退一万,区区何足道哉?如果应天乡官都学徐府的样,清退仅二十分之一,这退田之举,岂不成了虚话?思来想去,海瑞授笔写了封回书:“近阅退田册,益知盛德出人意表。”赞了几句之后,笔锋一转:“但所退不多,再加清理行之可也。”并援古人为例说:“昔人改父之政,七屋之金须臾而散,公以父改子无所不可。”

    接到海瑞的这封回书,徐阶微笑了,他双手握紧了拳头,左眉微微闪跳。这海瑞,太不明事理了。再让自己退田,又不明说退多少,出了个哑谜让老夫猜,还说什么“昔人改父之政”,孔子还说君子三年无改父之道呢,即使要改,也是乘时应变,书中虽说让自己“以父改子”,没有直接针对自己,不还是指自己的儿子“占夺”太多,让自己改子之贪退出来么?身为应天巡抚,朝廷命官,老夫田产,是否“占夺”都不加调查,一味催逼退田,置大明律法于何地?

    徐阶这块“橡皮”不再退缩,硬起老头皮,给海瑞去了一信,称自己已将五年之内所置之地,不问原委尽数清退,不知还有哪些田产属于“占夺”,查实有据,定当清退。平素能忍的徐阶,忍无可忍,退田一举,再无下文。

    从大明律法的条款看来,徐阶的举措是合法的。律法并无限制私人田产拥有量,只是严禁“欺隐田粮”。因隐瞒田数、低报收成影响朝廷的赋税收入。大明律法也容许田地买卖,但规定须有“税契(纳税和订立契约)”。买卖五年以上,不得追诉。自己已将五年之内置田全退,从法理上说,已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徐阶有恃无恐。

    应天十府退田风暴,刮到了朝廷。乡官们通过各自的渠道,向朝廷大臣反馈了海瑞在家乡的作为,鼓动刁民告状,坊间骚动;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官,执法不公;不论“占夺”与否,以“自行清退”为名胁迫乡官退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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