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应该为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规定最低工资吗?
大学生找工作难,找到工作的大学生又难有高工资。很多人就呼吁有关部门为应届大学生就业规定最低工资,以此来保护大学生的经济权益。可是这种做法却得到了经济学家的一致反对。经济学家反对的依据是什么呢?
2009年的广州《新快报》报道了一则消息:某企业的人力资源主管去招聘,没想到应聘的大学毕业生开出了极低的条件,主管听得心酸,当场落泪。此则消息说的是一名大专生自报薪酬仅1000元,招聘主管为此落泪,认为对大学生薪金的打压,看似是谋取了一时之利,实则伤害了社会的自尊,伤害了科学兴国之义,自毁了企业发展的前景。这则消息在小范围内引起了反响。有人认为,政府为职工制定最低工资法,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不受侵犯。如今大学生的工资水平与他们所拥有的知识与技能和他们为获得知识所付出的代价不相称,有必要制定大学生最低工资法。
而另一则消息称:2007年8月,美国参议院否决了一项提升最低工资法的法案。这一法案还引起了美国共和党与民主党的又一次争论。提出法案的民主党认为最低工资早就应该提高了,他们提出这一法案的目的在于保护低薪工人的权益。但是否决了此法案的共和党人则说,提高最低工资最终可能会打击那些民主党说需要帮助的低工资人士。乔治亚州共和党参议员伊萨克森说:“每次提升最低工资,都导致了这些人中的一些人失去工作。”
众所周知,对于同一件事,不同的经济学家会持不同的意见,甚至是相反的意见。所以才有人取笑说,经济学家是唯一可以两个人持相反意见却能共享诺贝尔奖的职业。但是经济学家也有达成共识的时候,至少他们一致认为最低工资法增加了年轻人和不熟练工人中的失业率,也就是乔治亚州议员所说的“提升最低工资”导致一些人失去工作。那么为什么旨在保护工人的最低工资法却导致了他们的情况更恶劣呢?
很多人认为,福利来自于完善的规定和法律。每当想到要提高生活水平,就是要让政府规定,甚至立法,让最低生活水平有保障。但是从经济学上来说,人们的工资是由其生产力水平和社会中的劳动力供求状况决定的。市场的供需是劳动力价格的唯一决定因素,也就是说,最低工资不是用法规来硬性规定的,而是由市场的供给与需求来决定的。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