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谢不谢……”破晓毫不嫌弃地盖上壶盖,顺手放回了座位底下,随即一呆,原来少女因为呕吐的缘故,竟然将整个面巾摘了下来。
虽然台下的看客都笼罩在黑暗中,破晓依然借着擂台的亮光看清了少女突然显现的侧面,那柔美细腻的面部线条,有如一盏暗夜的明灯照亮了他孤寂已久的心田……
“你咋了?”少女感觉到破晓的异样,随即明白了原因在己,忙不迭戴上面巾,正襟危坐,把视线重新投回场内。
破晓也装作没事人似地坐直身子,看到林清儿重新站在了擂台上,尸魃和擂手尸体已然不见,台面上血迹斑斑,反正尸魃都已醒血,无须清洁祛味了。
破晓心神悸动,没在意林清儿说些什么,直到乙号擂手上场,才勉强定下心神。
乙号擂手是个胖墩儿,年纪跟破晓相仿,大脸肥肥的,眼睛小小的,憨态可掬。
破晓不禁有些羡慕胖墩儿,他应该是富人子弟,否则不可能吃这么胖,可是又怎会参加这玩命的打擂?
林清儿对胖墩儿难掩喜欢:“恭喜小胖,少了一个竞争者。姐姐很看好你哦,听说你擅长使用菜刀,喜不喜欢姐姐这道菜啊……”
胖墩儿一袭宽松的武士袍,憨厚的大脸露出卑微的笑容,局促地眨着小眼睛,双手扭捏地掐在一起,笨拙地回应着林清儿的打趣,仿佛是个被人调戏的小妮子,逗得台下的看客阵阵哄笑,浑然忘了刚刚的血腥。
在林清儿的暗示下,坐席区的看客给了胖墩儿最大的支持,不仅给了他擅长的武器——菜刀,又为他挑选了看起来最弱的对手,一个初上擂台的小个子尸魃。
其中也有破晓的助力,他对胖墩儿挺有好感。
这也说明,赌客们都看好胖墩儿。
锣起鼓歇,胖墩儿一刀在手,顿时像变了一个人似的,镇定自若地盯着自己的对手,颇有高手风范。
衣衫褴褛的小个子尸魃却没有看客们想的那么羸弱,黄符一去,就像只猴子似地掠起,凌空扑向猎物。
胖墩儿没想到对手先发制人,忙劈出一刀自保,哪晓得尸魃居然在空中又翻了个跟头,刚好落在胖墩儿的后面,四肢顺势挂住他的腰背,发出凄厉的尖啸,一口咬向胖墩儿的粗脖子。
台下又是一片惊呼,破晓却忍不住拿眼斜了一下少女,心想她会不会又做什么古怪动作?不过她只是安静地看着。
台上的胖墩儿临危不惧,身子一甩,手里的菜刀闪电般地切向自己的胸前,在很多看客没看清之前,挂在他背上的小个子尸魃,上身失去控制地向后一倒,被甩了出去。
身为拾荒人的破晓目力极好,看得真切,原来胖墩儿手起刀落,切菜一般地切掉了尸魃扒在他胸前的十指,最令人称奇的是他竟毫发无伤,庖丁解牛也不过如此吧。
小个子尸魃被甩在擂台的罗网上,又被弹回来,在地上一个翻滚,顺势立起,断了十指的双手血淋淋的,十指连心,换了常人早已疼得满地打滚,但尸魃却若无其事,继续张牙舞爪,伺机进攻。
破晓有所启发,尸魃毫无痛感,要害部位只在头部,因此拧断脖子、割喉和斩首是对付尸魃的三大招,不过若是去其爪牙,断其腿脚,也能减少其杀伤力。
胖墩儿一招得手,竟然不紧不慢地主动走向对手。
小个子尸魃见状,又是凌空掠起,一口咬向胖墩儿的脖子。
破晓注意到一个规律,醒血的尸魃似乎都爱攻击擂手的颈部,这是野兽的本能,因为人类的最薄弱之处就是脖颈。
然而,胖墩儿等的就是这一刻,手一扬,刀光一闪,半空中的尸魃脑袋一歪,整个身子像断线的风筝一般,栽落在地,一滩血从他的颈下流了出来。
“哎呦!小胖赢了,姐姐果然没看错你哦……”台侧的林清儿毫不吝啬地献上溢美之词,台下的看客们一片喝彩,击掌不绝,胖墩儿确实令人刮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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