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邓肯从来没有进步过,因为他刚出道就达到了巅峰状态。第一年他便进入全明星阵容,第二年就被评为“最有价值球员”。邓肯将十年青春奉献给了马刺队,他是唯一没有缺席过全明星赛的现役nba球员,这座小城也用10年的时间为他树立了一座不朽的丰碑。邓肯的伟大在于他的忠诚,主教练维奇说过:“邓肯宣布退役的10分钟内我就辞职”,也就是说,主教练已经成为邓肯的超级粉丝!
反观中国的某球员,脚还没有踏进nba,就嫌东家所在的城市太小、天气太冷、球市不好等等,磕磕绊绊干了一年,马上卷被子走人。老板的真诚、主力位置的虚位以待等等,统统都见鬼去吧!诚意又能值几个钱呢?短期内该球员确实做到了利益最大化。从长远看,从精神层面看,这位工于心计的球员不一定会有多大的收获。与邓肯相比,该球员不仅是球技上的差距,更是思想境界与个人情操上的差距。
一个人的精神境界,将会决定他在事业上的高度。三国时期,诸葛亮是完全有机会选择大老板曹操的,但他却选择了当时一无兵力、二无地盘的刘备,他欣赏的是刘备的品德。刘备去世后,他完全可以取代无能的刘禅成为君主,但他仍然选择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地辅佐少主。诸葛亮作为一个诸侯小国的宰相,完全可以被中国几千年历史洪流所淹没。但他正因那份难得的忠诚,获得了一世英名。
作为组织中的骨干员工,更应该带头维护组织中的各项规定,维护组织的利益,把自己的人生规划与组织发展联系到一起。不要以为组织离不开我,或者我还是部门负责人,就可以拥兵自重,向组织发难。当个人与组织背道而驰的时候,组织的损失是暂时的,个人的损失却是长久的。
不可否认老板是以赢利为目的的,但对于兢兢业业为企业工作的员工,老板也应表示出应有的忠诚,不能一味地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忽视了员工的情感,卸磨杀驴、兔死狗烹的结果会导致没有人再愿意为企业卖命了。
nba球员艾弗森与邓肯一样,也是将十年青春献给了费城76人队,但不同的是,艾弗森虽满载荣誉却唯独没有赢得老板的友情,在场均还能取下33分的时候,老板毫不犹豫地把艾弗森交易出去了。尽管艾弗森不断地表态:“我不会学马龙,为了总冠军而离开费城”,但这只是一厢情愿罢了,在艾弗森拖着疲惫的身躯为费城拼尽最后一滴血时,老板还是无情地劝说艾弗森到丹佛高原去“掘金”,艾弗森无奈地感慨自己早就过了“掘金”的年龄!
艾弗森被交易到了丹佛掘金队,他还咬紧牙关地说:“我喜欢丹佛高原的感觉,这里有讲义气的兄弟。”安东尼与艾弗森组成的“黄金双枪”曾经让人产生过无数的遐想,可事与愿违,安东尼与小艾场均拿下52分,但两年来却只赢了一场季后赛。艾弗森开始了再次流浪,他来到了活塞队,而活塞队看中的仅仅是艾弗森的名气,用他的号召力保证票房收入,以及即将到期的2 000万美元的合同。
艾弗森很努力,也是很想对组织忠诚,但他的组织不值得他奉献忠诚。
常言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道不同不相为谋”。组织与个人不可能在价值取向完全不同的情况下,仅仅为了赢得忠诚的美誉而在一棵树上吊死,否则就成了封建社会的愚孝愚忠了。
双向选择是必需的,也是必然的,但不能把组织或个人经营得像天上的浮云一样飘忽不定,如果这样,双方都不会有大的发展。
对于忠诚于组织并且为组织做过贡献的员工,虽然他的能力落伍了,组织也不能完全依据他还能为组织创造多少利润来评价他,甚至淘汰他。只要他还有那份精神和热情,他就可以成为组织中的一分子,以其他的形式为组织做贡献,甚至成为组织中的精神领袖。从另外一个方面讲,一名忠诚的员工也要理解企业的困难,以主人翁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去。
“你不把别人当一回事,别人肯定不会把你当一回事。”无论对老板,还是员工,这句话永远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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