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的逻辑起点——价值、货币和信用(1)
明清时期发展起来的山西“票号”,则主要以异地价值交换为目的,让本来需要跨地区运物、运银子才能完成的贸易,只要送过去山西票号出具的“一张纸”即汇票就可以了;需要资金的创业者找不到投资方,而愿意投资的又找不到合适的项目,投资银行家把他们两方牵到一起,利用他平时在张三和投资方中间建立的信任,促成投资交易并获得佣金;准备结婚的小夫妻为买婚房而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用原本只够买几个平方的首付款,就提前住进了宽敞明亮的新居……这些都属于“金融”的范畴。
金融学的定义之争
英文中,金融学是“finance”。在我国国内学界,对“finance”一词的翻译及内涵界定存在较大争议。总览50多年来国内出版的各类财经专业辞典,“finance”一词的汉语对译主要有“金融”、“财政”、“财务”、“融资”四种。相对而言,后三种译法用途相对特定,唯有“金融”颇值商榷。
“金融”就其理论内涵来说,在国内具有转轨经济背景下的典型特征。基于货币、信用、银行、货币供求、货币政策、国际收支、汇率等专题的传统式金融研究,对于“金融”一词的代表性定义为“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刘鸿儒,1995),并不突出反映资本市场的地位。
一般而言,国内学界理解“金融学(finance)”,主要以“货币银行学(money and banking)”和“国际金融(international finance)”两大代表性科目为主线。其原因大致有二:一是在视资本、证券为异类的历史环境下,由政府主导的银行业间接融资是金融实践的中心内容,与此相适应,针对银行体系的货币金融研究成为金融学绝对主导。二是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改革开放国策导致将对外贸易加强,国内高校相应大面积开设以国际收支和贸易为核心的“国际金融”(international finance)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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