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百年经典散文·男人女人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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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绯闻(2/2)
    有人也许说,因为形态不庄严雅驯,与客厅或外交场面大异,所以应该视为丑。我的想法是,不庄严雅驯也是率性,或者竟是为达到生育目的所必需,此天也,人的礼俗又能奈之何?关于容许不庄严雅驯,还可以引两个故事(出处已不记得)作为佐证。一个是,有个道学家多年无子,抽个精通医道的人请教。通医道的人问明男女居室的情况,建议无子的人至时要扔掉道学,放纵兽欲。其后变雅为俗,果然就得子。另一个是,某朝某帝某公主下嫁,男女居室,驸马失仪,有不敬语,公主生气,到皇帝跟前告状,龙颜大怒,要杀驸马。宰相谏止,说:“陛下要问清楚,事是发生在床下还是床上,床上做什么说什么都不能算。”其后知道是在床上,皇帝也就不管了。且夫床上不顾礼仪,有生杀之权的皇帝尚且放之任之,我们小民又有什么理由说三道四?还可以进一步问,曾过男女居室生活的,人有几个是未曾失礼仪的?曾自以为丑而口诛笔伐吗?在室内自己放之任之而坦荡荡,到室外赏玩别人的两性细节而斥为丑,是有违公道的原则的。

    或曰,床上不庄严雅驯的指责姑且放过,居室的男女并非夫妇,总不能说是合理合法的吧?这个问题太大,因为情况过于复杂。问题有来于“人”的,关系小,也要说说。总的说是人的社会关系千差万别,对应的办法就不宜于千篇一律。男女都无配偶的可以开除出去。剩下的,可以是男女双方都有配偶,可以只一方,男或女,有配偶。然后就飞来“情爱”的因素。新欢有,估计必少例外。差别在旧侣:可能双方都来降温(柴米油盐时间长就不易);可能一方不降或少降,另一方大降;还可能双方都降甚至大降。假定一方大降或都大降,而受社会诸多条件的限制,只能貌合神离,此时闯入婚外,我们要怎样看?关键问题还不是怎样看,而是怎样避免。已用的办法几乎都是要求少思(相思之思)寡欲,从一而终。这要求是“社会”的,可是(思)情和欲束于天命之谓性,是“自然”的,这就必致引来社会力与自然力的交战。鹿将死于谁手呢?关心世道人心的人会希望社会力取胜,而事实呢,操胜券的常常是自然力一方。于是,陈妙常思凡了,佛门内修道者尚且如此,况未入佛门之常人克林顿乎?

    这就使我们不能不面对来于“天”(今曰自然)的问题。成为问题,是由于自然的力量过于强大。强大,有所求,隐是生命的扩张和绵延,显是希图长生,不得,就尽力“传种”。传种是自然所要求,要求之力表现于人身即成为“”。是火热的,盲目的,逆,很难(因为会随来大苦),可是人人顺,就必致破坏社会秩序,其恶果又必致反弹到人人之身。古往今来,圣贤,管理群体之事的,几乎都是立学说、想办法对付这方面的顺逆问题。顺,用不着费力,所以都是在逆方面绞脑汁。想出的办法多种,差别在逆的程度,如儒家只是“节制”,程度浅,佛家要“灭”(智度的除外),程度深。无论深浅,都是要求个人以“德”为武器与自然的之火交战。有胜利的可能;不幸是看实际,失败的可能更多。所以纵使是道学家,已婚配,想永远不动摇道心,也要乞求上天保佑,男,不遇见秋波一转的西施,女,不遇见一往情深的潘安。

    可是这不遇见的情况,单说中国,在旧时代比较容易,因为规定和现实都是男女授受不亲。新时代不同了,女性解放,走出大门,可以与男性并肩跳交际舞,贴胸挤公交车,“平视”的机会多,根绝“目成”之类的事就难了。于是而成为社会问题,表现的心理状态是,男女双方,都愿意独占,又都难于保证独占。还有社会状态,是合合离离的频繁。像是还要加上更新的状态,是个人单干,也就不再有合合离离的麻烦。将来的人群小单位会不会成为“身”而不再是“家”?不要为后人担忧,且说现在。现在主流仍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有配偶关系的男女居室。这一切是“社会”的,单对单,可是“自然”的要求却偏是男对女。如前面一再提到,不能调和就难免交战。由理智方面考虑,最好是自然力败北,于是而有希拉里,克林顿见莱温斯基就不再动心。人类的大悲剧(姑且夸张言之)是自然赋予的之力过大,可能是绝大多数人想抗也抗不了。非不为也、是不能也的事,人力又能怎样!我的想法,理想的对应之道是站在社会要求(假定是不违情理的)一边,尽力与自然抗,实在抗不了则“畏天命”。畏天命,表现于心情是“容忍”,包括对人和对己。希拉里容忍了,是对人。我们是毫不相干的,对人就更应该容忍。知随来行是虽有绯闻,可以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如果都能这样,绯闻也就不再有立足之地,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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