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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国有企业债务(3)
    1996 国有企业债务(3)

    认识债务的性质是为了解决债务,是为了帮助企业走出债务的困境。至于如何判断一个企业的现状及将来,国家经贸委副主任陈清泰特别推荐了“当期效益”的标准。“当期效益”的提出者北京制呢厂厂长陆昊在会上对其标准进行了具体阐述。

    作为来自生产经营第一线的年轻厂长,陆昊举例说,假定一个国有企业由于利润总额持续小于零,进而符合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3个条件,那么它一定就是一个没有生存能力而应破产的企业吗?他认为不一定,仅靠“盈利”或“亏损”去评价一个企业的年度经营状况是不准确的,企业财务报表上的利润总额指标不能准确用来反映国有企业当年真实的盈利能力,因为利润总额指标与人们经常提到的国有企业债务负担沉重导致的不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以及沉重的历史与社会负担,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它可以作为评价一个国有企业好与坏的标准,而不能作为评价企业活与死的标准。评判其活与死的标准应以“当期效益”为准。所谓“当期效益”,就是企业当年生产经营形成的主业和副业收益是否足以抵销与当年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之和。而企业的“当期效益”显然与历史不良债务、企业在行使职工养老等社会职能所支付的成本等均无关系。他认为,根据“当期效益”,可以更好地通过对企业年度盈利能力的判断,有针对性地采取恢复和发挥部分国有大型困难企业的生产能力。

    对债务的形成原因的分析和对企业年度盈利能力的评判标准的提出,无疑为我们解决国有企业的不良债务,提供了猾的思路。

    如何化解历史的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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