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最近全面换新企业识别系统(cis),老板为了塑造公司新形象,决定斥资500万元举办一场盛大的cis发表会,邀请各界嘉宾参与盛会,同时在国内外重要传媒刊登广告。
这是a公司一件大事,老板求好心切,特别从关系企业找来有承办大型活动经验的老陈,担任项目小组召集人。
老陈明白这是他建立奇功的一椿好差事,但却不一定是件好事。毕竟「外来和尚」容易受到排斥,尤其是a公司的企划单位、行政总务单位在这项项目上可谓兵权尽失,不但面子上挂不住,相对的因职权所在滋生出的可能利益,恐怕也捞不上边。因此,对这些既得利益者,老陈不能不有所防范。
出征前,不要忘了穿盔甲
为此,老陈筹谋四个原则:
一、 采行「以夷制夷」策略,于项目小组之上另设顾问群,请来a公司总管理处处长和老板特别助理二人担任咨询顾问,参与项目决策。
二、 将a公司企划经理、行政经理纳入项目小组成员,在选商、议价上,采行集体决策方式。
三、 把自己定位为协调、沟通的执行秘书角色,有效推动项目的执行进度。
四、 有关厂商签约、请款之事,自己完全不过问,而按a公司既有规定和流程办理。
五、 项目小组的开会记录一一存盘,将副本呈送老板手中。
确定上述原则之后,老陈开始进行选商工作。而为顾及a公司企划、行政部门主管的感受,特别请他们共同推荐厂商名单,交由项目小组成员和两位顾问进行资格初审。
企划和行政部门推荐的厂商,其专长比较偏重在活动工程部分,缺乏整体规划的能力。但在初审过程中,老陈发现这两位经理对所推荐的厂商颇多袒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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