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许多年都过去了,你应该忘记这份恋情,而寻找新的快乐,属于自己的快乐。”
毕竟整整十年了。十年一觉单恋梦。可是那一刻我控制不了自己。我按着他名片的地址,去北京找过他。向他倾诉了这一切。过后,我心里平衡了许多,心情似乎也多了几分轻松。
后来,我去了青岛,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我工作得很刻苦,虽然远离丈夫和女儿,但为了挣钱,为了挣钱给丈夫治病和供女儿读书,我把一切痛苦都抛开了。我有一种强烈的愿望在驱使自己,追求成了我的动力。由于工作出色,老板很赏识我,就派我到日本东京做广告业务。我挣了好多钱。有了钱后,我又跳了几次槽,最后到一个日籍华人经营的一家广告企划公司。由于和这个老板的融洽相处,他把我当作红颜知己,后来就让我回国在北京做了他的代理。
“在商海里打拼,你感觉快乐吗?”
那些年,我拼命工作,有时甚至是不择手段地做事,也为了挣钱伤害过别人。我赚了很多钱,也有了一定的地位,别人都用羡慕和欣赏的眼光看着我。我很满足,认为这就是我要寻找的快乐。可静下心来,我经常会感到失落,一种很忧郁的莫名的失落,但当时我找不到答案。
“你现在应该快乐了吧?有了一份好工作,也有了钱,日子过得挺有滋味的嘛!”
我是有了钱。你看,有了一套好房子,有了一部名车。生活上富裕了,可自己却成了笼中的鸟,我的行动一刻也离不开老板的视线。我往返于东京与北京之间,心情还是忧郁的,并不快乐。
“我觉得,你内心深处渴望的快乐,也许是一种金钱之外的快乐。”
有一个偶然的事情,使我对快乐的理解发生了很大的转变。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篇人物专访,介绍我“初恋”的那个闫老师。他家中并不富裕,可他没用一个记者“无冕之王”的权力去“致富”。曾有人用几十万元诱惑他,想利用他的名气做一个大部头的有偿新闻,他拒绝了,他没有忘记自己手中的笔是正义与良知的化身。他还帮助许多人,尤其是经济困难的人。他对采访他的记者说:我清贫,我善良,所以我快乐!他的话深深刺痛了我。
我回过头看看自己走过的路,只是一步一步地追求着金钱与地位,以为这种追求是快乐的,以为追求的成功是快乐的。可在良知面前,我很惭愧。这使我想起在当年他送我一本他自己的著作上写的一句话:良心是正义者的信仰,事业是追求者的宗教。他这种对正义和事业的执着与忠诚深深地感动了我。他的这种快乐是我追求不到的,是金钱买不到的。我现在的富有,其实是贫穷。有句话,说穷得只剩下钱了,是有道理的。
“不是所有的追求和成功都是快乐的,应该以人间正道为基点,不然就不是真正的快乐。我这样说,你同意吗?”
我当然同意。是这位闫老师,改变了我的快乐观。我会去寻找真正的快乐,用我的心去寻找,而不是用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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