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最杰出的十大推销大师: 营销人员的销售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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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马上可以把这辆车开走
    有一次,在生意即将成交的时候,客户还没有最后下定决心,我从座位上站起来,对客户说:“如果你先付100美元的订金,你就马上可以把这辆车开走。”

    谈判已接近尾声,况且我已经要求客户先付100美元的订金,如果他没有购买的意思,就必须说明原因,如果他确有买的打算,他就只有拿出钱包。

    也许你认为这样做有点冒险,但就我的经验来讲,这却是一个让客户无法改变主意的绝佳方法,没有比这个方法更有效的了。

    我之所以敢这么做,是因为我已经掌握了对方的心理。尽管车子的付款及最后所有的手续都没有办理,但当客户开着车子回家,自然便以所有者的姿态展示于他妻子、邻居或工作场所的同事面前,大家都知道他已经买了新车。

    换个角度来说,我将汽车钥匙交给他,让他开好几英里的路程回家,在交易尚未完成之前,他或许会连开两三天,而这个时候,他真会认为我是好意地让他开新车吗?他会开着仍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车子,跑了100英里或150英里而丝毫不觉得对我有任何的义务吗?

    说得更明白些,他总不至于开着实际上仍不是自己的车子,到其他经销商那儿去找买更便宜的车子吧!

    他绝不可能那么做。因为所有权的问题十分复杂,稍有不慎就会惹上官司,而假如他认为已经拥有那部车子,那么我的推销就算成功了,如果他心想现在只是向我借用那辆车而已,且自认有义务以原来状态归还给我,那说明我的推销彻底失败。

    假如你所卖的不是汽车而是其他商品,下面这个方法将更有效。

    曾经有一位从事电视机修理的销售者谈到了他是如何有效运用现场交货的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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