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百年经典散文·励志修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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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中杂感(九则)(2/2)

    我是就病中杂感本身讲一些杂感。

    所谓杂感就是没有一个主题,有什么感想就写什么感想。

    杂感也就是随感,随时随地有感想。困难只是在医院中,身不由己活动范围受到限制,不能出病房,只能在病房里去产生感想。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感想还不少,有可能是在它时它地产生的感想,现在正进行反刍。

    病中感情的产生固然受到了限制,但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有时间去想。病房是个写杂感的好地方。写杂感不必去查资料,在病房中可以做。因为没有其他工作,也有心思和时间做。困难只是医生不让我写,不过,简单写几句有时也可以得到允许(写长篇大论,在北京医院里还允许,在302医院是不允许的),但充其量也只能写些杂感之类的东西。

    我这个人,惯性特别大。小时候,我初学牛顿惯性定律,那时候这个定律的表达方式是“静者静、动者动”。我干事,不干则已,一干就停不下来,要干出一个规模才能停下来。病中杂感一写,也许就是几十篇。不过,如果很快出院,就写不多了。

    之六:随感录和回忆录

    在病房中可以作一点零零碎碎的回忆,但是不适宜写回忆录。

    这几年,亲友们建议我别的工作放一放,先把我的回忆录写出来。我认为这个建议应该考虑。写回忆录是我这样的老年人应尽的一种社会责任。我一生中虽然没有担任过什么要职,但毕竟有一些自己接触到的事情是应该写一写的,不写,这些也许只有我和少数人知道的事情,以后就不会有人知道了。作为历史的见证人就应该对历史负一点责任。

    但是我这个人老是“向前看”,总是在不断地去想新的事情,想起做新的工作,因此写回忆录这样的事情一直没有真正开始。我的这种思想状况应该说没有什么不好。老年人不断向前看,我认为应特别得到肯定。青年时代的老战友李昌,他比我还大一岁,对社会、对国家的事业特别热心,到处奔波。他说他正在创业。有人觉得七十八岁的人说这样的话有些奇怪,可是我却很欣赏他的这种精神。

    不过写回忆录这样的事情还是要做的。问题是什么时候开始做。写回忆录不能只靠回忆。为了把历史事实讲得确实,讲得具体,不出差错,除了回忆之外还要查必要的资料。写回忆录是凭着作者作为历史见证人这种特别的身份和资格来写的。它是靠作者忠于历史事实的信誉来取得读者信任的一种可靠的文献,所以要求特别严格,它应该是一种科学研究的成果。因此它不是在病房中可以进行的工作。适合于在病房写的还只是随感录。当然回忆的片断是适合于在病房里写的。

    之七:不要怕表现自己

    恩格斯论个人生活有三个方面的需要:生存、享受及发展和表现。全集中有两处这样的论述。过去一直未被注意。十多年前我特别把这个论述引证出来。在我国人们长期不敢讲享受,为了纠正这种错误思想,我不得不把老祖宗请出来。其实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讲过,在繁荣年份,工人阶级还能多少购买一些奢侈品——消费奢侈品同享受是一个意思,而到危机年份,不但奢侈品买不起,就是生活必需品也买不起了。我们发展经济的目的,从社会整体说,也是一要解决所有居民的生存资料问题,二要使居民普遍增加享受资料的消费。在每个社会成员中也应该提倡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能够更好地享受,不要怕讲享受。我认为“共苦”不是我们的目的,“同甘”才是。

    恩格斯讲的还有第三条:发展和表现自己。这也是人生活中的基本要求。发展什么?表现什么?无非是才能和个性。人的生活不能只是物质生活,也包括精神生活。对精神生活,恩格斯的三条并没有说尽,但是发展自己的才能(才能中当然包括知识)和个性是非常重要的。个性和才能是不能分开的,只有使优秀的个性得到自由的发展,才能得到充分的发展。同时人是喜欢表现自己的。工作的业绩要得到社会的确认,研究的成果要得到同行的评价。登台演出或在荧屏上演出,都是表现个人的才能和个性。我是喜欢表现的,我反对把喜欢表现自己作为贬词。喜欢不喜欢表现也可以作为个性来看待,不应该强求。我只是想讲一句同不要怕讲享受类似的话:不要怕表现自己。至于表现得好不好,应该让社会来评论。

    之八:文格与人格

    文如其人,这句话中的“文”我想应该是指文章的风格而不是文章中表现出来的思想。如果是后者它“就是”作者本人的思想,用“如”这个字就不贴切了。

    对于文章的“风格”,中学里听语文课老师讲过一大篇道理,听时似乎懂了,又似乎没有懂。只知道它与文章的思想内容有关又不是思想内容本身。比如左的理论家的文章一看就不会很让人喜欢,文如其人,也就会知道写文章的人也是不会让人喜欢的。

    还有一个“文格”问题。龚自珍句:“文格渐卑庸福近”,意思是说,卑下的文格是与追逐庸福的人格相应的东西。在文格与人格的关系上,“文如其人”这句话倒也是贴切的。

    我有一个“三格”——性格、风格、人格的说法。我观察到,社会上一部分人总是对另一部分人的本来是好的或者很好的性格、风格、人格不能容忍,用各种办法来损害它们。因此我认为凡是好的这三格,本人就应该注意保护它们,不使它们受到损害。后来我想,这么要求未免太低调了一些,还可以更积极一些,那就是可以多做一些表现自己的三格,尤其是表现自己人格的事,让更多的人知道保护这样的人格是必要的。抱这样的目的写出来的文章文格会是高的,即用高的文格来表现他的人格。

    之九:我与流行文化

    在病房中正看一本《我是王朔》,想用这个题目写一篇杂感。

    在快进病房前不久,我才知道有个叫王朔的人,虽然他是一个畅销书的作者。其实何只是他。青年人中谁都知道的许许多多“明星”,我对他们的无知,使得他们非常奇怪。流行文化传到我这里时,许多恐怕已经不流行了。有些也许压根儿流行不到我这里。使我成了“流行圈外”的人。

    不过在思想上,我并不轻视流行文化。当某些流行文化受到攻击时,我曾经为它们说过好话、写过文章。有一篇文章登在刚创刊时的《中国文化报》上,可以作证。后来,《新观察》上还有人对那篇文章有所评论。

    还有一件事。去年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请我参加一位博士生的论文答辩。他的论文题目是《关于工作意义的跨文化研究》。其中讨论到文化与中国人对工作的意义的认识之间关系时,只讲了传统文化和社会舆论这两个方面。我在发言中强调,必须高度重视流行文化的作用。这是我对流行文化又一次发表比较系统的言论。

    我也想克服对流行文化知识缺乏的弱点,去年找来了汪国真的诗;在广州去过一次卡拉ok厅;这次又把两本王朔的小说和这本《我是王朔》带进了病房。这样的接触,对于我了解当前中国社会的确有些好处。但是要我对这些东西写出比较有分量的评论,则非我之力量所能及也。

    选自《随笔》,1993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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