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管理之实施(20)
第二步为调查所制造之机件,及所需之工作状况,以便审定工资。其进行之步骤如下:
(一)审定最良机件马达速率,及推进速率。
(二)改良所用各种机器。
(三)为工人运送材料,至其工作地点。
(四)指导工人,用灵巧及简单之手术,以省其时间与力量。
(五)调查最良工人动作之时间。
(六)令工人用跑马表视察指导员之训练工作,使其明悉调查之用意。
(七)善与工人交际,借可得其信仰。
(八)表示一种决心:各项难题。皆有能解决改良之法。
(九)详细声明,新制度实裨益劳资二方。
(十)审定一日之工作,及其工资。
分析各项工作,须核定其工资制度。如何项宜用件工制,何项宜用花红制等。倘厂中大部分工作可用件工制,而工资以每百件计算,则为鼓励工人起见,标准不可定之太严,使工人受训练而服从指导后,易于得到花红。而其所得较旧时工资为多,此厂中有数种工作可用花红制,其办法即给日工工资之外,将所省出之时间中所应得之工资,一半分给工人。
一日之标准工作甚难确实审定,于是未定之先,曾施用一种变通办法。其成绩与件工、花红等制无甚出入。
譬如建筑部每人一日可建六部编缆机(即编制缆索机器)。经调查员施行以上各步骤,并将环境机件等改良后,工作增快,每日可建八部,遂定八部为标准。假令建六部时之日工工资为二元四角,则每部之工资为四角。若每日多建一部,可省工资四角。此所省之工资,由劳资二方均分。如建七部工资为二元六角,建八部为二元八角,建九部为三元。工人若照指导而工作,则不难达此标准。设使所收到之铸成件太粗,因此工人不能达到标准,则亦可推算其所损失之时间,及其努力加工之处,是以仍能得到相当之花红。唯若无特别原因,而仅建五部,则于应得之日工工资二元四角中扣去二角,仅得二元二角。如此变通办法之工资制度,亦得科学管理之精神。然已受训练之工人,仅能建五部者。实为罕有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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