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创业的300个常识

首页
字体:
上 页 目 录 下 章
第九章 向制度要效益,做好行政与内部管理(8)(2/2)

    ⑥空气调节设备:冷气机、抽送风机、电扇。

    ⑦事务设备:机具设备(计时机、复印机、打字机、计算机、电话机、对讲机、扩音机、油印机等)、家具设备(写读家具、储放家具、坐息家具)、通信设备。

    ⑧供水设备:水塔、储水池、过滤设备、抽水机、马达、给水配管设备。

    ⑨其他设备:防护设备(清防警卫、医疗)、装潢设备、康乐设备。

    第三条   财产保管部门应会同财务部每年定期盘点,但对新置者每月对账一次。

    第四条   由购入而取得之不动产,应立即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其有关产权之登记与变更登记及税法规定事宜与减损报废之设备均由财务部另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各项工程建造不论金额多少均应编到预算表,并送财务部备查复核。

    第六条   有关不动产出租或租入,均应事先订立合同,并经财务部复核转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

    第七条   资本支出与费用支出划分标准如下:

    ①支出结果能获得其他资产者属资本支出,否则应列为费用支出。

    ②资产因扩充、换置、改良而能增加其价值或效能者属资本支出,否则即为费用支出。

    ③支出结果所获得之固定资产,其耐用年限在两年以上,且其金额在5万元以上者属资本支出,其耐用年限不及两年或其效用仅及本期者属费用支出。

    ④凡为维持财产之原始使用效能,所需之维护费用作为费用支出。

    第八条   财产支出核决权限,依内购核决权限表之规定办理。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平均法,并以账面价值为准,其折旧耐用年限依所得税规定。

    第十条   使用年限届满之固定资产,仍继续使用者,不得折旧,但主要或重要生产设备得予调整以往旧额,并继续折旧。

    第十一条   有关固定资产设账,财务部于总分类设置“土地”、“房屋及建筑”、“机器设备”、“电气设备”、“空气调节设备”、“事务设备”、“供水设备”、“其他设备”,机械与各项设备之“备抵折旧”等科目,设置财产目录卡,并于各负责管理部门设置同式财产目录表,详细记录负责保管人及移动情况,并经使用人签认留存。财务部门与管理部门于每年会同盘点时并应互为核对双方登记卡所载内容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即查明更正。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