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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规定(1)(2/2)

    标题通常有三种写法。

    (1)由发文机关+适用对象(或者主要内容)+文种三部分构成,比如《国务院关于征收私营企业投资者个人收入调节税的规定》等。

    (2)由规范范围+适用对象(或者主要内容)+文种三部分构成,比如《广东省开平县碉楼保护管理规定》等。

    (3)标示规定内容的修饰限制语+文种两部分构成,比如 《关于退休工人待遇问题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引进资金管理的暂行规定》等。

    2.正文

    规定的正文一般包括原因、规范和说明三部分。规定的原因部分,一般说明规定的依据或目的。

    规定的规范部分,要根据规定的类型不同来具体写作。

    (1)政策性规定的规范部分主要是界限划分、明确范围、提出要求和奖惩情况等,解决“应当怎样”和“不应怎样”的问题。

    (2)管理性规定的规范部分主要是规定管理原则、管理职责、质量标准、措施、办法、管理范围及要求等。

    (3)补充性规定的规范部分主要是对原件中某些提法不够明确、不够具体的方面加以明确和具体,对遗漏的问题加以补充完善,以便实施。

    (4)实施性规定的规范部分主要是对实施文件做出有关规定,对原件条款做出解释,提出相应的实施意见。

    规定的说明部分,内容通常包括规定的制作权、解释权和实施日期。

    第四节语体的特点

    规定属于法规性公文,其行文的语体特点主要有得体合法、确切、利落和陈述性四个方面。

    首先,得体合法是指根据行文目的、内容和对象,恰当地使用语言,做到文实相符。规定是指导工作用的,语言不可过于原则,以免空洞;应该实实在在,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

    其次,确切是指对原则的要求和对行为的限制、禁止的语言要清楚明白,确切不模糊,使行文对象在执行时不会产生理解上的歧义和困惑。

    再次,利落是指文风果断不拖沓,用词果决,命令性词语、限制性词语和禁止性词语都清楚明白,整齐而又有条理。

    最后,陈述性是因为规定是要求行文对象执行的,不可在文中出现商量口气的语言和请求口气的语言,所以要求陈述性强。

    第五节遣词造句技巧

    规定的语言重在提出要求,在遣词造句方面要做到词语使用准确、贴切,句式选用恰当,修辞使用合理。

    规定是对一项工作中具体事项的原则要求或者行动细节的规定,词语使用力求准确、贴切,比如“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中“纳入”一词使用得就非常形象、贴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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