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10)
④石棉瓦等轻型屋面坠落。
⑤拆除工程中发生的坠落。
⑥登高过程中坠落。
⑦梯子上作业坠落。
⑧屋面作业坠落。
⑨其他高处作业坠落(铁塔上、电杆上、设备上、构架上、树上,以及其他各种物体上坠落等)。
(2)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
①个性原因。
个性原因是指每类高处坠落事故在发生过程中各自具有的具体原因。
洞口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洞口作业不慎身体失去平衡;行动时误落入洞口;坐躺在洞口边缘休息失足;洞口没有安全防护;安全防护设施不牢固、损坏且未及时处理;没有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脚踩探头板;走动时踩空、绊、滑、跌;操作时弯腰、转身不慎碰撞到杆件等使身体失去平衡;坐在栏杆或脚手架上休息、打闹;站在栏杆上操作;脚手板没铺满或铺设不平稳;没有绑扎防护栏杆或损坏;操作层下没有铺设安全防护层;脚手架超载断裂等。
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立足面狭小,作业用力过猛使身体失控,重心超出立足面;脚底打滑或不舒服,行动失控;没有系安全带或没有正确使用,或在走动时取下;安全带挂钩不牢固或没有牢固的挂钩地方等。
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屋面坡度大于25°,无防滑措施;在屋面上从事檐口作业不慎,身体失衡;檐口构件不牢,或被踩断,人随着坠落等。
②共性原因。
共性原因是指任何一次高处坠落事故在发生过程中,均具有由基本原因、根本原因、间接原因和直接原因组成的系列原因。
基本原因是高处作业的安全基础不牢。其表现是:人不符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物未达到使用安全标准。例如,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身体条件较差或有病,与高处作业相关的各种物体和安全防护设施有缺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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