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阖庐即位后生机勃勃的景象,孙武心中十分兴奋,他以为施展才能和实现理想的时刻已经到来。因此,他在隐居之地,根据自己学习、积累的军事知识和作战经验,潜心整理并写定他的兵法著作。《孙子·九地篇》云:"投之无所往者,诸、判之勇也。"这里的判指曹判,曾执匕首劫齐桓公;诸指专诸,曾以短剑刺杀吴王僚。专诸刺吴王僚在公元前515 年,至公元前512 年,孙武就将兵法进呈于吴王阖庐。
则孙武写定兵法即在公元前515-公元前512 这三四年间。①在撰著兵法的同时,孙武并设法请伍员引荐自己。
由于越国在吴的南方,是吴的紧邻,吴国自寿梦以后开始强盛起来,越国就成为首当其冲的攻击目标。但越国自允常即位称王后,也开始发展,对吴国的进攻不甘示弱,因而双方发生了连绵不断的战争,成为世仇之国。《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此年(前544 年),"吴人伐越,获俘焉,以为阍,使守舟。吴子余祭观舟,阍以刀弑之"。②足见在孙武写定兵法前三十多年,吴与越已经种下深仇大恨。为使吴王读兵法感到亲切,孙武在兵法中每以吴、越为譬:夫吴人与越人相恶也,当其同舟而济,遇风,其相救也如左右手。
--《九地篇》以吾度之,越人之兵虽多,亦奚益于胜败哉? ①由此可知,孙武写定他的兵法著作,在奔吴以后;其中有的地方在告诉吴王如何战胜"越人",是有针对性的。
为了更有效地说动吴王,孙武在兵法的开头就点明说:"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计篇》)张预注:"孙子谓今将听吾所陈之计而用兵,则必胜,我乃留此矣;将不听吾所陈之计而用兵,则必败,我乃① 孙武撰著兵法时,年仅二十多岁,要完成《孙子兵法》这样成熟的大著, 恐有所依凭。故有的学者指出:"孙武'十三篇'是承继先人本子,经其加 工阐发而成。"(见前引陈秋祥文)这是很可能的。或者《孙子》十三篇在上 呈吴王时,仅是个毛坯。以后孙武经过数十年战争实践的考验,在晚年 又对所著兵法作了修订和补充,使其内容更加完备和精确。
② 关于这次吴伐越,获越俘而刑之,越俘怨而杀吴王余祭的情况,马王堆 汉墓出土帛书《春秋事语》有更详细的记载,见《文物》1977 年第1 期。
① 《虚实篇》。此句中的"越"字,李筌注:"越,过也。不知战地及战日。 兵虽过人,安知胜败乎?"认为这里的"越",不是指越国。后人亦有承袭 其说,主张此时越国尚小,不宜言兵多。殊不知此句是孙武假设之辞, 以说动吴王。"越人"解为"越国人",有《九地篇》为例;解为"过人",则 无例难通。去之他国矣。以此辞激吴王而求用。"②可知孙武在撰著兵法之时,跃跃欲试,谋图在吴国闯出一番事业。最后,他在著作中进一步点明主题说:"昔殷之兴也,伊挚在夏;周之兴也,吕牙在殷。"(《用间篇》)伊挚是殷朝的开国大臣伊尹,尹是其官,挚是其名;吕牙是周朝的开国大臣吕尚(即姜太公),牙是其字子牙的简称。孙武撰著兵法用这样的事例作结,希望"明君贤将"用他的计谋,"必成大功"。显然,他的理想是要在当时四分五裂的华夏国土上,建立起像殷、周那样的统一王朝。他期待吴王去完成这样的大业,做汤、武式的帝王;而自己就是辅佐统一王朝建立的开国元勋,如同伊、吕般的人物了。
② 此句还有另一种解释。孟氏注:"将,裨将也。听吾计画而胜则留之;违 吾计画而败,则除去之。"顾福棠《孙子集解》曰:"将者,大将也;吾者, 国君自称之辞也。"此说比较牵强。在战争时,如果将听君计而用兵打了 胜仗,应该晋级奖赏;如果将不听君计而用兵打了败仗,祸国殃民,应 该严加惩处。这里,不是"留"和"去"的问题。再说,孙子书中"吾以此 知胜负矣"、"吾以此观之"、"以吾度之"的"吾",都是孙子自谓,而未 有作"国君自称"者。况且,孙子一再强调:"战道必胜,主曰无战,必战可也;战道不胜,主曰必战,无战可也。"(《地形篇》)"君命有所不受"。 (《九地篇》)他主张,为将的不一定要事事听从君主之计。故这里的"吾 计",必是指孙武自行筹划的高明之计;而"留"和"去",显然是孙武视 吴王态度而作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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