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光远
于光远(1915~),上海人,学者、作家、中科院院士。著有《古稀手记》、《碎思录》、《窗外的石榴花》等。
之一:“吾思故吾在”别解
从1987年起,每个新年开始我都写一封贺信给外地的亲友,报告过去这一年自己是怎么过的,新一年如何打算。头一封信中我写道:“有人问我:你一不锻炼身体,二不注意饮食,为什么身体那么好?我的回答:一是靠偶然性:细菌或疑难病没有来找我;二是靠马克思主义,使我在任何时候对社会的进步充满胜利的信念,情绪好。”
可是从去年——严格说来,弄不清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癌细胞找上了我,因为动手术时,它已经数量不少,大概已有几十亿个(从书上得到的知识)。而今年8月前的某一个时候,肝病毒光临敝体。因此,素来非常健康的我,从去年11月起,一年的时间里,我住了将近半年的医院。第一次住在北京医院。病虽重,但吴蔚然前院长对我非常宽容,允许我住院期间可以工作。因此,我写得不算太少。最近出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论》就是那次住院时开始写的。
第二次住院患的是肝炎。302医院最擅长的是对肝病的治疗。医院对病人的休息抓得特别紧。因为肝病的痊愈,三分靠治,七分靠养,所以必须卧床,要求把活动量减低到最少的程度,而且脑子也要休息。但是我多年来养成了一个习惯:“无时不思,无日不写”,脑子怎么也停不下来,我作不了自己的主。这个医院对肝炎的治疗,主要靠在静脉中输入它的一个拳头产品“69·12”——1969年12月研制成的一种药物。进院四十天中倒有三十多天都要输液四小时左右。虽然不能坐起来,但我的脑子还在动,还可以打腹稿。
在这种生活中我悟出一个道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存在方式。前些日子认识了一个比我年纪还大的学者,他说自己曾经患过一场病(很巧,也是肝病),肝区痛得很厉害。后来他悟出一个道理:自己不是还有强烈的生存吗?而正是痛向他证明,他还活着。因此,痛使它得到一种安慰。而我则是用自己还在思考来证明我存在。这样“吾思故吾在”成了适合于我的一句话了。
当然这是“别解”,笛卡儿这句话的本来含义并非如此。它的本意,一切哲学教科书、工具书都讲得很清楚。再说一遍,我无意为它辩护,也不想去曲解它,我只是借用这句名言,讲我自己的感受。
之二:何必藏拙
因为自己缺少文学修养,就羡慕文笔好的人。这也许要怪自己小时候没有在这方面下功夫。建国初期有一个朋友发表感想说:一个人中学时代如果没有把文笔练出来,他一生就很难写出有文采的文章。我一直相信这个说法。因为我从中学时候起,兴趣转到数学上面,因而写文章如演算,逻辑性尚可,而文采就说不上了。但是后来一想,中学以后,自己没有好好地增进自己的文学和与文学有关的各种历史知识,也是造成我现在这种状况的原因之一。
因为自知有这方面的弱点,在写我认为需要文笔好一点的文章时,我就会迟疑:写还是不写。写了,又会犹豫是拿出去还是不拿出去。后来一想,不把自己想写的东西写出来,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如何与别人交流?自己的感情如何表达?自己的主张如何陈叙?更多的事实又如何传播?再一想,人贵真实,自己的水平如此,自己的表达能力如此,实无藏拙之必要。而且自己的岁数已经有了一大把,把文笔练好已经来不及了,但多写,总可以有点进步。如果一直把拙藏下去,这拙不会因此减少,可能还会越来越多。
我想请人为我刻一方闲章,内容就是这四个字。当自己有藏拙心理,而不敢把可以拿出去的东西拿出去时,在稿子上打上这方印章,帮我下决心。
之三:爱吾斋
我的书斋就是我在其中工作的车间。
中国的学者,把图书馆作为自己工作车间的,我想不会多。市内交通不便和图书馆借书手续不方便是主要的原因。我曾多次下决心跑北京图书馆,还专门去了一趟办借书证,但至今没有去利用它(不过我并没有死心)。我写的那些东西,十之七八是在我的书斋里生产的。
“文革”前,我的书斋颇有规模。那时它在沙滩中宣部和《红旗》杂志共有的大院内的一个小的“独门独院”里。“文革”中姚文元进驻《红旗》,为了纯洁他的环境便把中宣部处以上干部和家人撵出大院。我被撵到了我现在住的地方。当时我家的居住面积比现在要小得多。空间一压缩,大量的图书资料不得不被当作废品处理掉,藏书损坏十之七八。“文革”后空间就地扩充了些,书籍资料又逐渐增加起来。在那里有我需要的许多生产工具,又储藏有我需要的原材料与尚待加工的半成品,在那里我可以有效地工作。
知识分子爱自己的工作,也就爱自己的工作环境。不过平时在那里生活和工作,习以为常,没有多想我的书斋之可爱。近一年来有六个月住在医院,就越来越感到它之可爱。尽管这个书斋现在仍在一个杂院内,我还是感到它的可爱。我急切地想恢复健康,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想尽快回到自己的书斋。
中国文人喜欢给自己读书、写作、生活的地方起一些雅名。我学风雅,也想给我的书斋起个“爱吾斋”的名称。虽然我也主张人应自爱,但这爱吾斋三字,并不意味是“爱吾”之斋,而是爱“吾之书斋”也。我希望有人为我刻一方印章,当起这个“爱吾斋主”。
之四:多愁善感
病中本来可愁之甚多,因此我也决不会希望“多愁”,而写了一篇《病中纪趣》,《扬子晚报》把它登出来了。文章中我讲自己信奉的是“喜哲学”,不想去纪“愁”、纪“善”、纪“病”、纪“烦”,只想纪些“趣”事,自己开开心,也让别人开开心。
但是我还是写这篇杂感,提倡“多愁善感”。这当然不是欣赏林黛玉的那种病态心理。她那样是当时的时代背景和个人遭遇造成的。读《红楼梦》时我是很同情她的。但是当代人、当代青年不要像林黛玉那样。要豁达潇洒。我说的这四个字,不必说是另外的意思。
我说的多愁,是出自对社会的关心。社会进步是在两种势力的斗争中实现的。但阻碍社会进步的力量在某一个时期可以在某些领域中占到上风,如果不发愁,岂不是麻木不仁,缺乏必要的社会责任心?
我说的善感,指的是要对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事物,有强烈的感情,乐于感受,而不是感情淡漠,感觉迟钝。
总之我说的多愁善感总是一种好的素质。
多愁善感也有一个能力的问题。尤其是社会科学家文学家,如果不为社会进步发愁,缺乏感受新事物的能力,是不可能有所作为的。我认为这种能力是可以提高的。
我只是对社会上一部分人提出这样的要求。但是我相信,“这一部分”是会不断扩大的。
之五:关于病中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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