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钱之初,性本善(希腊—罗马)(7)
这是一种内聚传统,在罗马此后的领土扩张中,统治者必须按照法律统治各行省,就如同古罗马铁骑军规。
无论从哪个角度,罗马法律对后世金融体制形成都是至关重要的,今天,包括我们中国在内的法律都属于罗马法系。没有罗马法系,就没有欧洲后世的经济繁荣,更不会出现银行、股票、有限责任等一系列决定件。
因为,罗马法确定了两个经济进程中最关键的概念:“财产私有”和“权责对等”,这两个概念是当代金融的灵魂。此时,罗马处于奴隶社会,所谓私有财产、自由权也就是针对个把奴隶主,至于奴隶,他们本身就是财产,如何会有财产权?
古代人类有很多法律,不是每一个法律都能流传至今。罗马法得以流传,绝不是因为条款合理,这些法律都是相当的野蛮,大部分是原始社会流传下来的习惯,如债权人可以瓜分债务人躯体和土地(平民战士除外)。而是因为自罗马法起,法律才有了独立精神:法律必须有一个公平的程序,不经审判,不得定人罪责;要获得某种特定的结果,便必须有某种特定的行为,一经法庭确认,就是必须执行的法定权责。
所以,法律才如此神圣!
手中有钱,心中无剑
与希腊文明相比,罗马还很落后。一个长期以耕战为底蕴的民族,骤然接触到开化文明(看到优雅的戏剧,使用精美的陶器,畅饮甘醇的美酒……),就如同刘姥姥进大观园。
文明与钱,如同中国武侠小说里的“招式”与“内功”,罗马共和国只是也只能是“心中无剑,手中有钱”……
抢劫,是一份很有前途和钱途的职业。
一个人,抢劫一次并不难,难的是抢劫一辈子。
一个民族,以抢劫为生也不少见,少见的是数百年如一日,一个庞大的国家代代以抢劫为经济支柱。
古罗马,就是这样一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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