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之父曹云祥

首页
字体:
上 章 目 录 下 页
新时代之大同教(31)
    新时代之大同教(31)

    东西之统一

    和平若能普及,则东西不难联合,而共致力于和平之实现,固非仅求息战已也。更进一步,当使分离之,有友谊之合作,及真正之统一。亚卜图博爱在巴黎演讲曾曰:“现与昔时相同,真理之灵体如太阳,在东方之天边线上照耀。昔者,摩西在东方兴起教导人类,耶稣、穆罕默德亦生于东方,博爱和拉与巴孛亦生于东方之波斯国,是则灵界之大教师,皆产生东方也。

    “耶稣之太阳,虽出自东方,但其光,在西方亦得见之,其教训之圣光,在西方之荣耀,较其产生之地尤为显明。

    “现今东方各国,需要物质上之进步,而西方则需灵体上之精神;因此西方当向东方求光,而以科学智识交换之,各方所受之恩赐,须互换,东西宜联络,如此方能产生真文化,而灵体之精神,亦可在物质中表现之矣。彼此既能交换所长,则太平立致,人类亲密和协,一切纠纷自免。到此时,世界将如明镜,能反照造物之性质矣。

    “东西各国,须以全心全力,共求达此目的,使万国统一,人类快乐。……是为天府下降,使全人类共受庇于统一之帐幕,而入荣耀之天国。”

    第十一章 教义与规律

    “圣律以时而变,唯爱之法律,有如泉水源源不息,而无变者也。”——博爱和拉

    独自修道之生活

    博爱和拉如穆罕默德不准信徒过闭关之生活,其所书拿波仑第三碑文曰:“僧侣之团体欤!勿隐居庵殿中,当听余之命令,做有益本人灵魂及人类灵心之事。……

    汝当成婚,俾有后嗣。余禁阻不清洁,而劝人忠心,但汝已走入迷途,而脱离造物之道矣。汝又当畏惧造物,而勿以愚笨者自居,若使世无人类,则何人在余之地上,尊敬余之名,而余之性质,亦岂能表现耶?汝其深思,勿为睡梦之人,未婚者(如耶稣)则无处可归,无家可居,其实奸狡之徒所使之然也。造物乃灵之圣洁者,不赖汝之妄想,而唯赖余之所有。汝当祈求,俾知造物之地位,因其超过世人之理想也。知乎此,则有福矣。”

    耶稣在世时,其门徒皆为成婚之人。耶稣与其信徒皆与人来往,极为亲善者也。而耶教之门人,反而倡言不婚之制,岂非奇哉。回教之《圣经》中曾云:“马利亚之子耶稣,余曾赐与福音,其信徒余曾赐与慈善与体恤心。但避世之生活,为其门人自创者,余曾令人悦服造物,惜不能为其所为耳。”

    避世之生活,在昔或有意义;但按博爱和拉之教义,则毫无意义矣。若多数虔诚敬神之人,隐居独处,既不与人交接,而又终身不娶,则人类将受灵心上之损失矣。

    婚姻

    大同教主张一夫一妻制。博爱和拉令男女二方,及其父母,咸须同意。在《亚达经》中云:“诚哉,巴孛之经中曾载明,夫妇须同意,但余欲提倡亲爱与友谊,故将父母之同意加入,免生恶感。”亚卜图博爱又曰:“按造物之法律,婚姻之事,先由本人选定一女,然后再征求父母同意;但在未选之前,任何人不得干涉。”亚卜图博爱云:“在耶教及回教中,因婚姻之关系,岳父母及亲戚等之间发生种种怪问题;但大同教徒,因得博爱和拉之警告,故鲜有此类之事发生,而离婚案件亦属甚少。”关于婚姻一事,亚卜图博爱曰:“大同教婚姻,为双方挚爱之结合,且需彻底明白彼此之性情,故订结坚固永久之婚约,以期永远合一,恩爱和谐,白头偕老。

    “新郎当在证婚人及众人之前,宜称:‘诚哉,吾等对于造物之志意,认为满意。’而新妇当答曰:‘诚哉,吾等对于造物之志愿,认为知足。’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
上 章 目 录 下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