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大事记(1)
第二十五章大事记
大事记是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用来记载一定历史时期内发生的重要事件的历史资料性的特殊公文。大事记是按时间顺序,简要、系统地记录本机关和本单位主要活动的文字资料。它存在的意义是日后了解本单位的发展历史,或依此总结经验教训。
大事记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按性质分,有机关、单位、团体工作大事记,国家、地区、系统大事记,专题性大事记,传记性大事记等。
按内容分,有综合性大事记(反映某个国家、某个地区、某个机关、某个单位各方面大事)和专门性大事记两种类型。
按体裁分,有条目式大事记和表格式大事记两种类型。
按名称分,有大事年表、大事记述、大事年谱、月表等类型。
按编写形式分,有的以时系事(即按年、月、日逐条记述),有的以事系时(以问题为主,每一个问题再按年、月、日时序分别记述)。
第一节特点
大事记,顾名思义是对重大事件的记载,所以它的主要特点是史料性、客观性、摘要性和概括性。
1.史料性
大事记是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某一活动的历史或纵向的发展情况的客观记载,因此其内容具有史料性。比如《中国大事记(1919—2008)》中就记载了中国从1919年到2008年之间党内所发生的值得铭记的大事。
2.客观性
大事记不像消息,可以任意发表评论,叙议结合,而是单纯地记述。大事记力求最客观地反映纵向或者横向的事件,通过这个客观事件反映出社会或某个组织的发展趋势,其价值就在于客观的记载。
3.摘要性
大事记的内容具有摘要性。大事记是对一段时间内发生事件的记录。记录来源既可以是个人总结,也可以是在这段时间内重要文件和会议、报道等的摘要。
4.概括性
大事记仅仅是一种以要点记录的形式所做的公文,内容不要求细致、具体,能概括出已发生的事实供日后参考即可。
第二节行文对象
大事记的行文对象具有不确定性,具体的行文对象要根据具体的发文机关来定。但是无论对于哪一个机关、单位或团体来说,“大事”都是指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发生的具有重要意义、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和有一定历史价值的事件。这些“大事”都是需要行文对象知道或者铭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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