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之父曹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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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从清华学校到清华大学(15)
    第三章 从清华学校到清华大学(15)

    将来董事会如何改组,尚未议定。虽然,可预者,董事悉系名人,则不能随时开会,至多每年一次或二次;如其仅将现时之董事会略加改组,则权限务须详细分明,勿使与行政人员牵制冲突,互相推诿,坐失时机。以鄙见观之,如有下列之改组,足以改良清华:

    (甲)基金保管委员会,以外(交)部总次长及美公使组织之,其职务为保护基金及每年之进款(此会成立已久)。

    (乙)赔款及留学事宜委员会,以现有之董事或酌加教育家及同学会会员组成之,其职务为审定派送留学事宜,并每年留学经费预算等事项,呈请外(交)部或基金会批准之(此会大致已经成立)。

    (丙)大学董事会,以中国教育家、同学会会员及他人组织之,专管大学之发展及其进行方针,聘请校长审定预算等事(此会尚未成立,因此清华无久远方针之可言)。

    (二)数年前清华不改办大学,咸不以为奇。夫清华之设,初为预备学生赴美留学,经费既为美国退还赔款,似应资送学生赴美,若以款项在中国办大学,反若不符退还赔款之本意:中美二方面,抱有此种理想者,尚不乏人。周寄梅先生长校之时,曾提及改办大学,其宗旨不外乎选派高级毕业生,赴美研究高深之学识;周校长离校后,学风衰颓,校长数易,仅改组董事会以求维持局面,更无计划之可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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