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迷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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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情人2(2/2)

    “大概是在七点到九点半之间投进邮筒的吧。我第二次开邮筒的时间是七点,第三次是九点半。因为七点那次开邮筒的时候没有手枪,九点半打开的时候已经在邮筒里了。九点时刑警带着警犬来车站搜查毒品,那个持枪人可能担心枪支被发现,就把它匆忙扔进邮箱里了。”管理人说。

    “是这样啊。”郝东拿着小本记录着。

    “再说明更清楚一点,第一次开邮筒的时间是五点。也就是大概两小时会开一次邮筒。我负责的是快信用的邮筒,所以非得这么频繁地去开才行。”

    “我知道了。可是你说七点跟九点半,正确来说是在七点、九点半这两个整点对吧?”

    “没错。您只要去看那个邮筒,就会看到侧面写着开邮筒的时间。上面写着六点五十分与九点三十五分,当然每天可能会有三、四分钟差距。”

    “那是当然的。对了,你第一次开的时候没有发现手枪,你确定吗?”

    “嗯,非常确定。因为收邮件的时候我会一封不剩的全收走,所以那种危险的东西如果在里面,我不可能没发现的。”

    投入凶器的时间既然在六点五十五分到九点三十五分之间,那么推估犯人就是在这两小时四十分之间,从抵达南山车站的列车下车的了。

    郝东用电话向田春达汇报了调查的情况。田春达说:“我想去调查犯人是搭几点的列车从金泽出发的。”

    田春达从手提包拿出火车时刻表,寻找符合条件的列车。犯人是在八号晚上杀了贺春,然后赶到金泽车站搭乘上行往南山的列车。这班列车在隔天早上七点到九点半之间,抵达南山车站。田春达的眼睛恍如陷进表中,追寻着小字体,好不容易找出唯一一班符合的列车了。

    这趟开车是在二十点从金泽出发,隔天早上七点抵达终点南山车站。犯人x一定是想混进这个大城市的六百万人口中,好让他从警方的法网逃脱。

    田春达又用睡眠不足的眼睛,仔细查看时刻表上的细小数字。结果能在关键的时间将凶器投入邮筒的,还是只有搭乘这班车。

    犯人x从案发现场的沙滩赶到金泽车站需要多少时间呢?这个答案在还不知道利用什么交通工具以前,不会有正确解答;但是若搭乘包租汽车也要三、四十分钟。从这往回推算,要赶上八点发车的快车,就必须在七点十分到七点半之间离开现场。

    因此,犯下罪行的时间,就是在八号的晚上七点半或更早以前了。

    另一方面,依照法医的见解,行凶的时段是从七点到十点之间。如果也参考法医的意见,贺春被杀的时间就是在那天晚上的七点到七点半之间。

    4

    刑警们分成四小队,带着放大成实物尺寸的手枪照片,在金泽市进行调查。

    这样的调查持续进行了一周左右,而金泽市的风景也秋意甚浓,原本午餐吃荞麦冷面的刑警也开始点起温热的荞麦汤面了。

    在二十八号星期三傍晚所召开的会议上,得到了这方面毫无收获的结论。在座所有人从一开始就被沉闷的气氛所支配。报告的刑警明显看得出连日疲劳的脸色。

    “首先是动机。我们得先研究犯人为什么要杀害贺春。也许是抢劫杀人,也许是假装成强盗的计划杀人。因为他带走了手提包,可能就是要伪装成抢劫杀人。有没有憎恨贺春,或是嫉妒她的人呢?或是因为这个女人的死亡可以得到利益的人呢?我们必须回到南山市去,清查她周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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