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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 第一章(1)(2/2)

    死亡问题

    三木清

    对我来说,死亡的恐怖为什么变得淡薄了呢?这是因为与自己亲人死别的次数逐渐增多了。假设我能与他们再次相见——这是我最大的愿望——那么,除非我死,否则绝不可能。

    我知道,即使我能活百万年,在这个世界上也不可能再见到他们。也就是说,我活着再见亲人的概率为零。自然,我不可能确切地知道死后是否能再见到他们,但是,有谁敢断言我死后再见亲人的概率为零呢?因为还没有一个从死亡之国返回的人。将两个概率相比较,显然后者比前者存在着更大的可能性。如果我必须目睹其中的一方,那么,我当然是愿意目睹后者。

    假设没有任何人死,那么一定会有企图一死的人站出来说:“我去死死看。”人类的虚荣心之强,甚至可能以死为对象。人们能够立刻领会这种虚荣的心理,并且加以嘲笑。然而,在这个世界上,许多因虚荣心而发生的与此相比毫不逊色的事件,却不容易被人们发现。难道不是在灵魂空虚、毫无依托这一点上,人类才是不死的吗?因为有了寄托才不能与死相分离,这就意味着人类因为有了寄托才会死。有着深刻寄托的人,死后有自己的归宿。因此,所谓对于死亡的准备就是在任何时候都要有自己执著的追求和寄托。既然我有了真正热爱的事业,那么这事业就会制约我的一生。

    死亡问题是与传统问题相联系的。如果不相信死者复生,又怎么能够相信传统呢?死而复生的也许是死者的业绩,而非这业绩的创造者。

    然而,被创造的业绩难道比创造者更伟大吗?可以认为,原因大于或等于结果是自然的法则。创造者的业绩尚且能够死而复生,创造者本身不是更具有死而复生的力量吗?假如,我们盼望柏拉图作品永存比盼望他本人的永生更热切,那么,这只能证明我们虚荣的心理。对于我们真心热爱的人,我们难道是盼望他业绩的永存比盼望他的永生不死更热切吗?

    原因至少等于结果是自然的法则。然而,在历史上,却往往是结果大于原因,也许这是历史的法则。如果确实如此,这就意味着比历史更为强大的原因不在于我们自身,而在于超越我们的事物。

    我们能够认为,超越我们之上的事物仅希望历史上出现的结果死而复生,却不希望造成这结果的原因死而复生吗?如果我们能够让自己的经历复苏、再生,那么,对于具有这种力量的我们来说,难道可以想象创造者比被创造者更难以复苏、再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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