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的章节中曾经提到,在海底捞,表现优秀的员工都有一个特殊的福利,那就是他们的父母每个月都会收到企业发的几百元“零用钱”。而这些“零用钱”的多少都是根据这些员工的表现而发的,表现越好,发得越多。
此时,海底捞的员工心里是感到幸福的。那么在获得了幸福感之后,他会怎样做?自然是更加投入地工作,更加感恩企业为自己所做的一切,更加爱这个“家”。而落实到行动上,就是要想办法让自己的顾客也感受到这份幸福,让顾客也被这种幸福所感染,从而甘心情愿地掏钱来吃饭,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收益。
海底捞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他们深谙管理之道,将管理的含义真正吃透了。大多数的管理者都认为,自己是员工的第一管理者,但是实际上,员工的第一管理者是他们的父母。
中国是个讲孝道的国家,何以为孝?不仅是指在家孝顺父母,更是指在外面能通过自己的作为对父母有所回报。
但是,这些其实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从员工的角度来说,他们不仅从企业那里得到了工资的回报,得到了很好的生活保障,而且还能让自己的父母因为自己努力工作而得到了回报,这件事本身就足以让这些员工感到无比的幸福了。我们做儿女的都知道,父母养育之恩是难以报答的,而平时由于我们忙于工作,奔波于外地,很少有机会回到父母身边尽自己的孝心,而现在企业却代替自己尽了这样一番心意,让父母体验到了养育出优秀儿女之后得到回报的欣喜与荣耀,也了了做儿女的一番心愿,岂不是两全其美?
所以,在海底捞,员工把“我幸福,我也要让我的顾客幸福”作为自己自然而然的一个期望、一个想法,并切实落实到了行动上,让每个顾客体验到了他们的幸福。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父母才是员工的第一管理者,也是最有效的管理者。海底捞的老板悟透了这个道理,所以通过这种方式,将员工的父母纳入“管辖”的范畴,这无疑是非常高明的做法。
将不喜欢的事也能做到最好
《福布斯》杂志创始人b.c.福布斯曾经说过:“工作对我们而言究竟是乐趣,还是枯燥乏味的事情,其实全要看自己怎么想,而不是看工作本身。”当一个人能把自己不感兴趣、不喜欢的事情干出兴趣来,干出乐趣来,那就是职业精神。
英国19世纪伟大的道德学家塞缪尔?斯迈尔斯在其作品中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查尔斯?兰博曾在东印度公司担任秘书,时间长了,他不禁厌烦起这份工作来。有一天他忍无可忍,辞掉了这份工作。辞去工作之后,他心里有感到说不出的轻松与快乐,就像一只鸟长期被囚禁在笼子里,突然有一天被放了出来,这是一种解脱的快乐。他在给朋友的信中写道:“我干这份工作干了十多年,最后竟然只换来这一万英镑的回报,真是太不值得了……现在我终于自由了!我将好好珍惜我剩下的50年时光。一个人什么时候最幸福,最快乐?那就是当他什么也不用做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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