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权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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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做事做绝,不留后路(6)
    雍正:做事做绝,不留后路(6)

    索赔也不含糊。杀人偿命,借债还钱,亏了国库,岂有不赔之理?就是皇亲国戚也要赔。雍正自己的十二弟履郡王曾主管过内务府,在追索亏空时,还不出钱,只好将家中器物当街变卖。

    雍正还规定,严禁任何人垫付或代赔。过去追赃时,常有下属和百姓代为清偿,而朝廷往往只要能收回银两,也就不管钱从何来。然而雍正不以为然。他说,即使下属州官、县官有富裕,也只能用来造福地方,怎么可以替贪官退赃?

    这样一来,就有些还不起钱的官员,对此,雍正的办法是抄家。元年八月,雍正下令:亏空官员一经查出,一面严格搜查衙门,一面让贪官所在老家的官员,将其老家的家产查封,家人监控,追索已变卖的财物,杜绝其转移藏匿赃银的可能。赃官们的罪一经核实,就把他的家底抄个干净,连他们的亲戚、子弟的家也不放过。雍正下令:“丝毫看不得碍于情面,务必严加查处。把贪官追得水尽山穷,叫他子孙后代也做个穷人,方符合朕的本意。”此令一下,全国一片抄家声,雍正也得了个“抄家皇帝”的封号,甚至连牌桌上都有了一种新打法:抄家和(亲胡)。

    遇到了这种皇帝,贪官们真只有“死路一条”了。

    可惜,在雍正时代,他们连“死路一条”都没有。雍正的政策是:死了也不放过他!雍正四年,广东道员李滨、福建道员陶范,均因贪污、受贿、亏空案被追查而畏罪自杀。雍正下令,找他们的子弟、家人算账。雍正说:“这些人自知罪大恶极自身难保,就想一死抵赖,借死保住财产,让子孙后代享用,这是万万不行的。”

    雍正的这一系列政策,沉重地打击了贪官污吏,仅仅五年,大清国库储银就由康熙末年的八百万两增至五千万两。更重要的是,社会风气改变了,帝国的吏治也为之一清,后世评论“雍正一朝无官不清”,可见雍正王朝官风的清廉。

    更为重要的是雍正通过这样的方法,巩固了自己的统治,如果说他清理朝廷里的异己势力是整顿外部环境的话,那么,他治理贪官就是整顿内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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