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叙述宋应星前半生(1587—1631)45 年间的事迹,其前半生可说是为他整个一生事业奠定思想及学术基础的阶段。本章介绍其后半生,从明崇祯四年(1631)起至清康熙五年(1666)止,即从45 岁至大约80 岁逝世时的生涯,中间经历明崇祯至清顺治、康熙三个年号两个封建王朝,共35年。从年龄上看他已从中年进入老年,但却是事业上开花结果的阶段。在35年中,有21 年(1645—1666)他作为前明亡国之民,处于他与之对抗的清朝统治之下,在乡间过着隐士生活。在崇祯末年他刚步入老年时代的50—51岁(1636—1637)这两年间,是他一生事业的高峰时期,几乎所有重要作品都是在这时一部接一部地发表出来,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读。而这又都是在他贫困的时期内写成的。他已预感到明王朝危在旦夕,以一种对时局的紧迫感和异乎寻常的速度赶在政权垮台前发表自己的作品。往下我们会看到,他有时一年之内要同时准备七种著作的出版,由此可想见其工作之辛苦。清王朝定都北京时,他59 岁,已近花甲之年,顺治初他有抗清活动和作品。再往后直到他辞世时,我们对他在隐居期间的事迹了解不多,因为这方面的资料实在太少,不少研究者几经发掘,迄今尚无重要发现,构成研究宋应星事迹中的难点,只好有待未来探讨。尤其遗憾的是,有关其确切卒年至今亦无直接证据可定,因而本章谈他下半生年代下限时,用了“至大约80 岁逝世时(1666)”的措词,目的是向读者指明其卒年仍不敢肯定。
如上一章中所述,宋应垦在万历四十四年至崇祯四年(1616—1631)经六次会试失败后,终于在最后一次(1631),决定不再参加会试,与科举实行决裂,而转向实学的研究。在这以前他已开始为实学研究打下了深厚的基础,但仍对科举抱一线希望,现在他由希望转向失望,而最后获得觉醒。他的哥哥应异尽管说“六上公车未知苦”,但也元气大伤,不再作七上公车的打算。在这期间,他们弟兄都有了妻室儿女,婚丧嫁娶的事接连出现,家庭开支增加,而家产有减无增。尽管宋应星仍过着贫苦农民无法相比的地主生活,但经济状况与他家20 年前比大为下降。在这种情况下,整日居家自非长久之计。所以应昇首先在崇祯四年(1631)初任浙江嘉兴府桐乡县令(正七品),这年他54 岁。而45 岁的应星暂时在家里照料77 岁老母。
待应昇在桐乡安置好后,再将母亲接到那里奉养,以便使应星能够脱身,再外出作事。浙江桐乡地处湖州、嘉兴和杭州这三个大城市之间,是养蚕和丝织业的中心,十分富饶。在宋应昇任县令时,应星肯定要看望其兄,顺路到湖州、嘉兴及杭州对养蚕和丝织技术作调查采访。因为《天工开物。乃服》章讲养蚕及丝织时,特别推崇湖州、嘉兴一带的技术并作了细致的叙述,不到现场调查是难以写出来的。然而在崇祯五年(1632)四月当宋应星46 岁已有了二女及一子时,不幸丧母。于是应昇从浙江赶回奉新与弟葬母于塘尾山庄后,兄弟二人在家服孝守制,这就又推迟了应星外出作事的时间。明代会试后落第举人经过吏部铨选,得以授职,根据不同情况授以各级职位,从教谕直到县令不等。应昇算是幸运,一下子选授为浙江的县令。待铨选应星时,县令之缺已满,他又不愿无限期等待下去,乃被授以本省分宜县学教谕之低职。
《分宜县志。职官志》教谕栏有下列记载:“宋应星,奉新人,举人。
崇祯七年(1634)任,升汀州府推官,有贤声,汀人肖像祀之。“①旧时长汀城内确有宋应星祠,今已不存。宋应星的下一任是陈良壁,高安人,贡士,崇祯十一年(1638)任。则宋应星于崇祯七至十一年(1634—1638)间任分宜县教谕。分宜位于江西省袁州府辖区内,在该府的东部,与临江府的新喻及吉安府的安福交界,属于赣西地区。由南昌府的奉新出发向西南方向经过瑞州府便可到分宜,而奉新到分宜的直线距离为200 里,相距不算远。明代官立学校在京师有国学(国子监),在地方有府学、州学和县学。府学设教授(从九品)、州学设学正、县学设教谕各一人主持学校,属下有训导,府学训导四人、州学训导三人、县学训导二人。在府、州、县就学的诸生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生员人数有定额,一般府学40 人、州学30 人、县学20人,由童生经考试录取。县学教谕掌诸生学习及考核,是未入流(九品以下)
的文职教官。县令为正七品官,其次县丞为正八品。在县署中教谕虽无品阶,而且俸录很低,但也颇受人尊敬,常常由举人担任此职。
县学多在各县城内学宫,一般建在文庙附近。生员学习内容主要是四书五经、历史、诗文及制艺。宋应星从原来的生员,现在变成了教官,再教授新一代的生员。明初虽规定各级学校在学人数有定员,但明末时因许多家庭都想让子弟得科联第并做官,故生员数目大大超过原编制,而教官职权也不象过去那样可按学制行使。正如宋应星在《野议。学政议》中所说,如果教官要开除一不肖者,则县可阻挡、府可推翻,对权贵官绅子弟常不敢过问,怕他们寻机报复。同时有的教官接受贿赂,只从寒微子弟中举一二不肖以塞责,故学生素质参差不齐。看来宋应星在1634—1638 年任分宜教谕时,还能严于律己律人,敢于秉公奉职,决心从自身作起,抵制当时学政方面的不正之风。当时分宜县令曹国祺字介之,广西全州人,举人,崇祯五年(1632)
任,是一个清官。①曹国祺与宋应星同为举人出身,两人政见相同,很快便成为朋友,他们还常在一起畅谈、饮酒赋诗。因而应星主持分宜县学时,得到知县的全力支持,使学校办得很有起色,按他的思想培养出一批有真才的生员。后来曹国祺因返乡奔丧,丁忧而去,崇祯十五年(1642)复任分宜。这段时期内分宜知县为洪名臣,岳州人,亦是举人,崇祯十年(1637)任。他与应星也相处得很融洽。
在宋应星任分宜教谕时,具兄应昇于崇祯八军(1635)从浙江转任广东肇庆府恩平县令,逢节假期便邀应星前往广东共度。这又为他提供另一次作现场实地考察工农业技术的机会。广东地处岭南,是盛产甘蔗的地方,也是制糖技术的发达地区。《天工开物。甘嗜》章中关于广东种蔗制糖技术的描述,正是根据作者的实地见闻而写出。宋应星从江西去广东要有一段路沿江乘船,这使他对广东水道和船制也有所了解,后来写在《天工开物。舟车》章中。他广东之行,可能还与应异就近到省内别的地方访问,包括广州等地。
总之,他所到之处都特别留心考察当地技术和社会现状,而绝非纯粹旅游。
应异对他也相当了解,尽量为他创造这种机会。因此宋应星决定献身于科学技术事业,始终得到他哥哥应昇的理解和支持以及他一些朋友的赞同。他在分宜任职时年方48 岁,至52 岁时离任,正值他年富力强之时,是从事著述①李寅清等:同治《分宜县志》(1871),卷6,《职官。文职。明教之谕》,第23 页(1871 年木刻本)
①李寅清等:同治《分宜县志》卷六,《职官。文职。明知县》,第6 页(1871 年木刻本)
活动的最佳年龄。这四年是他一生中最忙碌、最辛苦的时期。一方面他要把有数十人的学校办好、把学生教好、管好;另方面则整理昔日调查资料,再查考必要的文献,从事紧张的写作。
明代天启年后国势急剧衰退,朝内及地方军政大权旁落于魏忠贤、崔呈秀阉党手中,政权更加。崇祯帝即位后,虽罢黜魏党、比较勤于朝政,但同样昏庸,以腐儒入阁,朝纪仍不振。同时东北的清兵已直接威胁京师安全,而各路农民起义之火又延燎中原。因而这时社会处于政治、经济及军事的全面危机之中。面对国家危难当头,宋应星象其他爱国志士一样,不能无动于衷,他从切身经历中认识到,要挽救社会危机必须革新政治,在体制上作出调整,在政策上作出变通,在吏治上作出改革。所以他不顾教学工作的繁重,在业余时挑灯具草,写出一系列政论性作品,作为在野者之所议,希望崇祯帝变法图强。
第三章已指出,至迟在天启末年至崇祯初他已冲破儒学的束缚,成为面向现实的思想觉醒者。我们今已看不到他会试时的时务策答卷内容,但他在《野议》(1636)中展示的精辟政论,使那些获得进士功名的时务策论相形见绌。他很可能是出于义愤,把历次会试答卷中的基本思想干脆都公之于众,让时人及后人评说。如果不是经长期深思熟虑及实地调查,他怎会在一夜之间写出此万言佳作?另一方面,他还认识到,要改变民穷财尽的经济恶化状况,不能只靠向百姓无限度的搜刮,必须从根本上发展农工商业,扩大生产以增加财源。因而他此时想为社会提供一本告诉人们怎样发展工农业生产、增加财富的科技作品。出于以上认识,他夜以继日地鞭策自己尽快把作品赶写出来,以发挥其社会效益。今天看宋应星这些工作,要把我们的思维退到三百多年前的明代,那时写作政论及科技作品概无名利可言,甚且被人认为不务正业,“遂受儒家之攻”(《论气序》语),至少要“罹背违儒说之讥”(《谈天序》语),只有空谈性理道学方为高尚。宋应星虽为未入流的教谕,却以国民的责任感勇于谈论国家大事,是可取的。
崇祯九年(1636)50 岁的宋应星一年内就刊行了《画音归正》、《原耗》、《野议》和《思怜诗》等至少四种著作。他在分宜写作时,正值他家经济状况不佳时期,幸好友人涂绍煃(字伯聚)当时任河南汝南兵备道,在新建居家守丧。得知这一情况后,愿出资相助,所以《画音归正》才得梓行。这是应星较早写的一部书,今已看不到传本。顾名思义,这很可能是一部谈论文字学、音韵学内容的书,是当时读书人必须掌握的基本功夫。宋应星任教谕时,也向生员讲授文字音韵之学,因而这部书是根据他两年来在分宜的教学实践和以往的研究心得而写出来的。涂绍煃因过去督学四川,对学生情况较熟,他认出奉新友人的这部书对学生的重要性,所以肯于支持出版。而涂绍煃本人也写过《四书儿训》之类供学生用的参考书。因而宋应星的《画音归正》,是献给青年学子的一部教学参考书。而他的《原耗》则是一部杂文,既有政论内容,也涉及到一些科技问题,这部书现已失传。现在我们所能看到的,只是作者友人新建陈弘绪(字士业,1597—1665)写的书评,详见第六章。
《野议》是一部重要的政议集,今传世。此书近万言,分十二议,讨论了政治、经济、军事、教育、法制和社会风俗等各方面的问题。这是在作者心情十分激动的情况下写的,实际上是一部想要上奏给崇祯皇帝的变法奏议,旨在挽救明末的社会危机。其中有些内容将在本书第七章中详加介绍。
宋应星写这部书时;得到过分宜县令曹国棋的支持,然而这时明代封建政权已病入膏盲,无可救药,在《野议》问世后不及十载,明王朝便已寿终正寝。
尽管这样,宋应星把他内心中所想到的挽救社会的药方开了出来,也算是尽到了自己的一份社会责任。这部书中揭露并批判了明末社会的种种弊端弊政和歪风陋习,是作者的一部有代表性的作品。而《思怜诗》则是一部诗集。
《尚书。尧典》云:“诗言志”,所以诗中自然也表露了诗人的一些思想。
这些诗有的是往日的作品,有的是近作。从诗的思想情调及咏叹的内容中,不难分辨出哪些是昔作,哪些是近作。该诗集分两大部分,即《思美诗》与《怜愚诗》,大体说来前者多为昔作,后者多为近作。整个诗集中的诗并不是同一年内写出,时间有先有后。宋应星现在不单以教师身份,而且以著作家的身份活跃在当时社会中。与此同时,他在广东任职的哥哥应昇,也从事着同样的著述活动,先后刊出《方玉堂全集》、《恩平县志》和《宋氏宗谱》等书。
崇祯九年(1636)宋应星以其最初四部书迎来了他的五十大寿,他当时处境困难,没有铺张浪费举行祝寿活动,只有身边的亲朋及学生悄悄地祝贺他的这个生日,却也自得其乐。但很快又投身于紧张的工作。第二年,崇祯十年丁丑岁宋应星在奉新与家人欢度春节后,返回分宜任内,在这一年的孟夏月即七月,他出版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作品《天工开物》三卷十八章。象《画音归正》一样,出版《天工开物》时,作者也得到友人涂绍煃的资助。这部科技杰作的出版,标志着宋应星一生学术事业的顶峰,该书凝聚了他前半生多年为之付出的心血的结晶。此书内容将在第六及第十章中详加介绍。宋应星完全痛感到当时时局的危机,因此他以非同寻常的姿态从事写作。他在《野议序》中写道:“今时事孔棘,岂暇计文章工拙之候哉;故有议而无文,罪我者其原之。”①同样,种种迹象表明,《天工开物》也是在匆忙情况下写成并付印的,其中一些刻误字未能校改。我们不能责怪作者,因为他急于赶在局势不可收拾以前将作品尽早刊出去。这与在所谓太平盛世时的写作环境大不相同,在乱世里宋应星只好以只争朝夕的速度出版他的作品。
除《天工开物》外,宋应星还在崇祯十年刊出了《卮言十种》一书,此书现已不可得见,但传世的《论气》与《谈天》二卷,或许是《卮言十种》中残存下来的两种。因为《论气》卷首有“论气第八种”、《谈天》卷首有“谈天第九种”之字样。《论气》是一部自然哲学著作,其内容将在第八章中讨论,而《谈天》是谈论天体的书。宋应星还著有《杂色文》一书,是一部杂文集,今亦失传,估计也是在分宜著成的。因此只是在崇祯九年至十年(1636—1637)的两年间,宋应星已刊行了至少七部书,真可谓高产作家。他在写这些书时,是在贫困的处境下进行的。正如《天工开物》所说:“伤哉贫也!欲购奇考证,而乏洛下之资;欲招致同人商略赝真,而缺陈思之馆。随其孤陋见闻,藏诸方寸(记在心里)而写之,岂有当哉!?”①读者在读到这些自白后,不但不应对之求全责备,反而只会对作者称赞和同情。宋应星写这些书时,也是在身处乱世、但怀才不遇而心情抑闷的情况下握笔的。他当时写这些书时的思想①宋应星:野议序,《野议》,第2b 页(明崇祯九年原刻本,1636)
①宋应星:天工开物序,《天工开物》,上册,第2b 页(明崇祯十年原刻本,1637)
动机,前己述及。但除此以外,不管他自己是怎样想的,客观的结果是让人看到,在江西一个偏僻的小县城里担任教谕的举人,也能在学术上登入殿堂,成一家之言。
汉代史学家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写道:“古者富贵而名磨灭,不可胜记。唯倜傥(卓异)非常之人称焉。?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
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退而论书策,以舒其愤,思垂空文以自见。“②宋应星前半生历尽坎坷,志不得展,才不得施。年五十后,以才大博学之士而屈居教谕,身陷贫困,目睹社会现实,无限愤慨。乃以著述书其志、发其愤,求知己于后世。他对明代社会虽仍抱一线希望,而已将其着眼点放在未来,盼望后世人能对他有所理解。就象他在《谈天序》中所说:”所愿此简流传后世,敢求知己于目下哉。“①他当时的内心世界我们由此可以想见。
宋公应星虽未及进士第,然他已经以他的这些著作写出了远远超过殿试一甲登科水平的优秀答卷。我们为了研究宋应星的事迹,有机会浏览了万历、天启、崇祯三朝会试、殿试及第者的各种试卷。在最能反映应试者思想的策论中除了空洞无物的八股文字外,很少见到有真正思想内容和有个性的作品,使我们甚至失去耐心通读下去。历史上进士多得很,其中亦不乏杰出人物,但总的说有真才实学者还是不很多的。那些徒具虚名的进士早已成为云烟过客,为人们所遗忘。反之,屡试不第的分宜教谕宋应星却以其《天工开物》等书名垂千古,永远为人们怀念。他的学术力量和水平不但在国内被赞颂,就是在国际上也被公认。今天,他的著作获得亿万的知已,他的学术就受到海内外高度评价。这就是历史给他在分宜任未入流的教谕期间所付出的辛勤劳动的报赏。这也说明,宋应星在后半生学术研究中选择了正确的方向,他的思想境界如临高山,看得远、望得宽。这使他在明代士林中成为一位出类拔萃的学者,尽管当时社会还没有给予他这种应有的地位,可叹之处正在于此。
在分宜期间,宋应星不单忙于县学的工作和自己的著作的撰写与出版,还能帮助当时在广东任地方官的长兄应昇整理校订《方玉堂全集》,此书于崇祯十一年(1638)问世。自然,在应昇编撰《宋氏宗谱》时,也少不了要弟弟出力。时光易逝,应星在分宜的教职很快期满四年。根据当时制度,要对他在这段时期内的工作进行考核。教谕一职以其所培养学生优秀与否作为考核标准,常以所教生员中中乡试者多寡评价教官教育效果。考核后,教谕优者得晋升,平者外转,劣者降职或罢除。宋应星在四年任职期间对其本职工作也干得相当出色,使分宜县学“士风丕振”,在袁州府中名列前茅,且不说他还有一系列学术专著问世。经考核后他被列为优等,因此崇祯十一年(1638)五十二岁时,他被提升为福建汀州府推官,由未入流的县学教谕,越级提升为正七品的府一级司法官员。这是宋应星第一次在外省担任公职。
不过福建与江西相邻,中间只隔着武夷山。
汀州府地处闽西,属于山地丘陵地区,东南与靠海的漳州府交界,东面②司马迁:报任安书,《古文观止》,第407 页(济南:齐鲁书社,1983)
①宋应星:谈天序,《谈天》,第1b—2a 页(明崇祯十年原刊本,1637)
及北面分别为延平府及邵武府。汀州府下辖连城、清流、宁化、归化、上杭、武平、永定等县,府治在长汀,而长汀隔武夷山与江西的瑞金相望。崇祯六年(1633)时,汀州府有3.5 万户、21 万人。明代在各府一级机构中均置推官,掌理刑狱,古称司理或司李。关于宋应星在汀州府的事迹,查乾隆《汀州府志》(1752),只在推官项下载其姓名,其他方面记载不多。反而《分宜县志》则称其在汀州府“有贤声,汀人肖像祀之”。宋应星族侄宋士元(1649—1716)在为应星写的早期传记中对汀州期间的活动作了下述叙述:“寻升汀州理刑厅。海贼为祸,公馘厥罪魁,余孽尽宥。旋复匿于岛汊生事。事觉,督抚责公养奸。公愿只身往擒,督抚代为危,欲助以兵,公不从,竟单骑直抵贼穴,谕以大义。贼骇且愧,顶炉香以迎,群愿洗心输诚。公焚巢以散其党。督抚以事闻,迁亳州知州。”①(图20)。关于这段记载,没有在《汀州府志》中找到直接印证。宋士元与宋应星有过从,其所载上述活动必有所据。{ep}查乾隆《汀州府志》(1752),载崇祯十年(1637)起陈缺嘴聚众从汀州府南部沿海的漳州府南靖起事,再向北攻入汀州府与漳州府交界处的永定。按南靖距漳州约五十里,离海不到百里。所谓“海贼”可能即指陈缺嘴起事。后由官兵前往追捕,陈缺嘴遂率众由漳州府进入汀州府境内的永定,而汀州府内驻军由驻扎在漳州的漳南分巡道节制。漳南分巡道率兵平定这次暴动后,将捕获者押入汀州府监狱。当时宋应星只在掌理刑狱,没有参与平定这次暴动。不过他在审理案件时,宽恕了参与暴动的一些在押的人,将其从狱中释放出去。但当他们被释放后,又在漳州府沿海地区起事。事情被福建督抚所知,指责宋应星“养奸”。应星愿单骑不带一兵前往与聚众起事者谈判,“谕以大义”。因为漳州府是海防重地,经宋应星这次斡旋,双方不动干戈而了结此事,使海防地区渐趋平静。福建巡抚佩服宋应星的胆略,后来遂荐举他任亳州知州。
宋应星在汀州府任推官时所能作的其他事便是协助由福建布政使司所举办的本省乡试。据明代惯例,乡试时召本省各府推官来省城协助考试。而崇祯十二年己卯(1639)还是乡试之年。宋应星在福建任期内秉公办事,尽可能在职权范围内释放更多的囚犯。使之免于死罪,故史称他“有贤声”。他担任的推官一职,受上司控制,很少能独立作为。看来他对掌理刑狱的这类工作也没有多大兴趣。所以在任不多久,便自行离去。关于他在汀州任期,先前有的传记作者认为宋应星期满四年后,于崇祯“十四年(1641)再迁亳州知州”①实际情况恐非如此。根据我在1963 年所作的考证,应星在汀州并未任满,而是提前离任返回奉新故里,居家两年后,始于崇祯十六年(1643)
赴任亳州。作出上述结论是有足够史料依据的。当我1963 年去奉新调查宋应星事迹后,离开那里再回到南昌漫无边际地遍查宋应星同时代江西人的各种著作,结果在吉水人刘同升的著作里偶然找到重要线索。
刘同升(1587—1645)字孝则,江西吉水人,与宋应星同生于万历十五年(1587),天启元年(1621)举人,崇祯十年(1637)殿试状元,授翰林院修撰。那时昏庸官僚杨嗣昌(1588—1641)夺情入阁,同升弹劾不果,降①宋立权、宋育德:《宋氏宗谱》,卷22,第71 页,载宋士元:长庚公传①丁文江:奉新宋长庚先生传,载陶本《天工开物》书尾(1927)
为福建按察使知事,移疾归,其事迹见本书第五章。刘同升早在万历三十八年庚戍(1610)即与宋应星在南昌相遇并订交,同升离开南昌返回赣南时与应星相约三十年后在吉水再会。刘同升《锦鳞诗集》卷十三有《宋长庚过访山中,兼怀李匡山并序》,序文中写道:“长庚云,庚戍(1610)遇道人,约三十年再会,遂以庚辰(1640)解汀李任”。①此处所说的长庚即宋应星,“庚辰解汀李任”意思是说宋应星于崇祯十三年庚辰(1640)辞去汀州府推官之职。推官亦称司李,此处刘同升省去了“司”字,故“解汀李任”应为“解汀州府司李任”之义。宋应星为践三十年前约会,遂于崇祯十三年辞却汀州府椎官之职。这是主要原因,另一原因象我们前面所说,他对这个职务并不怎么感兴趣。所以他在汀州任期实际上是崇祯十一年至十三年(1638—1640),总共不过两年。他离任后,下届汀州府推官由崇德人曹广接任。
崇祯十三年时,刘同升正家居吉水。在这一年宋应星离开福建汀州后,跨过武夷山来到江西南部赣州府,再乘船北上与刘同升相会,在同升那甲小住数日后,他再继续北上返回奉新与家人团聚,并探望族内其他亲人及附近友人。这时他的两个儿子士慧及士意均已长大成人,且已成眷。但他们在县学读书后,没有再参加科举活动。由于宋应星对汀州府椎官一职毫无留恋,他决定先在家里住段时间。但正好在他家居时,崇祯十五至十六年(1642—1643)奉新一带爆发了由李肃十、肃七兄弟领导的红巾军农民起义,声势越来越大,很快扩及奉新、靖安和安义三县,官兵屡捕未获。奉新北乡宋氏大家可能也被红巾军打击。这时作为地主阶级一员,宋应星在当时“破产募死士”,与南瑞兵备道陈起龙、南昌府推官胡时享等用计谋和武力平定了红巾军。此事见《奉新县志》①及其所引明人余大铨所著《志兵戎略》及彭搏的《凫鸣杂录》。宋应星在批判与废除明末社会弊政方面不余遗力;他尊重农民劳动并同情农民疾苦,有言为证。他甚至为民请命,要求减免农民旧欠公债。他主张革新政治,使百姓温饱,让士农工商各安其业,以便对付清兵威胁,重整大明江山。但是,他反对农民用暴力推翻现行统治,因为这样一来,未来政权有可能掌握在农民军或满清贵族集团手中,这就侵犯了他所属的阶级利益或民族利益。为了维护这些利益他就站在农民起义的对立面,参与瓦解当地的农民军。这是他一生中的污点,是应该批判的。但要求三百多年前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都一定要赞成农民起义,甚至参加农民军队伍,也未必现实。不过在明末至明清之际宋应星一直坚持鲜明的抗清立场,总不该是污点吧。他一生功大于过,到后来表现更好。不能因他一度有污点而否定他的其余历史功绩,正如不能因南宋岳飞对抗过杨么的农民军而否定他是抗金的民族英雄一样。古往今来,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当前,个别先生有一种论调,怀疑宋应星是否代表明末社会进步势力,弦外之音指他代表“反动势力”。这是一种非历史主义的奇谈怪论,其目的在于从根本上否定这样一位历史人物,企图先从政治上把他一板打死,再将他在中国科学史和思想史中的贡献一笔抹杀。在这位先生看来,宋应星应该出身于贫农家庭而且应该积极参加农民起义,最好还有推翻封建政权的革命学说,他才算代表进步势力。照他的标准衡量,不但宋应星,甚至一大批中国历史上的杰出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和科学家都要排除在进步势力之外,①刘同升:宋长庚过访山中兼怀李匡山并序,载《锦鳞诗集》卷13(南昌木刻本,1937)
①李寅清等:同治《泰新县志》卷16,第16—18 页(1871 年木刻本)
而划为“反动势力”。剩下来的进步势力就是一些农民军领袖了,而他们又不是思想家,也要排除在思想史之外。那么中国思想史应当怎样来写呢?他没有下文。显然他所持的是一种民族虚无主义的观点,而这早就被人们批判过了。当今这种观点死灰复燃,是件怪事。一个人的家庭出身是不能选择的,评价人物不能唯阶级成分论,要看其一生一世的全部言行,不能只看一时一事,要分出哪些是主流的、哪些是非主流的,还要看一贯表现和后来的发展。
我们在第一章指出,凡在历史上适应时代要求,对社会发展起促进作用的势力,都是当时的进步势力,不管来自哪个阶级。宋应星一生始终以济国济民为己任,主要业绩是通过他的优秀著作展示其革新政治、发展生产的思想,这完全是适应明末的时代要求、促使社会发展的进步举动。他是一位谁也无法否定的优秀科学家兼思想家,在中国科学史和思想史中作出了杰出贡献。
难道只因他出身或作过一件错事,就要否定其一生全部业绩吗?正确的历史观教导我们,评价历史人物的准则,不是看他是否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看他比其前辈提供了什么新的东西。本书以下各章将对宋应星业绩及思想详加介绍。
前面提到当宋应星离开福建回奉新家居时,在家乡也遇到动荡的局面,没有平稳的日子好过,而这时他家已破产,只好重新去外地谋职。据有关地方志及谱牒资料所载,他此后就任亳州知州。亳州在南直隶凤阳府境内,即今安徽亳县。凤阳府是明代开国皇帝太祖朱元璋的故乡所在,东接淮安府(今江苏境内)。亳州在凤阳府的西北角,与河南交界。丁文江先生曾推断宋应星知亳州在崇祯十四年(1641),现在看来恐怕为时稍早。正如前所述,崇祯十五至十六年时,宋应星还一直在奉新。谱牒也说他这两年间“方予告家居”①,并没有外出任职。再查顺治《亳州志》(1656)《职官志》,我们知道宋应星是接替何燮而就任知州的。崇祯十五至十六年(1642—1643)李自成率领的农民军从河南攻入朱元璋的老家凤阳府,并占领亳州,守城的知州何燮于此时被农民军杀死。至崇祯十六年(1643)上半年,亳州仍在李自成军的控制下。因此宋应星到任只能在崇祯十六年下半年农民军从这里撤出以后。《亳州志》在知州项下有下列记载:“宋应星,江西举人。视知亳州值兵变之后,官署悉被寇烬。公捐橐更新,招集流亡。又买城南薛家阁,将建立书院于其所,惜志未就而去亳。”②这段记载也说明,宋应星任知州“值兵变之后”,即崇祯十六年(1643)下半年李自成军撤走之后。明代知州为从五品官,一州之长,有独立处理本州政务的职权。他担任此职是实现他政治主张的一个机会,这时五十七岁,身体仍很好。然而他得到这个职务为时太晚了。
要知道,崇祯十六年下半年已是明亡的前夕,宋应星再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在这时发挥出来。他从青年时代以来一直盼望有朝一日从政时施展改革社会的抱负,但这一愿望一直落空。他在毫州到任时,城内看到的是一片瓦砾。州内原有官员早已出逃,居民生活还没有安定,而官署都被烧毁,连这位知州升堂的厅所都没有。宋应星不得不带头捐财修复官署,招集失走的人。他更买下城南薛家阁旧宅,想在那里建立书院。但当时财政极其紧张,面对重重困难,使这位新到任的州官一筹莫展。他在这时每天都忙于重建城①宋士元:长庚公传,载《宋氏宗谱》,卷22,第71 页(敦睦堂藏板,1934)
②钟泰等人:顺治《亳州志》,卷9,《职官。知州》(1656 年原刻本)
池,恢复城市生活,重建各级机构,东奔西走,席不暇暖。刚刚初见眉目,毫州逐步恢复正常,但周围社会环境以及整个时局却更加险恶,明代统治的气数已尽。毫州四围处于农民军的包围圈内。在这种情况下,宋应星无意恋官,就任毫州知州后不久便向上级提出辞呈,但未获准,遂断然挂冠而去。
有人说他的《思怜诗》是在这时刻的,实际上这种可能性是很小的。第一他这时实没有刻诗集的精力与时间,第二他也不可能有这种心情,也与当时整个形势不相称。
宋应星在何时离开亳州?他在甲申(1644)年后动向如何?因过去史料欠缺,长期间无从了解,构成写宋应星传的一大空白。1963 年4 月,我在结束江西省对宋应星事迹的考察后,由南昌再沿着宋应星行踪经上饶(明代的广信府)、杭州,于5 月27 日到达南京。在南京停留五日期间,于江苏省图书馆得见前江苏国学图书馆的丰富藏书,从中找到明代新建学者陈弘绪(字士业,1597—1665)的《鸿桷续集》。内有《复宋长庚刺史书》(图21),是陈弘绪在崇祯十七年甲申(1644)秋从南昌写给当时在奉新的友人宋应星的一封信。按“刺史”为知州的古名,因宋应星当时任毫州知州,故称他为“宋长庚刺史”。这是答复他在甲申年四月信中所托办的一件事而写的。陈弘绪的这封信是我们了解宋应星甲申后动向的重要新发现资料。我当时在南京所看到的《鸿桷续集》收入《陈士业先生集》中,是一部抄配本。待我于1963 年6 月返京后,又看到康熙二十六年(1687)由锦云书院刊刻的《陈士业先生集》的完整的刊本(图25)。由于此书在乾隆年时被列为应予全毁的“”,所以传本少见。现将陈弘绪致宋应星信的全文转载于下。
陈弘绪:《复宋长庚刺史书》(1644)
“四月间承翰示,旬日内即驰一札,托傅玉生兄致之燕老。大略谓同年之贤者,求一桂冠不得,非所以曲成高尚。且幸门生为督抚,尤不难于一缓颊也。燕老价归,遂以许诺,今果出于路皓老,庶不负翁兄之惓切矣。
《春秋戎狄解》辩证详确,足补马、郑未备。但伊洛之戎,实属允姓,居极西瓜沙之地,秦晋诱而致之陆浑,在今河南伊阳间,披发固其本俗,与齐桓所伐山戎、鲁公所追济西戎,应是一类,而散处各邑,大毕、伯任皆其族也,乞再详之。至晋文奔翟,徒以有资易达为言,绝非鄙远之国。时肥都、鲜虞、鼓城,皆白戎别种,未知谁为文公留处?其入卫也,俱是此等。而读诗者误以为北虏胡人。得佳解,而豁然破千古之疑,诚不磨之鸿篇也。此时女直薄都城,中国元老亦遂胡服。将来如田弘之为纥干、李弼之为徒河氏者,殆不可胜纪。孰夏孰夷,何从别其是非?
翁兄此书,殆有深意。当亟图悬之国门,以伸内外之防,自不烦致嘱耳。仲章兄久未闻问,不识近况何似?珍贶拜惠,正应慈闱急需,感篆非可言喻。秋风清爽,何时肩舆膝阁,共吐缕怀,率谢不尽万一。“①(图21)
我曾于1981 年出版的拙著②中首次公布了上述书信全文的照片,并且对信中涉及的人与事作了部分考释。现在将对全文所述内容追加考释,分述于本章及第六章中。本章只考释信中与宋应星有关的人与事,其中所涉及人物详细传记将于第五章中介绍,此处只将考证结果作一简介。信中所提到的傅玉生为傅鼎臣之字,鼎臣为江西安福人,崇祯三年(1630)
举人,明末复社成员,为陈弘绪的友人。燕老指宋应星、陈弘绪的共同友人,明末东林党人姜曰广(1583—1648)。姜曰广字居之,号燕及,江西新建人,崇祯十五年(1642)起任詹事府詹事、掌南京翰林院事,甲申时在南京。陈弘绪信中所说“同年之贤者”、“翁兄”,均指宋应星,他与姜曰广同榜中举,故称“同年”。
“路皓老”指路振飞(1590—1649)。路振飞字见白,号皓月,甲申时任淮阳巡抚、总督漕运,主管淮安府及凤阳府。以其参加顺天府乡试时,由翰林院编修姜曰广为考试官,故称为姜的门生。故信中“门生为督抚”,当指姜曰广的门生路振飞任淮阳巡抚。宋应星所在的毫州属凤阳府,正是路振飞的管辖范围之内。只有作出这些考释后,才能了解《复宋长庚刺史书》中讲的是什么内容。事情的经过是,宋应星于1643 年下半年就任南直隶凤阳府毫州知州后,马上致力于州政恢复及建设,待初见成效后,又面临亡国之祸,他便决定辞官,一时未准,必须由上司淮阳巡抚同意才能辞官。在这种情况下,他便匆匆离去。1644 年四月,他从奉新给南昌友人陈弘绪写信,大略是说他想辞去知州一职,想托弘绪转信并补办辞呈手续。正好傅鼎臣(字玉生)
要去南京,陈弘绪接宋应星信十天后再写一信,托傅鼎臣交姜日广。再由姜曰广向门生淮阳巡抚路振飞周旋,最后得准宋应星的辞呈。故陈弘绪信中说“庶不负翁兄之倦切矣”。在宋应星托办的事完成后,弘绪于1644 年秋再写此信说明原委,让应星放心。
信的末尾说“秋风清爽,何时肩舆滕阁,共吐缕怀?”“滕阁”即滕王阁,此处指南昌。“肩舆”即坐轿,此处是客气话。意思是“现在秋风清爽,您何时再来南昌畅谈一番”。这说明信是1644 年秋写于南昌,而收信人在奉新。这还说明甲申年初宋应星先在家过春节度假,后来便不想返任。他任毫州知州只有几个月。那么他四月托陈弘绪办的事,为何到秋后才有回音呢?
这是因为从南昌到南京,再由南京到淮安,更由淮安将消息返回到南昌,在当时情况下确是需要这么多时间。然而在1644 年正月到秋后这段时间内,政情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当明廷张灯结彩过春节时,李自成先在西北大城市西安称王,国号大顺,设六部尚书等官。二月,他又率大军入山西,三月十七日直抵北京城下,十九日破城。崇祯帝自缢而死,明亡。四月二十九日自成即帝位于北京。然而正值此时,在山海关握有重兵的明将吴三桂降清,与多尔衮统率的清兵及降清明军10 万人入关南下,联合对付农民政权。四月间,即宋应星给陈弘绪写信表示辞官时,清兵包围北京,即“女直(女真)薄都①陈弘绪:复宋长庚刺史书(1644),载《陈士业先生集。鸿桷续集》卷2,第35—36 页(锦云书院藏板,1687 年木刻本)
②潘吉星:《明代科学家宋应星》,第50 页(科学出版社,1981)
城“。四月三十日李自成刚坐天下只两天,便领兵出走,退至山西。
甲申年五月一日,清兵开进北京。前明元老迎降清兵。清世祖爱新觉罗。福临建立了新王朝,改元顺治。这时宋应星58 岁,正在奉新家中,成为亡国之民。他闻国丧,悲痛万分,食不知味,与家人抱头痛哭。而他在广州任知府的哥哥应异闻讯后,也因悲痛而卧病不起。清统治者下令“凡投诚官吏军民,皆著剃发,衣冠悉遵本朝(清朝)制度”①。从而清统治者发出了实行民族压迫的信号,更激起中原广大汉族人民的反抗。清兵占领北京后,明宗室外藩于南京建立另一政权,史称南明。甲申年五月昏庸的福王朱由崧即位,时姜曰广任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但遭阉党阮大钺(1587—1646)、权奸马士英排挤,终于辞官。所谓“燕老价旧”,指姜曰广辞官后即将归里。不久,清兵南下,1645 年四月破扬州时屠杀80 万人。五月破南京,接替姜日广的南明礼部尚书钱谦益等出城迎降②。满清兵在中原所施的残暴和破坏,使各地抗清呼声日益高涨。此时挂冠归里的宋应星参加了抗清的群众运动之中。他在甲申年四月清兵围都城时,就按捺不住自己的激动心情,痛恨清统治集团对中原的破坏和投清变节分子,遂疾笔草成《春秋戎狄解》,借古喻今,伸张民族大义,在南方制造抗清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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