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定要创新(5)
因为这个商业模式只要被证明是可行的(行业明星的标杆作用),就很快会被公开化。于是就会有太多人像你一样的人进入这个行业,把整个行业的利润率拉低。这时,不管你如何努力地去模仿成功者的招数,收获也只会越来越小甚至为负,就像那些复制分众传媒的xx传媒,没有一家有可能达到分众所创造的高度。
相比上个世纪80~90年代的创业者,今天的创业者所处的竞争环境是不同的。市场经济已经相当发达,商业环境更加复杂、精密、细碎,大多数行业都被少数几个庞然大物统治着,他们掠走了绝大部分资源,其制订的游戏规则在我们视野所见的地方都发挥着作用。
但机会在于商业环境的变化比以前更快了,行业的壁垒也比以前更加易碎了,全球化和信息化使破坏力能够更快地传导。在这一点上,原先的赢家并不比你更先知先觉。他们只盯着眼前跟他们差不多体积的对手,依赖成熟的经理人和咨询专家,被行业内的信息和琐碎细节所淹没(因为分析师和基金经理们不断要求他们对下个季度下一年做出预测),而转机甚至变盘却完全在他们的视野之外。
相反,那些行业外的闯入者,他们根本不了解行业的细节运转,他们只有大局观,他们从抽象和总体入手,他们的跨界思维与行业现有玩家的大不相同。无知者无畏,他们可以尝试一切像机会的机会。结果,幸运的苹果常常砸到他们的头上。
贝索斯搞亚马逊之前是做对冲基金的;沈南鹏和季琦做如家酒店之前是搞投资银行和互联网的;彭小峰做江西赛维太阳能之前是做安全手套的;史玉柱在做保健品之前是搞it的,在做网游之前他是卖保健品的。
前一阵我跟做社区化电子商务的篱笆网的联合创始人徐湘涛聊天,他的一个观察就很有意思:他们的创始人一个是搞软件的,另一个是医生。用论坛+团购的方式介入家装市场。最开始很小,像百安居、红星美凯龙这样的行业巨头根本“看不到”你;接着是“看不起”,因为你的团队和实力都太小;然后是“看不懂”,你的生意越做越大,发展越来越快,而模式却是它从未见过的;这个时候,百安居什么的都一窝蜂来学你,可就是“学不像”,因为原来的业务模式会打架;最后很可能就“追不上”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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