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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李春弄权
    孙锋在人代会上以高票当选为金山县县长,人代会结束后,县委副书记李春因患病在省城医院住院,李春在住院期间,收受有关单位负责人集体和个人款项10万余元。李春出院后,省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对李春实施双规,异地审查。

    一年后,记者在省报显要位置披露了这条消息。

    金山县原县委副书记李春日前被某某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70万元。1991年以来,李春利用先后担任金山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大量收受贿赂,其中仅为某运输公司承揽业务打招呼,就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25万多元;2007年5月,李春因病在江城某医院住院2个月,先后收受4家单位负责人送来的10万元余元贿赂款。

    1991年至2007年5月,李春利用职务便利,在招商引资、矿山开采、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26次非法收受10名关系人财物折合人民币86.64万元和2000美元,其中仅为某运输公司承揽业务打招呼,就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万余元。身为分管政法工作的县委副书记,2005年3月,李春竟然受个体老板委托,召集有关税务人员,帮助该老板研究如何偷逃税款。2007年5月,李春因病在武汉某医院住院,先后收受3家单位负责人送来的4万元贿赂款。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李春身边围绕着一批官员和商人,他们几乎包揽了县里的大部分建设项目,在多个招商引资项目和矿山开采项目中,均有李春的“影响力”。李春家属的行为也比较“高调”,在一个仅有两条主路的国家级贫困县县城,其老婆、儿子都开着高档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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