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钱之初,性本善(希腊—罗马)(8)
战争给罗马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财富。公元前209年罗马攻陷塔林敦时,约有3万居民沦为奴隶;公元前177年罗马征服了撒丁尼亚,约8万人沦为奴隶……公元前2世纪,罗马国库每年收入的3/4来自于战争赔款,另外1/4则来自行省税收。
总之,罗马公民除了抢劫,什么都不干。
然而,这个不喜欢货币的民族,却在财富中悄然改变。在财富冲击下,以抢劫为生的民族注定不可能长久。
这一切,都要拜希腊文明所赐。
与希腊文明相比,罗马还很落后。一个长期以耕战为底蕴的民族,骤然接触到开化文明(看到优雅的戏剧,使用精美的陶器,畅饮甘醇的美酒……),就如同刘姥姥进大观园。
文明与钱,如同中国武侠小说里的“招式”与“内功”,罗马共和国只是也只能是“心中无剑,手中有钱”……
开好车,就一定是好人吗?
一个强盗尽管有了点缀着宝石的马车,陪伴着艳光逼人的妇人,可他却完全不懂文明真谛。他们看到的只是雅典人的享受,至于如何去创造,是不会关心的,反正用完之后可以再去抢。
心中无剑,手中有钱,还能抢吗?
艰苦勤忍的罗马公民当然可以为荣誉放弃自己的生命,惯看骄奢淫逸的酒色之徒却无法放弃奢华。
抢劫为罗马带来了财富,这是一个巨额财富增量。然而很遗憾,这种财富不是平均摊派给每一个罗马公民的,执政官、将军、贵族、行省总督,他们获得了绝大部分财富,底层公民士兵得到的只能是微乎其微。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