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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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军队的后勤
    后勤是战争时期军队的命脉。孙武在其兵法著作中,还对战时军队的后勤工作提出过很好的见解。他论述后勤工作的重要性说:"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军争篇》)这里的辎重,主要是指随军运载的武器装备;粮食,是供将士每天食用的谷物;委积,是指衣服、牲口饲料等各种物资。军队没有这些东西,军心动摇而无法作战,必然遭到覆亡的结果。可知军队后勤工作的好坏,乃军队出征作战胜败的关键之一。关于如何做好军队的后勤工作,孙子从武器的供给、人员的补充和粮食的运输等三方面作了阐述。

    (一) 武器的供给

    军队的武器装备在出发上前线时,孙武主张,必须"取用于国"(《作战篇》)。春秋时代,各国的兵器一般都集中存放于兵库中,到作战时才授予将士。如公元前712 年,郑将伐许,就"授兵于大宫"(《左传·隐公十一年》);公元前524 年,郑国发生火灾,为加强守备,防止别国乘火打劫,"子产授兵登陴"(《左传·昭公十八年》)。这里的"授兵",都是指授予将士包括战车在内的各种兵器。当时兵库中的武器,是由井田制下的农民交纳军赋,并由国家的武器工场监督工匠制作的。

    将士在兵库中取到武器后,上前线与敌人交战,应该尽量从敌人手中夺得武器,"取敌之利",以补充自己武器的损耗与不足。为此,孙武主张必须建立制度,奖赏那些从敌人手中夺得武器的战士。如"车战,得车十乘已(以)上,赏其先得者。"夺得了敌人的战车,只要"更其旌旗,车杂而乘之"(《作战篇》),即把敌人战车上的旗帜换成我军的旗帜,并将其混杂编制在我军的战车中,我军的将士乘在上面,敌车就能为我军所用了。夺得敌人的战车是这样,夺得敌人的其他武器,则不用"更其旌旗",不用混"杂"编队,只要掌握在我军战士手中,便立刻可以为我军所用。这样,我军在作战中,就不需要从后方运送补充武器,而可以从敌人那里源源不断地夺取武器到我军手中,以加强我军的装备,提高我军的战斗力量。孙武认为,在战争中夺取敌人武器来装备自己,是一种"胜敌而益强"的有效方法。

    孙武关于"取敌之利",夺取敌军武器来装备自己,以致"胜敌而益强"的思想,千百年来给后人以巨大的启发。在我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八路军、新四军和解放军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利用日寇和国民党军队的武器来装备自己,使自己愈战愈强,终于取得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全面胜利。应该说,孙子的''取敌之利"、"胜敌而益强"的思想,在这里是起了不小的作用的。

    (二) 人员的补充

    军队在战争中会有伤亡和散佚,需要不断地给予增援和补充,才能继续作战。当时的士兵,是根据户籍的壮丁数。征发其中的一部分去服兵役而调集来的。孙武认为在战争中征发人民服兵役的次数应该尽量少些,以免过多地困扰人民。他指出"役不再籍"(《作战篇》),即一次战争征发一次兵役,不要再向人民按户籍征发第二次。那末,前线的兵员不够了怎么办呢?孙武认为可以就地补充,特别是可以对俘虏来的敌"卒善而养之"(同上)。张预注:"所获之卒,必以恩信抚养之,俾为我用。"这样,敌卒为我军宽待俘虏的精诚所感动,愿意为我军效力,就可编人我军的战士行列,成为我军的一员。与夺敌之武器为我军所用一样,优待俘虏,教育、感化之,使其成为我军的战士,以补充我军的兵源,也可达到"胜敌而益强"的目的。

    应该指出,孙武关于在战争中对俘虏的敌"卒善而养之"的思想,在当时是具有相当积极的进步意义的。春秋时代各国对待战争中的俘虏,大多将其罚作下贱的奴仆,或者以"献俘"的方式,作为祭祀上帝神灵的"人牲",将其杀死。如春秋末年,"吴人代越,获俘焉,以为阍,使守舟"。所谓"阍",是受过刑的守门的奴仆。越俘不甘凌辱,当吴君余祭来观舟时,"以刀弑之"(《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像吴国这样对待俘虏,只能成为累赘,造成祸害,削弱自己的力量。公元前532 年,鲁伐莒,抓获了一批俘虏。于是,鲁人就"献俘,始用人于毫社"(《左传·昭公十年》)。所谓"用人",就是杀人作为祭神的牺牲。这样的杀俘祭神,更是一种原始的、野蛮的做法。相形之下,孙武主张对俘虏要"善而养之",将他们补充到我军中来,以加强我军的力量,这与杀俘或以俘为奴的做法相比,真有天壤之别。

    对俘虏"善而养之"为我所用的主张,曾经在历史上起过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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