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谈判中,不要追求完全平等的让步。因为我们无法要求在自己让步以后,对方也作出同等幅度的让步。其实,能不能争取到互利互惠的让步方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进行商谈的形式。
我们经常有两种不同的谈判方式:一种是纵向深入,即先集中谈判重要的原则,再开始解决其他问题;另一种是横向铺开,几个话题同时展开谈判,同时取得进展,同时向前推进。显然,采用纵向商谈,我们容易与对方就某一单个问题争执不休,而且经过一番努力后,很可能只会有一方作出了让步;而当我们选择横向商谈时,因为我们把整个谈判的内容、议题集中在一起同时展开商谈,我们也很容易在各个方面都进行利益交换,获得互利互惠式的让步。
适当的让步,有时不仅产生互利互惠的结果,常常还会让我们有意外的收获。它往往会使对方的人开始或者进一步地分化,而这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在让步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作出选择:
第一,选择时机。让步的时间可以提前也可以推迟,重要的是选择最佳的时机,以便更充分地满足对方的要求。这个要诀在于你的让步使对方在迫不及待的时候马上就接受,根本来不及犹豫和思考我方动机。
第二,选择内容。让步的内容可以让对方满足或者增加对方满足的程度。人们常常可以从讨论的问题中、与问题有关的事情或不相关的其他人那里获得相当的满足感或者增加满足的程度。
第三,选择成本。让公司、公司中的某个部门、某个关键人物或者由谈判者自己来负担成本上的亏损。让步的实质是很微妙的,它让我们不得不思考让步应采用什么方法,在什么时候采取让步最合适等。这些都必须全盘周详地考虑清楚,才能更有效地运用“让步”这一策略。
第四,选择好处。谈判者所代表的利益和因此而受到的压力是多方面的,他的利益抉择经常关系到公司、公司中的某些组织部门、某个关键的第三者以及他自己的利益。己方作出的让步,不应该仅仅针对其所代表的公司,假如对于各方面的利益都能兼顾,对方会更乐意接受,哪怕让步额度大一些,因为他方便向各方面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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