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批复(3)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支持和督促检查。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五、发展改革委、振兴东北办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加强与国家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适时调整《规划》内容和实施步骤,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各有关方面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坚定信心,再接再厉,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作新局面。
国务院
二○○七年八月二日
点评
范文《国务院关于东北地区振兴规划的批复》是一篇规范的指示性批复。
范文态度明确,即“原则同意”。范文详细地分析了东北地区振兴规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给出了具体的工作意见。这从侧面表明上级机关在做出批复之前对东北地区相关工作情况做了充分的调查和研究,体现出对该报批文件的重视和谨慎的态度。范文明显地体现了批复的明确性和针对性,值得学习。
范文解析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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