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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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 户(2/2)
    儒户登记出现了很多异常情况。传统上,儒士们以属于“书香世家”为骄傲。所以,他们能够接受世袭服务这样的观念,但是在孔子学说中他们找不到这样的说法:保护那些本身不够资格却又侧身其间的人,或排斥那些本人有天才却没出生在这样家庭的人。此外,在国家看来,他们与和尚、阴阳先生们是差不多的,被认为是一个有组织的宗教派别的教士,这种联系使他们感到身份被降低了。

    在儒士们眼里,这一制度的最大缺点是没有使他们成为保证通向高官的一个优越阶层。虽然这一制度能够保证对经书有一定研修的某些个人在需要时在政府中任职,但它不能提供这样的条件,即那些学术上杰出的人应当自动地在政府中任职。简言之,它不能取代废除了的科举制度。那是因为有元一代,重要的官职大都留给了蒙古人和色目人,或者世袭,或者在任命时受到优待。政府需要大批熟悉行政机构中传统公文程序的汉人,但是在这些职位上的汉人的高升机会却是极其有限的。那些出身于经过特别划分的儒户并受过教育的子弟还不得不低声下气地在当地政府的官员手下充当书吏,或充当官职很低的地方教官,这两种情况都使提升的前景暗淡。

    另一方面,儒户这一身份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利益,尽管津贴的数量、免除赋役的种类很不相同。那些有限的优遇与宋、金时代做官所带来的经济上的保障当然是不能相比的。儒户比社会阶梯的底层要高得多,但他们比起顶层来却又低得多了。他们对经济上的利益远远不能满意,给予他们的自尊、尊敬以及心理上的满足是相当可怜的。这些就是他们感到苦涩的根源。

    1315年终于恢复了科举考试(1313年诏行科举后),不论是否属于儒户的文人们都十分兴奋。对于他们,这是一条出路,他们终于有了正当的出路。但是在元朝余下的年代里,从1315年到1366年,科举考试每三年一次,共举行了16次,只取了1139名进士(虽然每年100个名额,可以取1600名)。根据规定,其中一半名额分配给了蒙古人与色目人,他们参加的考试要容易一些,判分标准也低一些。把这些蒙古人、色目人也算进来,平均每年也只有23名新进士,仅为宋、金时期平均数的一小部分。而且,元代的科举被作弊和欺诈行为严重败坏,以致那些自尊的学者有回避的倾向。简言之,无论科举的恢复对把那些有雄心的外族人引入中国文化模式是多么重要,它都没有在实质上改变儒家学者沮丧的前途,尽管它开始时曾带给汉族文人以喜悦,使他们感到文明胜利的希望。所以毫不奇怪,许多在文学和学术上有天才的人到别的地方去寻找他们的事业,常常追求某些在其他时代最不正常的生活方式。

    1 下文的叙述引自[854]萧启庆:《元代的儒户》。 1 耶律楚材先服务于成吉思汗,但在窝阔台在位时影响更大,见[399]罗依果:《耶律楚材(1189—1243年):佛教徒和治国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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