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可知,雍正处理曾静投书案时,用了两种固权手段,一是谋反重犯免罪,思想“教唆犯”处重罪,“反面教材”印发全国大做宣传;二是对吕留良定罪量刑之前先广泛征求士人意见,在全国掀起声讨的浪潮。
雍正帝一朝的文字狱重点打击两类人,第一类是标榜“华夷之辨”,宣扬反清排满思想的人,上文讲的曾静案就属这一类;第二类是攻击雍正帝本人或其父祖的人。下面列举两个案件。
清风明月案。
徐骏是雍正初年任过刑部尚书的徐乾学的儿子,江苏昆山人,康熙末年中进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此人自幼佻达、狂躁,业师周云陔督责严厉,竟被他毒死,因而得“药师佛”之号。他做官后本性不改,到处结怨,因作诗有句“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被怨家指控为思念明朝,毁谤雍正帝本人。执法官按照“大不敬”律将徐骏处斩,诗稿焚毁。时为雍正八年(1730年)。其实,徐骏并无反清思明的意念,“清风”“明月”不过是套用诗家陈词而已。
邹汝鲁《河清颂》事件。
雍正四年(1726年)十二月,河道总督齐苏勒、漕运总督张大有及河南、山东、陕西、山西等省巡抚相继奏报黄河水清。因为民间向来传说黄河水清是圣人出世、圣人在位的瑞兆,雍正帝听到奏报后喜不自胜,给知县、参将、主事以上的文武官员每人秩加一级。太常寺卿邹汝鲁想乘机表忠心扬名声,便效法刘宋时的鲍照作了一篇《河清颂》献上去。内有“旧染维新,风移俗易”这句,原不过是套语,意思是说皇帝实施新政,天下风俗都变好了,所以有河清之瑞。没想到雍正帝阅罢大怒,说他自即位以来,事事效法皇考,恪守旧章,没有做丝毫改弦更张之事,责问邹汝鲁所谓“旧染维新,风移俗易”,“所移者何风?所易者何俗?旧染者何事?维新者何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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