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钱之初,性本善(希腊—罗马)(6)
与雅典公民类似,古罗马共和国也按财产将公民划为5个等级,不是每个公民都有相同的权力,财产多的公民权力大。还有一条,财产多的公民义务也重。比如兵役,随着公民等级下降,服兵役的人数也逐渐减少。
罗马公民服兵役,并非有先进的社会责任意识,战争是古罗马公民最主要的财富来源,只有战士才能发财。因为,罗马人发家致富的途径比较特殊——抢劫。在战士的脑子里,战争就是发财。
没仗打,没财发,这也是一种相对公平的权责体制。
有人说:富人可以雇佣穷人去拼命,抢回来的财富和奴隶属于富人,好不容易有这么多钱,应该先享受,打仗搞不好可是要出人命的。
在裸的抢劫中,最稀缺的资源是暴力,如同今天你很缺钱一样。谁拥有暴力,谁就可以占有财富。
所以,雇人抢劫是绝对不行的,能抢来,就不会给你!
怎么样才能拥有暴力呢?
很简单,你得先有钱。
古罗马战士需要自带装备。出身于平民的农夫叫做“枪兵”,类似于“帝国时代”里的“长戟兵”,就是拿着一根标枪,还是变卖家当才换来的;贵族战士叫做“殿兵”,武器是重标枪、大盾和高卢长剑。
这些东西,没钱你是绝对弄不来的。
没钱,就只能当枪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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