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批复(2)
批复要求(在一些不需要落款的批复中可以单独算做结尾),是从上级机关的角度提出的一些补充性意见,或是表明希望,提出号召。如果同意,可写要求;如果不同意,亦可提供其他解决办法。
4.落款
这部分写在批复正文右下方,署成文日期并加盖公章。成文日期用汉字书写,年、月、日一一标明, “零”写为“〇”。
第四节语体特点
批复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回复,行文中语体主要有得体、规范、明确和平实的特点。
语言运用要得体,要根据公文性质的不同选用不同的词语。批复中要多使用概括性、论断性的语言,不宜使用叙述性的语言。语气运用要得体,不同的文种使用的语气也不同,虽然是答复下级请示,但是也要郑重严肃,平等为怀,不倨不傲。
公文的标题用语、开头用语、表述用语、结束用语都带有模式化的色彩;行政公文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文种组成,并且发文事由多由“关于”引起;开头用语常用“为了”、“根据”、“依照”、“按照”等,说明发文的目的、依据;表述用语常用“特此批复”来表述批复态度。
行文中语言要求表达得准确无误、清楚明白,做到不晦涩,不含混,不模棱两可;用词造句妥帖稳当,行文舒展流畅;要表意准确周密,无错误,无疏漏。
第五节遣词造句技巧
批复的语言重在解释下级不明白的地方或者表明是否批准的态度。因此,行文中要侧重使用清楚明白,不会产生歧义的词语;或者能够鲜明地表明态度的词语,不能使用“可以同意”、“最好不要”等语气不果决的词语。
在句式安排上,要多使用短句——短句容易理解,清楚明白;少使用长句,如果必须使用则要确定句子结构完整,句意表达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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