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的地位(what a man represents)(10)(2/2)
但如果是害怕不良的后果,或是无法确定挑衅人是否尊奉武士的办法,那就是“胜人一筹”。其实际做法是人家粗鲁你更粗鲁;如果侮辱没有用,你可以动手,使我们在挽救荣誉中激起;例如,人家打你一耳光,你可以用棍子回手,对方用棍子,你用马鞭挞击;最高明的一招是有些人建议的向对方吐口水。要是这些都不中用,你就一定要让对方流血。用这一方法清除侮辱,是源于下面的一句名言。
第四,“遭人侮辱是耻辱,侮辱他人是光荣”。且让我举一个例子。我的对手在他的一方是说实话、是对的、有理的。这不妨事。我侮辱他。这样,公正和荣誉就一时间离开他,转到我这里来,他只能靠粗暴对付我而夺回公正和荣誉,在他夺回公正和荣誉之前,他是失去公正和荣誉的,而且所用的手段不合公正或道理。这么看待荣誉,粗鲁这一性质就能替代一切、而且比其他的一切都重要。最粗鲁的总是对的。我们还能有其他要求吗?不管某人是如何愚蠢、下流或卑劣,只要他粗鲁行事,一切错误都可原谅和合法化。在任何讨论或谈话中,另一人比我们表现出更有知识、更热爱真理、更具健全的判断力、更有了解,或是他整体上所展示出提理知气质,使得我们黯然失色,我们只要污辱他或攻击他,立刻可以把对方的优越和自己的浅溥一笔勾销,并且反而比他优越。因为粗鲁胜过任何辩论;它把理知的光芒全部遮盖。如果对方不喜欢我们的攻击模式,不更加粗鲁地回手,我们便能保持“胜人一筹”,仍然是胜利者,荣誉在我们这一方。直理、知识、理解、才智、机灵都得退避三舍,让全能的傲慢大显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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