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帝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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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5)
    清(5)

    (取材自《清史稿·本纪·世祖》、《清世祖实录》)

    16.顺治帝屡下责己诏

    顺治六岁做皇帝,在位十八年,前期由摄政王多尔衮专政,顺治八年才开始亲政,所以只做了十年真正的皇帝,死时才二十四岁。他这一生虽然短暂,但毕竟是清朝统一天下后的第一代君主。他也很想有一番作为,但天下草创,百废待兴,他来不及实现他的宏愿就撒手西归了。他算不上是一代雄主,既比不上他的祖父努尔哈赤和父亲皇太极,也比不上他的儿子康熙,但他却有努尔哈赤和康熙都没有的一个十分难得的特点:他屡屡下诏自责,临终时,又留下一道遗诏,给自己列了十四条罪状,这在皇帝当中真可说是绝无仅有的了。

    顺治亲政伊始,就下诏说,海内臣庶,求治之心十分殷切。他自恩德薄,日夜忧惧,希望诸王贝勒、文武群臣能把天下利弊都告诉他。顺治十年,他又对群臣说:“朕日理万几,岂能没有未合天意、未顺人心之事?”他要求诸臣直言无隐,说得对的给予表彰,说得不对也不加罪。

    顺治执政期间,灾害甚多,他自己就说过他亲政以来,“水旱累见,地震屡闻”,“冬雷春雪,陨石雨土,所在见告”,他把这一切都归结为自己的“不德”,自觉有负于天下百姓,所以一再反省、自责。顺治十四年九月,京师地震,顺治又以为是上天给他的谴责,于是又下诏说:“朕亲政七载,政事有乖,致灾谴见告,地震有声。”他自己带头反省,又要求群臣同心协力,对他的过失,都一一指出,不得隐瞒。这类自责的诏书,单是顺治十七年这一年中就下过二次。他又下令今后元旦、冬至以及他的寿诞等节日,庆贺表章一律停止。奏章中也不准称他为“圣”(封建社会,皇帝都是“圣人”,皇上又称“圣上”)。

    顺治十八年正月,顺治临终前所留下的遗诏,除册立玄烨为皇太子,命他在服满后即皇帝位,并任命索尼、萨克萨哈、遏必隆、鳌拜四人为辅政大臣外,这篇洋洋大观的诏文,主要内容就是宣告他自己的十四条罪状。其中有:对皇太后“子道不终”;对宗室诸王贝勒,“友爱之道未周”;偏用汉臣,以致满臣无心任事;对人才未能虚心延纳,使人尽其才,以至“举世无才”;对于廷臣,“见贤而不能举,见不肖而不能退”;国用浩繁,兵饷不足,未能节约开支,以赡军饷,这是“厚己薄人,益上损下”;经营殿宇,制作器具,都务极精工,糜费甚多,不体谅民生之艰难;丧祭典礼,不能以礼止情,诸事太过太滥;在宫中设立内十三衙门,以致太监们营私作弊,对明朝亡国的教训,没有引以为戒;因为性好闲静,常图安逸,很少临朝,以致和廷臣接见稀疏,上下情谊阻塞;自恃聪明,不能听言纳谏,以至臣工缄默,不肯进言;自己明知有过,常自责生悔,但徒尚虚文,未能反省改正,过失反而越积越多。

    这十四条罪,够全面的了。尽管顺治所有的反躬自责,也许真如他自己所说,不过是“徒尚虚文”,但他肯这样做,尤其是在病危之际,肯那样检点自己,应该说是难得的。古往今来的皇帝,有几个肯这样做的?所以史书说:“禹、汤罪己,不啻过之。”倒也不是溢美之辞。

    (取材自《清史稿·世祖本纪》)

    17.智擒鳌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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