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生认为缠小脚是美的。这印象是来自文学作品,而不是来自实地经验。古诗古词,古曲古文,对脚的歌颂多矣,其中最教人心里痒痒的有一首董仲舒(前179—前104)西汉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不知道介绍过没有:“俏金莲,三寸整,不着地,偏干净,前灯换晚妆,被底勾春情,儿轻翘也,与郎肩儿并。”有一点请一读者先生注意,任何赞扬小脚的文字,都不能把小脚孤立起来欣赏,而必须联系到“儿轻翘”。光棍当三年,母猪赛貂蝉,一旦到了“与郎肩儿并”的时候,不要说小脚啦,纵是航空母舰脚,也都觉得妙不可言。
夫小脚的特征是筋断骨折,所以小脚必须在三四岁的时候就缠,取孩子们的骨头还软,容易把它缠残废也。一个女孩子从三四岁时,就开始她们的悲惨的生涯,在拥有五千年传统文化的堂堂中华国土上,家家都有女孩子悲惨的哭声,这家没有那家有,这家哭声才息,那家哭声又起,连绵了一千年之久。呜呼,中国的优秀文化,只不过是女孩子们的悲惨啼哭文化,即令缠小脚是美的话,这美的代价也太狗娘养的矣。
人的脚天生都是长方形的,这是上帝的恩赐,以便为生活东奔西跑,缠小脚则是要把长方形缠成锐角三角形,多出来的面积,既无法把它砍掉,也无法把它削掉,只好把大拇趾以外的其他四个脚趾,硬生生压到脚掌下面,使之烂掉。所以,必须从孩提时候起就下这种毒手,才可以使那四个可怜的脚趾骨折断,才可以使那四个可怜的脚趾肉烂死也,这种畸形的刑后余生,实在是离“美”十万八千里。
关于“美”的定义和标准,写起来可写一本书,不要说写啦,就是东抄西抄也能抄一本书。柏杨先生有很多朋友,就是靠着这么一抄而当上大学堂教习的。我老人家可没有这份能耐础的冒充社会主义的机会主义,是同马克思主义根本对立的,如果有这份能耐,早也挤到大学堂混饭吃矣。不过有一点却得贡献给一先生,前己言之,即令小脚是美的话,它也绝不是孤立的美,必须把它阁下没头没脑地包起来才美。所以凡是赞美小脚的诗词歌赋,全是带着王大娘的裹脚布,以及带着绣花鞋一齐出场的。如果把绣花鞋脱掉,把裹脚布解掉,露出英雄本色,则赫然一根玉蜀黍,恐怕倒尽了胃口。故小脚的太太小姐视洗脚为人生第一伟大秘密,关着房门偷偷地搞,谁都不准看,盖连她自己也知道那玩艺不能仔细考查。其实不要说英雄本色啦,仅只那股臭味,就会教人腹痛如绞。《金园杂纂》上有“不可过”一条,不可过者,不可从旁边经过也,其中之一,就是“解缠卒闻足气”,仅从旁边经过都受不了,更不要说深人情况矣,盖金莲之味,实在难以入鼻,不要说用厚布把残废的玉蜀黍密密包住,就是仅仅穿被着玻璃丝袜的天足,一个星期不洗,那味道又如何哉?呜呼,畸形如上蜀黍,酸臭如垃圾桶,要说它“美”,恐怕就是把我老人家倒吊起来,我都不服。吊得我实在受不了,我就请光临柏府,观光观光老妻的“四照莲”,如果不勇猛地连打三个震天的喷嚏,我就当场输你一块钱。(如果怕我老人家耍赖,带个三作牌公证也行。)
小脚是这么之糟,大家却如痴如狂,就似乎跟美无关,而跟灵性有关。夫拜脚狂是原则性的。只要是美女的脚,就一定有臭男人爱慕备至。夫一千年来,举目所及,全是臭而不可闻也的畸形小脚,知识分子只好崇拜崇拜这种玩艺矣。由于大家如痴如狂,女人的脚也就越缠越小,越来越普遍,这种惨无人道的酷刑,也就越来越被美化。盖一旦美化啦,良心也就平安啦。不过即令如此,有时候圣崽们也会说出老实话,《金园杂纂》中有“不忍闻”一条,曰:“初缠娇女,病足呻吟”柏杨先生有一个堂妹,当初缠脚时,叔母大人就用玻璃碴把孩子的双脚割得稀烂,化脓结痴后,二度再割,以便肌肉早日腐烂僵化,哭声几月不绝,今日思之,仍觉心悸。呜呼,连自己都“不忍闻”矣,却仍歌功颂德,“无恻隐之心,非人也”,只是畜生而已;一个畜生为害还小,大批畜生,这文化就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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