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之父曹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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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管理之实施(11)
    科学管理之实施(11)

    二十余年前,泰氏提倡“效率”运动。其注意之点,在工头工长之不能皆具天才。其救济办法,唯有将工头与工长,养成专门人才,扩充其能力范围,而减少其职务。俾各有专长,自有此管理制度。即根本改良后,旧式之军营竹节管理法,遂不能存在矣。

    管理制度改良之第一步,为一切思想之工作,完全划归计划部办理。工头与工人,不再兼计划及缮写等事。工头专司执行其职务,工人专事工作。其第二步为改良职务管理。在旧式军营制度之下,工头之职务,系尽其所能,管理其所属之一部分工人。新式之职务管理,将职务分为数类,各专一门,但其管理之工人,不限于一部,往往兼营七八种小团体。自此工人不再听命于一个上级工头,而听命于各团体之职务专家矣。

    计划部之职员,有专门职务工头四员。一工作程序员,二工作指导员,三时间及成本员,四纪律员。前三员,皆用书面指挥工作之进行,及记载工作之成绩。此外有工长四员。一总工长,二速率长,三检查长,四修理长,专在厂中与工人接洽及指导。

    各工厂所定专员之名称与人数不一,或一人管理数项职务,或各专一项,但已规定之职务,则不可混乱。总之研究工作,调查材料设备与手术以及审定标准等,概归计划部办理。执行员只严格执行计划部之命令,切实监督工作,使毫无苟且。即已尽其职责,盖已审定之标准,无不正确可靠。而科学管理之效率及其成败,全视各工厂之职员与工人。能否按其特别情形,切实施行为断也。

    由此可知,计划部实为全厂之首脑,总管一切专门学识,及经验之成绩。兹将此部之工作,分别言之。

    一、研究及审定手工及机器之时间。(置材料于机上及建筑等工作均包括在内。)

    二、调查与试验各项工作以定标准。

    三、审查各项订货单,决定何项可允制造。其所需物料,何项可就存货中提用,何项应添购,并分析所需各项物件,及其制造之方法,然后填写各项工作指导单,指定各项工作之程序,并督察其进行。

    四、管理物料及制成品之存货数目,以及各机器、各工人之预定工作,与材料之支配。

    五、研究推销部所得之询问单,及预算缴货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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