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教之在中国(2)
教育在大同教中的地位
大同教的十二大原则之一为教育之普及。因为一个人若没有知识,即无异禽兽,而无知者必不免迷信、贫穷与自利。大同教提倡以教育与劳动谋经济之自立。
大同教徒的儿女受教育的机会必须是平等的,因为就女子而论,她们是将来的母亲,要担任儿女教育的责任,所以她们的教育是应与男子绝对平等的。这种态度本是很正确的,不过独为大同教所重视,亦足见其在文化进步中,为一开明的宗教。不仅此也,在大同教的社会中,有切实的办法,以谋普遍教育之实现,并不是空口提倡这个原则,而将实行的责任诿诸不负责的官吏和公众的身上去。其办法如下:
所有大同教徒既都受过教育,学得一种职业,有谋生的能力,在经济上讲,当然是人人能自立,能担负他们儿女的教育费用。但是或者有意外的事件发生,不幸的儿童失去入学的机会时,于是他们就由公家教养,因为在这种社会中,平素储集得有公款,这种公款完全是由捐助得来的。中国的人民不识字的,占百分之九十。就是中国想实行义务教育,也没有这种能力。而且教育的目的,不仅在造就青年,使其能有谋生的能力,还有一个更高超的动机,就是要发展人类的灵性,使其能反映造物者的荣光。欲使教育迅速而有效地普遍起来,那就再没有比大同教的计划更佳了。
新的经济制度
资本主义的旧制度,是造成了生产过剩、失业,以及财富分配之不均。为纠正这种主义的弊病起见,有人主张实行合理化的,有人主张利润之平均分配的,有人主张的。还有人以为阶级的斗争是不可避免的,更有主张国家资本主义,政府管理一切生产事业,以谋利益之平均分配。
按照大同教义的原则,新的经济制度是建筑在剩余财富的自动的均分上。这种制度是容易发生效力的,因为在一个大同教的社会中,人人受有教育,人人有谋生的技能,少数不幸的人民与孩童是容易由公众扶助的。由各人自动的捐助或由各人的遗产中划出一部分以充公,以作此种扶助事业的经费。所有大同教徒都是要将他们的遗产分成七部分的,如果有几部分没有合法的承继人,即尽数归公。在普通的情形中,扶助许多无教育与穷苦的人民,本来是一件很难的事,但是在一个大同教的社会中,真正不幸的与失业的人是极其少数,所以容易由公众扶助,以达到财富之平均分配,人人无饥寒之忧。
世界和平
虽然大同教徒不干预政治,然而他们相信用组织的方法,以促进世界的和平,如国际联盟、国际法庭与国际警察等。战争的主要原因是土地的扩张、经济侵略与爱国偏见,但是大同教的原则,如普及教育,新经济制度,与对于人类一体之信仰,就能将这些战争的原因消除了。
世界各国竞相扩充军备,每年支出占其收入三分之二以上的费用。中国年来耗于无益的内战上的钱财,已达四万万,因此建设方面,是一点成绩也没有,民生日益疲惫。这样看起来,我们就可以知道全世界为什么要感受经济的不景气了。所以人是与他自己作敌。“爱国者不足为荣,要以爱同类为荣。”有一个中国学者讲,单是这一句话就可以证明大同教的创始者,是第一流的先知者。
同声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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