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相寿是唐太宗当秦王时秦王府中的一名官员,后任濮州刺史。贞观三年,庞相寿因贪污受贿,被司法部门处以罢官撤职的处分。庞相寿丢官后,心里很不是滋味,想起当年和唐太宗的交情,便来到京城长安,进宫向唐太宗求情。唐太宗果然被他说动,很可怜他,想撤消对他的处分,恢复他的官职。在封建时代,皇帝的权力高于一切,法律条文对皇帝来说是没有约束力的。皇帝一开金口,哪个官员敢不俯首听命?可是在贞观年代,由于唐太宗比较开明,也有那么几个官员敢于以法来抗拒皇帝的权力,坚持法不偏私的原则,维护封建秩序,于是有时便出现权与法的较量。唐太宗将赦免庞相寿的意思说出来后,魏征却不同意。他说:“过去在秦王身边当官现在朝廷内外任职的还有不少,如果赦免庞相寿,以后人人都靠陛下的私恩犯法,那些善良的人就会担心受怕。”唐太宗一听顿然省悟,便将庞相寿找来,对他说:“我过去在秦王府当秦王时,只是一府之主,如今居帝位,是四海之主,不能以私恩来照顾亲朋旧友。大臣们对你的处分是对的,我怎敢违背呢?”于是以私人的交情送给他一匹帛布,叫他服从处分回老家当老百姓。庞相寿流着泪辞别帝京,回到家乡当庶民。
贞观元年里的一天,吏部尚书长孙无忌奉诏入宫,匆忙中忘记解下身上的佩刀便进入东上阀门,出阀门后,监门校尉才发现。带刀入官这是违反禁令的。尚书右仆射封伦向唐太宗提出处理意见,他说:“监门校尉没有尽职,罪当死;长孙无忌失误带刀而入,应当罚铜二十斤。”这是一个褊袒长孙无忌的意见,唐太宗居然表示同意,因为长孙无忌是长孙皇后的哥哥,皇帝的大舅子,又是唐太宗十分信任的贤臣。这时执法官大理少卿戴胄挺身而出,反对封伦的处理意见。他说:“监门校尉没有发现和长孙无忌带刀而入,两人罪相同。按照法律规定,凡是进御汤剂,饮食、舟船有误的皆死,如果陛下觉得长孙无忌是功臣,要对他宽大处理,是可以的(当时有条文规定);但如果按法律办事,罚铜是不妥当的。”唐太宗听他说得有理,便说:“法律不是我一个人的法律,乃是天下之法,怎么能够因为无忌是我的亲戚,便对他偏心呢?”下令重新定罪。封伦还是坚持原来的意见,唐太宗又想点头批准,戴胄坚决反对判校尉死罪,他说道:“校尉是因为无忌才犯罪的,从法律上讲应比无忌判得轻。如果说是失误,两人的情况是一样的,不能一生一死判得如此悬殊!”唐太宗又觉得他说得有理,便下令免去校尉的死罪。由于戴胄的坚持,这个案子终于能得到比较公正地处理。
唐太宗有个外甥叫赵节,是他姐姐长广公主的儿子,赵节之父名赵慈景。赵慈景跟从唐高祖起兵攻打河东时战死,赵慈景死后,长广公主改嫁吏部尚书杨师道,赵节被封为开纪公、浑州刺史。贞观十七年,太子李承乾谋反,赵节也参预其事。案发后,李承乾被废为庶人,赵节和其他参预的王公大都被判死刑。在审讯赵节时,其继父杨师道也参加,杨师道和参加审讯的长孙无忌等人都想为赵节开脱,被唐太宗谴责一顿,仍判死刑。执刑前唐太宗亲自来到姐姐长广公主住处,公主跪下来恳求赦免她儿子,用头叩地,涕泪交加,十分哀伤。唐太宗也跪地哭泣,他对公主说:“赏不避仇敌,罚不阿亲戚,此天下至公之道,不敢违也,是以负姊。”终于将赵节斩首。
(取材自《旧唐书·戴胄》、《资治通鉴·唐纪九、十三·太宗贞观三年、十七年》)
28.编辑《自古诸侯王善恶录》
凉州都督李幼良是唐高祖李渊的堂兄弟,唐太宗的族叔,封长乐王。贞观元年,李幼良在凉州任职时,仗着自己是当今皇上的长辈、显赫的皇亲国戚,无法无天。他性情粗暴,时常无故侮辱部下属官,又养着一百多个无赖子弟,欺压老百姓,百姓们怨气冲天。凉州地处西北边境,他私自交结境外,与羌、胡互市。有人上书告发他胡作非为,图谋不轨。唐太宗得报,立即派中书令宇文士及前往凉州代替李幼良的都督职务,追查李幼良的所作所为。李幼良手下的那些无赖子弟十分害怕,阴谋将李幼良劫走,逃出边境,还谋画杀死宇文士及。阴谋败露后,唐太宗于贞观元年四月下令赐李幼良自尽。这位亲王受到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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